整体爬升脚手架技术资料

附着升降脚手架应用技术

1、国内外附着升降脚手架应用技术发展概况

脚手架一直是建筑施工必不可少的施工装备,进入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高层、超高层建筑越来越多,搭设传统的落地式脚手架,不但不经济而且很不安全。针对这种高层建筑,上海和江苏地区推出了“套管”(下图a),广西一建研制了“整体提升脚手架”(下图b.)

这种脚手架仅需搭设一定高度并附着与工程结构上,依靠自身的升降设备和装置,结构施工时可随结构施工逐层爬升,装修作业时再逐层下降。

它的出现提高了高层建筑外脚手架的施工技术水平,因为同传统的落地式脚手架相比使用这种脚手架具有巨大的经济效益,因此,此技术一经推出便得到迅速推广90你年代初高层、超高层建筑的急速增加,使这一新技术得到迅速发展。其结构形式和种类越来越多,名称也越来越杂,诸如“整体提(爬)升脚手架”、“附墙爬升脚手架”、“导轨式爬架”等,因其特点均是“附着”在建筑物的梁或墙上,并且这种脚手架不仅能爬升而且能下降,因此,统称为附着升降脚手架(简称爬架)

但由于对此技术的研究不够深入,也出现了不少安全事故,1994年北京星河公司在建设部列项研究推出了导轨式爬架,有效解决了爬架的防倾覆问题和同步性控制,后经各公司和广大科研人员的不断研究,又增加了防坠落控制、荷载控制以及竖向主框架和底部承力桁架等,并且对爬架的设计计算进行了试验研究,确定了计算模式和计算系数等,爬架技术逐渐成熟,爬架种类也曾至十余种,至2000年完成并颁布了《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字【2000】230号文),对爬架的设计计算、结构构造、生产、检测、施工操作、施工管理及监督检查等都经行了明确规定,保证了这一先进技术的健康发展。

国外尤其是欧美一些发达国家近些年因修建的高层建筑很少,因此对爬架几乎没有研究,他们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爬模上,但现在也已看到他们有的公司将爬模改成爬架。因此,应该说爬架是中国首先研究开发的一项新技术。

2、主要技术内容

2.1主要组成部分

附着升降脚手架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架体结构

架体结构是附着升降脚手架的主要组成结构,由架体构架、架体竖向主框架和水平梁等三部分组成。架体构架是一般采用普通脚手架杆件搭设的与竖向主框架和水平梁架连接的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结构部分;竖向主框架是用于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垂直于建筑物外立面、与附着支撑结构连接、主要承受和传递竖向和水平荷载的竖向框架;架体水平梁架是用于构造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主要承受架体竖向荷载、并将竖向和在传递至竖向主框架和附着支撑结构的水平结构。

2)附着支撑结构

附着支撑结构是直接与工程结构连接,承受并传递脚手架和在的支撑结构,是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关键结构,由升降机构及其承力结构、固定架体承力结构、防倾覆装置和防坠落装置组成。其中升降机构是控制架体升降运行的机构,防倾覆装置是防止架体在升降和使用过程中发生倾覆的装置,防坠装置是架体在升降或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坠落时候的制动装置。

3)升降动力控制设备

升降动力控制设备由升降动力设备及其控制系统组成。其中控制系统包括架体升降的同步性

控制、荷载控制和动力设备的电气控制等。

附(构造形式图)

2.2主要技术内容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安全与否、技术是否先进可靠,取决于一下几项关键技术解决的程度:

1)附着支承构造技术

附着升降脚手架赖以悬空附着的关键就是附着支承结构,是承受和传递架体荷载的最根本的支承结构。升降机构、提升设备、防倾、防坠等装置都是通过附着支承结构实现其功能。因此,其构造形式、设计性能对附着升降脚手架具有全面影响。

2)升降机构的设计技术

附着升降脚手架通过升降机构实现升降,因此,升降机构的设计直接关系到附着升降脚手架爱的操作方便性和安全性,体现了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先进水平。

3)同步性及荷载控制技术

控制附着升降脚手架能够同步升降,并且控制升降的荷载在设计荷载范围以内,是确保架体安全的重要环节,其同步性及荷载控制技术反映了附着升降脚手架的自动化水平。近几年,人们对爬架同步性及荷载控制技术的研究最为深入。同步性方面,相邻两机位的升降差可控制在10mm以内,所有机位的最大升降差可以控制在30mm以内,并且实现了自动调平,调平后自动升降;在荷载控制方面,通过荷载传感器可以将提升荷载控制在设定范围内,做到超载自动停机,有些传感器还可以显示荷载大小,精度可达100kg甚至更精。

4)防倾覆控制技术

附着升降脚手架是用于高空作业的脚手架,风荷载较大,再者,由于施工荷载的变化,提升吊点很难保持在架体重心上,这就会使架体产生倾覆力,因此,设置防倾覆装置是附着升降脚手架所必须的。防倾覆不但要防外倾,而且还要防内倾,目前,一般使用导轨轮式刚性防倾覆装置,并且每个提升点设置一套,导向间隙要求在5mm以内,即保证架体在升降过程中不能一太大的晃动。

5)防坠罗控制技术

防坠落是对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安全要求,以防止架体发生意外坠落时,及时将架体制动在可靠结构上,是一种保险措施。

对防坠装置的研究也是百花齐放,一电动式(通过荷载传感器控制信号)和机械式两类,而机械式又有通过速度和通过提升动力是否承力来控制信号两种。不过,对于整体爬架,由于各提升点不可能同时坠落,爬架坠落事故往往是缓慢撕裂过程,因此,通过控制速度获取控制信号的可靠度值得商榷。目前要求防坠制动距离整体式不大于80mm,单片式不大于150mm。

6)保护构造技术

物落伤人是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中发生率最高的一项,防护已经成为附着升降脚手架最重要的一项功能,设置有效的防护以防止架体及其所覆盖范围内的物料和人员坠落尤为重要。 爬架除了按照脚手架的一般防护要求外,特别要求在爬架最底层脚手板要铺严,并在爬架和建筑物之间设置严密的可拆起的翻板,确保爬架所覆盖的方位任何物体不得掉至架体以外。

7)平面布置设计技术

附着升降脚手架各提升点的平面布置直接影响到架体的整体性和提升点的受力状况,平面布置不合理会导致受力不均,更易造成安全事故。平面布置的关键是提升点同架体重心相匹配。

8)操作与管理控制技术

正确的操作和有效的管理是确保附着升降脚手架安全的重要环节。“三分技术、七分管理”是附着升降脚手架对操作及管理重要性的客观评价。

3、基本原理和特点

3、1基本原理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基本原理就是将专门设计的升降机构固定(附着)在建筑物上,将脚手架同升降机构连接在一起,但可相对运动,通过固定于升降机构上的动力设备将脚手架提升或下降,从而实现脚手架的爬升或下降。首先将脚手架和升降机构分别固定(附着)在简述结构上,当建筑物已浇筑混凝土的承载力达到一定要求时开始爬升,爬升前先将脚手架悬挂在升降机构上,解开脚手架同建筑物的连接,通过固定在升降机构上的升降动地设备将脚手架提升,提升到位(一般提升一层)后,再将脚手架固定在建筑物上,这时可进行上一层结构施工;当该层施工完毕新浇筑混凝土达到爬架要求的强度时,解除升降机构同下层建筑物的固定约束,将其安装在该层爬升所需的位置;再将脚手架悬挂其上准备下次爬升;这样通过脚手架和升降机构的相互支承和交替附着即可实现爬架的爬升;爬架的下降作业同爬升基本相同,只是每次下降前先将升降机构固定在下一层位置。

3、2特点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出现为高层建筑外脚手架施工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同其他类型的脚手架相比,附着升降脚手架具有如下特点:

节省材料:由于无论建筑物一多少层仅需搭设4~5倍楼层高度的脚手架,同落地式脚手架相比可节约大量的脚手架材料;

节省人工:爬架是从地面或者较低的楼层开始一次性组装4~5倍楼层高的脚手架,然后只需进行升降操作,左后到底拆除,中间不需倒运材料,可节省大量的人工;

保证工期:由于爬架独立升降,可节省塔吊的吊次;爬架爬升后底部即可进行回填作业;爬架爬升到顶后即可进行下降操作进行装修,屋面工程和装修工程可同时进行,不必象吊篮要等到屋面强度符合要求以后才能安装进行装修作业;

防护到位:爬架的高度一般为4~5倍楼层高,这一高度刚好覆盖结构施工时支模绑筋和拆模板支承的施工范围,解决了挂架遇到阳台、窗洞和框架结构时拆模拆支承无防护的问题; 安全可靠:爬架是在低处组装低处拆除,并配备防倾覆防坠落等安全装置,在架体防护内进行升降操作,施工安全可靠,而且避免了挑架反复搭拆可能造成的落物伤人和临空搭设给搭架人员带来的不安全隐患;

管理规范:由于爬架设备化程度比较高,可以按设备进行管理,而且,因其只有4~5倍楼层高,附着支承在固定位置,很规律,便于检查管理,避免了落地式脚手架因检查不到连墙撑可能被拆而带来的安全隐患;

专业操作:因爬架不仅包含脚手架,而且含有机械、电器设备、起重设备等要求操作者必须经专门培训,操作专业化提高了施工效率,保证了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文明施工:爬架是经专门设计、专业施工,且管理规范,极易满足文明施工的要求。

2、适用范围和应用前景

附着升降脚手架适用于外立面基本没有变化的高层和超高层建筑的结构施工和装修作业,一般对于16层以上的建筑物经济效果比较显著,因附着升降教授的材料用量仅与建筑物的周长有关而与建筑物的层数无关,因此建筑物层数越多、高度越高,经济效益月显著。

由于土地资源的匮乏,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的高层建筑还会越来越多,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应用前景会更加广阔。

5、工具挑梁套管式爬升脚手架施工工法

(JSGF03-2001)

1、适用范围

工具挑梁套管式爬升脚手架可适用于各种全剪力墙、框架、框剪、框筒和砖混等结构形式的高层建筑主体和外装饰工程的施工。

2、工艺原理

该脚手架是利用工具挑梁通过穿墙螺栓固定在建筑物每层顶部剪力墙(梁)上,将大爬架立杆套的小爬架立杆内,再将爬架上,下支座用高强螺栓与工具挑梁相固定,横向用钢管扣件相连接,升降时采用手动葫芦分组进行操作,每次升降一个楼层,往返重复操作。

3、材料及工具

3.1材料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3.1.1钢管应采用外径48mm、壁厚3.5mm的3号钢焊接钢管,其化学万分与机械性能应符合《普通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GB700-88)中QZ35A级钢要求;扣件应符合《可锻铸铁分类及技术条件》(GB978-67)的规定。

3.1.2高强穿墙螺栓选择直径不小于28mm(M28),并设置垫板,垫板尺寸必须经过设计,且不得小于100mm?00mm和6mm厚。

3.1.3工字型钢采用Ⅰ14型钢,其质量应分别符合国家标准《普通碳素结构钢材技术条件》(GB700)、《低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GB1591)和《桥梁碳素钢及普通低合金钢板技术条件》(YB168)的规定。并附有生产厂提供的质量证明书。

3.1.4手动葫芦选用具有出厂合格证的SB1~1.5型号手板葫芦。

3.1.5其它材料:1.20m宽竹笆片、3.5?.2m安全围网;3.00?.00m安全平网等。安全网应符合《安全网》(GB5725-85)规定。

3.2工具梁套管式爬升脚手架施工的主要工具有板手、力矩板手。

4、构造组成

工具挑梁套管式爬升脚手架由挑梁支承系统,钢管架身系统,提升系统和安全防护系统四部分组成。

4.1挑梁支承系统:是挑梁通过穿墙螺栓固定的剪力墙(梁)上,用于承受全部脚手架的自重和施工荷载。

4.2钢管架身系统:是由大爬架片套小爬架片内,再用钢管扣件将左右两片相连接,形成脚手架。

4.3提升系统;是用两只手动葫芦设在爬架顶部,可将爬架分别进行升降。

4.4安全防护系统:

4.4.1防坠、防倾装置:是采用江苏吴江电力起重机械厂研制的产品,与钢管架身系统固定在预埋铁环上,可起防坠、防倾作用。

4.4.2附墙拉结:每6m以内增设临时拉杆,一端与钢管连接,另一端固定于建筑物门窗洞口外。

4.2.3安全围护:在每个操作层分别铺上竹笆片,外侧除设有防护拦杆还需张设安全密网。

5、工艺流程

脚手架设计→脚手架制作→挑梁安装→大、小爬片安装→

最底层脚手架及防护栏杆安装 → 张设安全网 →校正、紧固、检验→

设置转角撑杆→拆除外墙模板和爬架的连接→固定上层挑梁 →

爬升小爬架→小爬架与工具挑梁固定→爬升大爬架 →固定大爬架→

重复上一流程序→下降及拆除

6、操作要点

6.1爬升脚手架的制作

6.1.1根据工程的结构尺寸,绘出平面布置图,确定爬架片的数量。

6.1.2采购优质钢材,严格按设计尺寸进行加工,焊接拼装。

6.1.3为了确保爬架的制作精度,制作场地要平整。

6.1.4以焊接完成的爬架片,要按顺序堆放,重叠高度一般不大于五片,以防爬架片受压翘曲变形。

6.2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6.2.1工具挑梁予留孔的布设:根据爬架平面布置图,确定予留孔位置,每楼层设一个孔洞,距离楼板底面20cm,孔洞的垂直偏差和水平偏差都应小于10mm。具体位置由施工员用经纬仪和水准仪抄测确定。浇筑砼前在该部位(模板内)予埋硬塑料管或钢管,砼浇筑时要认真检查管件的位置,确保予留孔位置的准确性。

6.2.2对已制作好的爬架片,认真检查焊缝和各部尺寸,确认合格后可投入使用。

6.2.3做好安全设施、钢管扣件、连接螺栓和所需机具的准备工作。

6.2.4对挑台、电梯井、井架、塔吊及主要通道出入口处的爬升脚手架附墙采取特殊处理。

6.2.5落实安装人员各自职责,同时进行安全知识的技术交底。

6.3安装

6.3.1工具挑梁的安装:用高强穿墙螺栓将工具挑梁与砼结构墙(梁)固定好。

6.3.2爬架片的安装:将拼装好的大、小爬架片用塔吊配合安装,爬架片就位时,用高强螺栓将爬架片的超级大国座与工具挑梁相固定。先固定大爬架支座,后固定小爬架支座,一般两片爬架为一组。

6.3.3用扣件和钢管先安装最底层的脚手管及防护拦杆,铺上竹笆片,向上依次完成各步架的安装工作。

6.3.4所有杆件安装完后,在脚手架外侧张设聚乙烯密目安全网,校正整个架子的垂直度与水平度,紧固所胡螺栓,做好验收记录及螺栓接口处的加油养护工作。

6.3.5转角处脚手钢管悬挑较长,要设置斜拉杆或撑杆。

6.3.6相邻爬架的间隙不应过大,一般以15cm为宜,并用连接件将两爬架临时连成整体。

6.4爬升

6.4.1待爬楼层的结构砼达到相应强度后,拆除外墙(梁)的模板和爬架的临时连接件,检查、修整上一层预留孔做好爬升准备。

6.4.2爬升上爬架:先在该层的预留孔位置用穿墙螺栓将工具挑梁固定好,在大爬架最大上端横杆的钢筋吊环上挂设手动葫芦。葫芦拉链下钩小爬架的上吊环,当确认葫芦受力后,松开小爬架支座的螺栓、使小爬架平行向上爬升。到位后将小爬架的支座与工具挑梁相固定,确认稳固后,松开手动葫芦。

6.4.3爬升大爬架,将葫芦上钩钩在小爬架下吊环,链条下钩钩住大爬架下吊环,待葫芦受力后,松开大爬架上、下支座的螺栓,操作人员站在下片架上,统一指挥,两葫芦须同步进行,使爬架平衡向上爬升,待大爬架升到位置时,将支座与工具挑梁相固定。爬升时要特别注意手动葫芦的性能是否完好,切不能带病作业。

6.4.4每次爬升一个楼层,往返重复一次上述爬架程序,爬升一层验收一次,做好记录。

6.5下降

6.5.1同爬升程序相反,先降大爬架,后降小爬架,操作次序与爬升时相同。下降时逐层把留在墙上的予留孔修补完毕。脚手架降下后就不能在爬升,因此外墙面所有装饰工作需在脚手架在位时完成。

6.6拆除

6.6.1拆除时要设置警戒区,并有专人监护,统一指挥。先清理脚手架上的垃圾杂物,然后自上而下一步一清,严禁从高空抛掷拆下的钢管扣件,竹笆片等。最后用塔吊将爬架片吊

离墙面。

6.6.2爬架片要及时清朝整修,检查焊缝,涂刷防锈漆堆放整齐,防止架片变形,以利再用。

7、劳动组织

7.1成立爬升脚手架项目领导小组,由专业技术负责人参加试制和验收。

7.2成立爬升脚手架专业小组,其中还应包括一名土建技术员参与,具体专业小组作业小组作业人员数量应根据建筑物的实际情况和施工进度要求决定,一般情况下劳动力组织见下表: 作业人员配备及分工表

序号工 种人数工作内容备 注

1 机械操作工 1 塔吊或其他直运输机械开机

2 架子工 2 专职负责架身系统的固定、预埋件、临时拉杆及其他安全装置安装

3 架子工 3 负责人、小爬架的爬升其中1人负责安全工作,统一指挥协调。

8、安全技术措施

8.1工具挑梁套管式爬升脚手架必须严格按照设计与有关规定进行搭设。使用和拆除,禁止乱搭、乱改破坏。遇到问题应及时报告主管技术人员,尽快得以解决。

8.2肢手架投入使用前,要切实做好技术交底工作,配备相应的质量监察人员和安全员。

8.3专业操作人员必须有搭设架子施工经验及持有上岗操作证。工作中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安全带与墙体应有可靠的拉结,不得违章操作。

8.4脚手架,工具挑梁附墙时,墙板(梁)砼强度,必须达到10MPa以上。

8.5架子升降前应对脚手架系统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升降,确保升降质量,遇有不合格或已损耗的配件要及时更换,废品要及时清理,不得与合格品混用。

8.6升降时,脚手架应空载。先用手动葫芦吊挂所需升降的架子,链条受力后,方可卸去螺栓。

8.7升降操作中,要有专人指挥协调,力求脚手架平衡升降,同一组爬架其两端高差不得超过100mm,出现高差时要及时进行调整。

8.8穿墙螺栓预留孔位置要准确,支座处墙面应平整,不平处要加钢板垫片,保证紧固螺栓全部受力。每升降一次,要对螺栓数量和坚固情况全面检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做好验收交接记录。

8.9一组升降操作的全部工作内容要在一个工作班组内完成,不得将未完工作交给下一班组。升降前临时拆除的构件待升降操作完毕后须按按原样安装上去。

8.10脚手架外侧的安全网与周边杆件,防护拦杆要绑扎牢固,底部操作层与墙体的空隙用木板封闭。

8.11施工中第一步荷载不得超过360kg,每组脚手架总荷载不得超过1080kg。严禁将模板、钢筋等材料集中堆放在脚手架上。

8.12转角处的脚手架应有斜拉钢筋拉结,脚手悬挑长度要依据设计而定,不可任意接长脚手钢管。

8.13六级以上大风及大雨期间停止作业,大风后要认真检查及时加固。

8.14严禁酒后上架操作,严禁在架上跳跃,追赶,嘻笑。

8.15整体脚手架定位后除临时连接外还应有防雷措施,可将其与建筑物的避雷构造相连接。

8.16严格遵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技术规范》(JGJ800-91)中的规定。

9、质量要求

9.1脚手架所用的钢管、扣件的质量和机械性能都应符合《可锻铸铁分类及技术条件》(GB978-67)的技术规定,螺栓采用的材料应符合《普通碳素钢结构技术条件》(GB700-79)中A3钢的规定。

9.2脚手架上的加工配件在搬运过程中都应分型号装箱,加工后的螺栓杆件应打抹黄油,防止生锈。

9.3脚手架片的焊缝均应满焊,焊缝高度不得小于3mm,同时要清除焊渣。

9.4考虑到施工中附在阳台梁上脚手架可能对阳台受力带来影响,在脚手架升降与支承点的同一垂直位置,要增设斜拉杆或斜撑杆。

9.5每组脚手架组装时,在其大、小爬架外侧分别增设剪刀撑,以防升降时对脚手架产生翘曲变形。

9.6上下吊环应用Φ16圆钢制作,焊接前要先确定吊环的位置,以防升降时架身产生偏心对套管之间加大摩擦力,而增加了手动葫芦的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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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颁布《建筑施工附着

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建建〔2000〕2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管理的有关总公司:

现将《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

建设部

二000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 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加强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以下简称“附着升降脚手架”)的管理,保证施工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高层、超高层建筑工程结构上使用的由不同形式的架体、附着支承结构、升降设备和升降方式组成的各类附着升降脚手架。

第三条 各类附着升降脚手架的设计、制作、安装、使用和拆卸都必须执行本规定,并应遵守相关现行国家和行业的规程、规范、标准和规定。

第四条 建设部对附着升降脚手架实行统一管理。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附着升降脚手架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设计计算

第五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设计应执行本规定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J1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0)、《编制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的统一规定》(修订稿)以及其它有关标准。

第六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架体结构和附着支承结构应按“概率极限状态法”进行设计计算,承载力设计表达式为:

γOS≤R

式中:γO--结构重要性系数,取

0.9;

S--荷载效应;

R--结构抗力。

第七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结构中的升降动力设备、吊具、索具,按“容许应力设计法”进行设计计算,执行本规定和有关起重吊装的现行规范,计算表达式为:

σ≤〔σ〕

式中:σ--设计应力

〔σ〕--容许应力

第八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各组成部分应按其结构形式、工作状态和受力情况,分别确定在使用、升降和坠落三种不同状况下的计算简图,并按最不利情况进行计算和验算。必要时应通过整体模型试验验证脚手架架体结构的设计承载能力。

第九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设计中荷载标准值应分使用、升降及坠落三种状况按以下规定分别确定:

1.恒载标准值Gk

包括架体结构、围护设施、作业层设施以及固定于架体结构上的升降机构和其它设备、装置的自重,其值可按现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附录一确定。对于木脚手板及竹串片脚手板,取自重标准值为0.35KN/平方米。

2.施工活荷载标准值Qk

包括施工人员、材料及施工机具等自重;可按施工设计确定的控制荷载采用,但其取值不得小于以下规定:

结构施工按二层同时作业计算,使用状况时按每层3KN/平方米计算,升降及坠落状况时按每层0.5KN/平方米计算;

装修施工按三层同时作业计算,使用状况时按每层2KN/平方米计算,升降及坠落状况时按每层0.5KN/平方米计算。

3.风荷载标准值Wk按下式计算:

Wk=kμs·μzWo

k-风压折减系数,在取当地基本风压值时,取0.7;

μs-脚手架风荷载体型系数,按表1选用

脚手架风荷载体型系数

表1

┌───────┬───┬──────┐│背靠建筑物状况│全封闭│ 敞开、开洞│├───────┼───┼──────┤│ μs │1.0Φ│ 1.3Φ │└───────┴───┴──────┘

表中:Φ为脚手架封闭情况确定的挡风系数。

脚手架挡风面积

Φ=--------

脚手架迎风面积

当用彩条布做脚手架围挡时,取Φ=1.0;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按现行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的规定取用; Wo--基本风压,使用状况下按现行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的规定取用;升降及坠落状况可取0.25KN/平方米。

第十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各组成部分的设计应按表2的规定计入相应的荷载计算系数。

荷载计算系数

表2

┌────────┬────────────────┬─────┐│ │ 应计入的计算系统 │ ││ ├────────┬───────┤ ││ 设计项目 │ │ 升降及其 │ 设计方法││ │ 使用工况 │ │ ││ │ │ 坠落工况 │ │├─┬──────┼────────┼───────┼─────┤│架│构架 │(γGγQΦ)9γ'10│ │ ││体├──────┼────────┼───────┤ ││结│竖向主框架 │ │ │ ││构├──────┤ │ │概率权限 ││ │水平粱架 │γ1(γGγQΦ) │γ2(γGγQΦ) │ ││ │ │ │ │状态法 │├─┴──────┤ │ │ ││附着支承结构 │ │ │ │├────────┤ │ │ ││防倾、防坠落装置│ │ │ │├────────┼────────┼───────┼─────┤│升降动力设备 │ │ γ2 │容许应力法│├────────┼────────┼───────┤ ││索具、吊具 │ γ1 │ γ2 │ │└────────┴────────┴───────┴─────┘

表中:

γG--永久荷载分项系数,一般取1.2,但当有利于抗倾覆验算时,取0 .9;

γQ--可变荷载分项系数,取1.4;

ψ--可变荷载组合系数,取0.85;

γ'm--结构抗力调整系数,按《编制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的统一规定》(修订稿)确定;

γ1,γ2--荷载变化系数,γ1=1.3,γ2=2.0

第十一条 采用“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时,按承载力极限状态设计的计算荷载取荷载的设计值;按使用极限状态设计的计算荷载取荷载的标准值。

第十二条 索具、吊具按表2的规定进行设计计算时,其安全系数的取值参照相关的设计规范确定,但升降机构中使用的索具、吊具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0。

第十三条 对于升降动力设备,其容许荷载的取值参照相关的设计规范确定,当无规定时可取其额定荷载。

第十四条 螺栓连接强度的设计值应按表3取用;

螺栓连接强度设计值(N/平方毫米)

表3

┌────┬───────┬───────┐│ │ b(上角) │ b(上角) ││ 钢 号│抗拉f │抗剪f ││ │ t(下角) │ v(下角) │├────┼───────┼───────┤│ Q235 │ 170 │ 130 │└────┴───────┴───────┘

第十五条 受压构件的长细比应不大于150。

受弯构件的容许挠度应不超过表4规定的允许值;

受弯构件的容许挠度值

表4

┌────────┬──────┐│ 构件类别 │ 容许挠度│├────────┼──────┤│ 大横杆、小横杆│ L/150 │├────────┼──────┤│ 水平支承结构 │ L/200 │├────────┼──────┤│ 其他受弯构件 │ L/300 │└────────┴──────┘

第十六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的脚手架构件部分的设计执行《编制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的统一规定》(修订稿)。

第十七条 附着支承结构的平面布置必须依据安全要求和工程情况审慎设计,避免出现超过其设计承载能力的工作状态。

第三章 构造与装置

第十八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架体尺寸应符合以下规定:

1.架体高度不应大于5倍楼层高;

2.架体宽度不应大于1.2m;

3.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8m;折线或曲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5.4m;

4.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的悬挑长度不得大于1/2水平支承跨度和3m;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的悬挑长度不应大于1/4水平支承跨度;

5.升降和使用工况下,架体悬臂高度均不应大于6.0m和2/5架体高度。 6.架体全高与支承跨度的乘积不应大于110平方米。

第十九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应具有足够强度和适当刚度的架体结构;应具有安全可靠的能够适应工程结构特点的附着支承结构;应具有安全可靠的防倾覆装置、防坠落装置;应具有保证架体同步升降和监控升降荷载的控制系统;应具有可靠的升降动力设备;应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以确保架体上操作人员的安全,并防止架体上的物料坠落伤人。

第二十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架体结构应符合以下规定:

1.架体必须在附着支承部位沿全高设置定型加强的竖向主框架,竖向主框架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的片式框架或格构式结构,并能与水平梁架和架体构架整体作用,且不得使用钢管扣件或碗扣架等脚手架杆件组装。竖向主框架与附着支承结构之间的导向构造不得采用钢管扣件、碗扣架或其它普通脚手架连接方式;

2.架体水平梁架应满足承载和与其余架体整体作用的要求,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的定型桁架梁式结构;当用定型桁架构件不能连续设置时,局部可采用脚手架杆件进行连接,但其长度不能大于2m,并且必须采取加强措施,确保其连接刚度和强度不低于桁架梁式结构。主框架、水平梁架的各节点中,各杆件的轴线应汇交于一点;

3.架体外立面必须沿全高设置剪刀撑,剪刀撑跨度不得大于6.0m;其水平夹角为45°~60°,并应将竖向主框架、架体水平梁架和构架连成一体;

4.悬挑端应以竖向主框架为中心成对设置对称斜拉杆,其水平夹角应不小于45°; 5.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必须采用直线形架体。

第二十一条 架体结构在以下部位应采取可靠的加强构造措施:

1.与附着支承结构的连接处;

2.架体上升降机构的设置处;

3.架体上防倾、防坠装置的设置处;

4.架体吊拉点设置处;

5.架体平面的转角处;

6.架体因碰到塔吊、施工电梯、物料平台等设施而需要断开或开洞处;

7.其它有加强要求的部位。

第二十二条 物料平台必须将其荷载独立传递给工程结构。在使用工况下,应有可靠措施保证物料平台荷载不传递给架体。物料平台所在跨的附着升降脚手架应单独升降,并应采取加强措施。

第二十三条 附着支承结构必须满足附着升降脚手架在各种工况下的支承、防倾和防坠落的承力要求,其设置和构造应符合以下规定:

1.附着支承结构采用普通穿墙螺栓与工程结构连接时,应采用双螺母固定,螺杆露出螺母应不少于3扣。垫板尺寸应设计确定,且不得小于80mm×80mm×8mm; 2.当附着点采用单根穿墙螺栓锚固时,应具有防止扭转的措施;

3.附着构造应具有对施工误差的调整功能,以避免出现过大的安装应力和变形;

4.位于建筑物凸出或凹进结构处的附着支承结构应单独进行设计,确保相应工程结构和附着支承结构的安全;

5.对附着支承结构与工程结构连接处混凝土的强度要求应按计算确定,并不得小于C10;

6.在升降和使用工况下,确保每一架体竖向主框架能够单独承受该跨全部设计荷载和倾覆作用的附着支承构造均不得少于二套。

第二十四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防倾装置必须与竖向主框架、附着支承结构或工程结构可靠连接,并遵守以下规定:

1.防倾装置应用螺栓同竖向主框架或附着支承结构连接,不得采用钢管扣件或碗扣方式;

2.在升降和使用两种工况下,位于在同一竖向平面的防倾装置均不得少于二处,并且其最上和最下一个防倾覆支承点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架体全高的1/3;

3.防倾装置的导向间隙应小于5mm。

第二十五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防坠装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防坠装置应设置在竖向主框架部位,且每一竖向主框架提升设备处必须设置一个; 2.防坠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其制动距离对于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不得大于80mm,对于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不得大于150mm;

3.防坠装置应有专门详细的检查方法和管理措施,以确保其工作可靠、有效;

4.防坠装置与提升设备必须分别设置在两套附着支承结构上,若有一套失效,另一套必须能独立承担全部坠落荷载。

第二十六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升降动力设备应满足附着升降脚手架使用工作性能的要求,升降吊点超过两点时,不能使用手拉葫芦。升降动力控制台应具备相应的功能,并应符合相应的安全规程。

第二十七条 同步及荷载控制系统应通过控制各提升设备间的升降差和控制各提升设备的荷载来控制各提升设备的同步性,且应具备超载报警停机、欠载报警等功能。

第二十八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满足以下要求:

1.架体外侧必须用密目安全网(≥800目/100平方厘米)围挡;密目安全网必须可靠固定在架体上;

2.架体底层的脚手板必须铺设严密,且应用平网及密目安全网兜底。应设置架体升降时底层脚手板可折起的翻板构造,保持架体底层脚手板与建筑物表面在升降和正常使用中的间隙,防止物料坠落;

3.在每一作业层架体外侧必须设置上、下两道防护栏杆(上杆高度1.2m,下杆高度0.6m)和挡脚板(高度180mm);

4.单片式和中间断开的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在使用工况下,其断开处必须封闭并加设栏杆;在升降工况下,架体开口处必须有可靠的防止人员及物料坠落的措施。

第二十九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在升降过程中,必须确保升降平稳。

第四章 加工制作

第三十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构配件的制作,必须具有完整的设计图纸、工艺文件、产品标准和产品质量检验规则;制作单位应有完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

第三十一条 制作构配件的原、辅材料的材质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规定对其进行验证和检验。

第三十二条 加工构配件的工装、设备及工具应满足构配件制作精度的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工装应有设计图纸。

第三十三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构配件的加工工艺,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相应规定,所用的螺栓连接件,严禁采用钣牙套丝或螺纹锥攻丝。

第三十四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构配件应按照工艺要求及检验规则进行检验。对附着支承结构、防倾防坠装置等关键部件的加工件要有可追溯性标识,加工件必须进行100%检验。构配件出厂时,应提供出厂合格证。

第五章 安装、使用和拆卸

第三十五条 使用前,应根据工程结构特点、施工环境、条件及施工要求编制“附着升降脚手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根据本规定有关要求办理使用手续,备齐相关文件资料。

第三十六条 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 第三十七条 组装前,应根据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配备合格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并对有关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三十八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所用各种材料、工具和设备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材质单等质量文件。使用前应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检验。不合格产品严禁投入使用。

第三十九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在每次升降以及拆卸前应根据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四十条 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控制中心应设专人负责操作,禁止其他人员操作。 第四十一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在首层组装前应设置安装平台,安装平台应有保障施工人员安全的防护设施,安装平台的水平精度和承载能力应满足架体安装的要求。

第四十二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1.水平梁架及竖向主框架在两相邻附着支承结构处的高差应不大于20mm; 2.竖向主框架和防倾导向装置的垂直偏差应不大于5‰和60mm;

3.预留穿墙螺栓孔和预埋件应垂直于工程结构外表面,其中心误差应小于15mm。 第四十三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组装完毕,必须进行以下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升降操作: 1.工程结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附着支承对其附加荷载的要求;

2.全部附着支承点的安装符合设计规定,严禁少装附着固定连接螺栓和使用不合格螺栓;

3.各项安全保险装置全部检验合格;

4.电源、电缆及控制柜等的设置符合用电安全的有关规定;

5.升降动力设备工作正常;

6.同步及荷载控制系统的设置和试运效果符合设计要求;

7.架体结构中采用普通脚手架杆件搭设的部分,其搭设质量达到要求;

8.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备并符合设计要求;

9.各岗位施工人员已落实;

10.附着升降脚手架施工区域应有防雷措施;

11.附着升降脚手架应设置必要的消防及照明设施;

12.同时使用的升降动力设备、同步与荷载控制系统及防坠装置等专项设备,应分别采用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

13.动力设备、控制设备、防坠装置等应有防雨、防砸、防尘等措施;

14.其它需要检查的项目。

第四十四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升降操作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执行升降作业的程序规定和技术要求;

2.严格控制并确保架体上的荷载符合设计规定;

3.所有妨碍架体升降的障碍物必须拆除;

4.所有升降作业要求解除的约束必须拆开;

5.严禁操作人员停留在架体上,特殊情况确实需要上人的,必须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并由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审查后方可实施;

6.应设置安全警戒线,正在升降的脚手架下部严禁有人进入,并设专人负责监护; 7.严格按设计规定控制各提升点的同步性,相邻提升点间的高差不得大于30mm,整体架最大升降差不得大于80mm;

8.升降过程中应实行统一指挥、规范指令。升、降指令只能由总指挥一人下达,但当有异常情况出现时,任何人均可立即发出停止指令;

9.采用环链葫芦作升降动力的,应严密监视其运行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可能出现的翻链、绞链和其它影响正常运行的故障;

10.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到位后,必须及时按使用状况要求进行附着固定。在没有完成架体固定工作前,施工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或下班。未办交付使用手续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四十五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到位架体固定后,办理交付使用手续前,必须通过以下检查项目:

1.附着支承和架体已按使用状况下的设计要求固定完毕;所有螺栓连接处已拧紧;各承力件预紧程度应一致;

2.碗扣和扣件接头无松动;

3.所有安全防护已齐备;

4.其它必要的检查项目。

第四十六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使用必须遵守其设计性能指标,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架体上的施工荷载必须符合设计规定,严禁超载,严禁放置影响局部杆件安全的集中荷载,并应及时清理架体、设备及其它构配件上的建筑垃圾和杂物。

第四十七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严禁进行下列作业:

1.利用架体吊运物料;

2.在架体上拉结吊装缆绳(索);

3.在架体上推车;

4.任意拆除结构件或松动连结件;

5.拆除或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

6.起吊物料碰撞或扯动架体;

7.利用架体支顶模板;

8.使用中的物料平台与架体仍连接在一起;

9.其它影响架体安全的作业。

第四十八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应按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不合格部位应立即改正。

第四十九条 当附着升降脚手架预计停用超过一个月时,停用前采取加固措施。 第五十条 当附着升降脚手架停用超过一个月或遇六级以上大风后复工时,必须按第四十四条的要求进行检查。

第五十一条 螺栓连接件、升降动力设备、防倾装置、防坠装置、电控设备等应至少每月维护保养一次。

第五十二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拆卸工作必须按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要求进行。拆除工作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拆除时应有可靠的防止人员与物料坠落的措施,严禁抛扔物料。

第五十三条 拆下的材料及设备要及时进行全面检修保养,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必须予以报废:

1.焊接件严重变形且无法修复或严重锈蚀;

2.导轨、附着支承结构件、水平梁架杆部件、竖向主框架等构件出现严重弯曲; 3.螺栓连接件变形、磨损、锈蚀严重或螺栓损坏;

4.弹簧件变形、失效;

5.钢丝绳扭曲、打结,断股,磨损断丝严重达到报废规定;

6.其它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情况。

第五十四条 遇五级(含五级)以上大风和大雨、大雪、浓雾和雷雨等恶劣天气时,禁止进行升降和拆卸作业。并应预先对架体采取加固措施。夜间禁止进行升降作业。

第六章 管理

第五十五条 建设部对从事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的施工单位实行资质管理,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不得施工;对附着升降脚手架实行认证制度,即所使用的附着升降脚手架必须经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单位进行认证。

第五十六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查手续。

第五十七条 新研制的附着升降脚手架应符合本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并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试用手续,经审查合格后,只可批在一个工程上试用,试用期间必须随时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试用成功后,再按照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取得认证资格,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第五十八条 对已获得附着升降脚手架资质证书的施工单位实行年检管理制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注销资质证书:

1.使用与其资质证书所载明的附着升降脚手架名称和型号不一致者;

2.有出借,出租资质证书、转包行为者;

3.严重违反本规定,多次整改仍不合格者;

4.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或事故累计死亡达3人以上者。

第五十九条 异地使用附着升降脚手架的,使用前应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备案手续,接受其监督管理。

第六十条 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对使用的附着升降脚手架要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解决措施。

附着升降脚手架组装完毕,总承包单位必须根据本规定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等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升降作业。分包单位对附着升降脚手架的使用安全负责。

第六十一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发生重大事故后,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组织抢救工作,并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抢救人员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应拍照或录相。

第六十二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由建设部建筑管理司负责解释。

附录一: 名词、术语

1.附着升降脚手架

仅需搭设一定高度并附着于工程结构上,依靠自身的升降设备和装置,可随工程结构施工逐层爬升,具有防倾覆、防坠落装置,并能实现下降作业的外脚手架。

2.附着支承结构

直接与工程结构连接,承受并传递脚手架荷载的支承结构。

3.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

仅有两个提升装置并独自升降的附着升降脚手架。

4.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

有三个以上提升装置的连跨升降的附着升降脚手架。

5.架体结构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组成结构,一般由架体竖向主框架,架体水平梁架和架体构架等三部分组成。

6.架体竖向主框架

用于构造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垂直于建筑物外立面,并与附着支承结构连接,主要承

受和传递竖向和水平荷载的竖向框架。

7.架体水平梁架

用于构造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主要承受架体竖向荷载,并将竖向荷载传递至竖向主框架和附着支承结构的水平结构。

8.架体构架 采用钢管杆件搭设的与竖向主框架和水平梁架连接的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结构部分。 9.架体高度

架体最底层杆件轴线至架体最上层横杆(护栏)轴线间的距离。

10.架体宽度

架体内、外排立杆轴线之间的水平距离。

11.架体支承跨度

两相邻竖向主框架中心轴线之间的距离。

12.悬臂高度 架体的附着支承结构中最高一个支承点以上的架体高度。

13.悬挑长度

架体竖向主框架中心轴线至边跨架体端部立面之间的水平距离。

14.防倾覆装置

防止架体在升降和使用过程中发生倾覆的装置。

15.防坠落装置

架体在升降或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坠落时的制动装置。

16.升降机构 控制架体升降运行的机构。

17.荷载控制系统

能够反映、控制升降动力荷载的装置系统。

附录二: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标准名称和型号

1.标准名称 (1)组成

标准名称=附着支承形式+动力类型+升降方式+附着升降脚手架

(2)附着支承形式

①导轨式(附着支承、防倾共用导轨的附着支承形式);

②导座式(附着支承、导向共用支座的附着支承形式);

③套框式(附着主框架和套框架的附着支承形式);

④吊拉式(附着挑梁和斜拉杆、防倾导轨单设的附着支承形式);

⑤吊轨式(附着挑梁和斜拉杆,防倾导轨固定于挑梁上的附着支承形式); ⑥挑轨式(附着带导轨挑梁的附着支承形式);

⑦套轨式(附着主、套框导座的附着支承形式);

⑧吊套式(附着带斜拉杆主、套框的附着支承形式);

⑨锚轨式(拉结锚固带防倾导轨的附着支承形式)。

(3)动力形式

①手动(采用手拉环链葫芦);

②电动(采用电动环链葫芦);

③卷扬(采用电动卷扬设备);

④液压(采用液压动力设备)。

(4)升降方式

仅组合“互爬式”这一种升降方式。具有单跨、多跨和整体升降方式者不组合于名称中。 (5)例子

如:套轨式液压升降脚手架,导轨式电动附着升降脚手架,锚轨式互爬手动附着升降脚手架。

2.型号 型号=厂家代号(或2个英文字母)+鉴定年份+型别号(阿拉伯数字)

3.名称型号

如XH95-1型

名称型号=标准名称+型号。

发布部门:建设部 发布日期:2000年10月16日 实施日期:2000年10月16日 (中央法规)

附着升降脚手架应用技术

1、国内外附着升降脚手架应用技术发展概况

脚手架一直是建筑施工必不可少的施工装备,进入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高层、超高层建筑越来越多,搭设传统的落地式脚手架,不但不经济而且很不安全。针对这种高层建筑,上海和江苏地区推出了“套管”(下图a),广西一建研制了“整体提升脚手架”(下图b.)

这种脚手架仅需搭设一定高度并附着与工程结构上,依靠自身的升降设备和装置,结构施工时可随结构施工逐层爬升,装修作业时再逐层下降。

它的出现提高了高层建筑外脚手架的施工技术水平,因为同传统的落地式脚手架相比使用这种脚手架具有巨大的经济效益,因此,此技术一经推出便得到迅速推广90你年代初高层、超高层建筑的急速增加,使这一新技术得到迅速发展。其结构形式和种类越来越多,名称也越来越杂,诸如“整体提(爬)升脚手架”、“附墙爬升脚手架”、“导轨式爬架”等,因其特点均是“附着”在建筑物的梁或墙上,并且这种脚手架不仅能爬升而且能下降,因此,统称为附着升降脚手架(简称爬架)

但由于对此技术的研究不够深入,也出现了不少安全事故,1994年北京星河公司在建设部列项研究推出了导轨式爬架,有效解决了爬架的防倾覆问题和同步性控制,后经各公司和广大科研人员的不断研究,又增加了防坠落控制、荷载控制以及竖向主框架和底部承力桁架等,并且对爬架的设计计算进行了试验研究,确定了计算模式和计算系数等,爬架技术逐渐成熟,爬架种类也曾至十余种,至2000年完成并颁布了《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字【2000】230号文),对爬架的设计计算、结构构造、生产、检测、施工操作、施工管理及监督检查等都经行了明确规定,保证了这一先进技术的健康发展。

国外尤其是欧美一些发达国家近些年因修建的高层建筑很少,因此对爬架几乎没有研究,他们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爬模上,但现在也已看到他们有的公司将爬模改成爬架。因此,应该说爬架是中国首先研究开发的一项新技术。

2、主要技术内容

2.1主要组成部分

附着升降脚手架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架体结构

架体结构是附着升降脚手架的主要组成结构,由架体构架、架体竖向主框架和水平梁等三部分组成。架体构架是一般采用普通脚手架杆件搭设的与竖向主框架和水平梁架连接的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结构部分;竖向主框架是用于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垂直于建筑物外立面、与附着支撑结构连接、主要承受和传递竖向和水平荷载的竖向框架;架体水平梁架是用于构造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主要承受架体竖向荷载、并将竖向和在传递至竖向主框架和附着支撑结构的水平结构。

2)附着支撑结构

附着支撑结构是直接与工程结构连接,承受并传递脚手架和在的支撑结构,是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关键结构,由升降机构及其承力结构、固定架体承力结构、防倾覆装置和防坠落装置组成。其中升降机构是控制架体升降运行的机构,防倾覆装置是防止架体在升降和使用过程中发生倾覆的装置,防坠装置是架体在升降或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坠落时候的制动装置。

3)升降动力控制设备

升降动力控制设备由升降动力设备及其控制系统组成。其中控制系统包括架体升降的同步性

控制、荷载控制和动力设备的电气控制等。

附(构造形式图)

2.2主要技术内容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安全与否、技术是否先进可靠,取决于一下几项关键技术解决的程度:

1)附着支承构造技术

附着升降脚手架赖以悬空附着的关键就是附着支承结构,是承受和传递架体荷载的最根本的支承结构。升降机构、提升设备、防倾、防坠等装置都是通过附着支承结构实现其功能。因此,其构造形式、设计性能对附着升降脚手架具有全面影响。

2)升降机构的设计技术

附着升降脚手架通过升降机构实现升降,因此,升降机构的设计直接关系到附着升降脚手架爱的操作方便性和安全性,体现了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先进水平。

3)同步性及荷载控制技术

控制附着升降脚手架能够同步升降,并且控制升降的荷载在设计荷载范围以内,是确保架体安全的重要环节,其同步性及荷载控制技术反映了附着升降脚手架的自动化水平。近几年,人们对爬架同步性及荷载控制技术的研究最为深入。同步性方面,相邻两机位的升降差可控制在10mm以内,所有机位的最大升降差可以控制在30mm以内,并且实现了自动调平,调平后自动升降;在荷载控制方面,通过荷载传感器可以将提升荷载控制在设定范围内,做到超载自动停机,有些传感器还可以显示荷载大小,精度可达100kg甚至更精。

4)防倾覆控制技术

附着升降脚手架是用于高空作业的脚手架,风荷载较大,再者,由于施工荷载的变化,提升吊点很难保持在架体重心上,这就会使架体产生倾覆力,因此,设置防倾覆装置是附着升降脚手架所必须的。防倾覆不但要防外倾,而且还要防内倾,目前,一般使用导轨轮式刚性防倾覆装置,并且每个提升点设置一套,导向间隙要求在5mm以内,即保证架体在升降过程中不能一太大的晃动。

5)防坠罗控制技术

防坠落是对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安全要求,以防止架体发生意外坠落时,及时将架体制动在可靠结构上,是一种保险措施。

对防坠装置的研究也是百花齐放,一电动式(通过荷载传感器控制信号)和机械式两类,而机械式又有通过速度和通过提升动力是否承力来控制信号两种。不过,对于整体爬架,由于各提升点不可能同时坠落,爬架坠落事故往往是缓慢撕裂过程,因此,通过控制速度获取控制信号的可靠度值得商榷。目前要求防坠制动距离整体式不大于80mm,单片式不大于150mm。

6)保护构造技术

物落伤人是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中发生率最高的一项,防护已经成为附着升降脚手架最重要的一项功能,设置有效的防护以防止架体及其所覆盖范围内的物料和人员坠落尤为重要。 爬架除了按照脚手架的一般防护要求外,特别要求在爬架最底层脚手板要铺严,并在爬架和建筑物之间设置严密的可拆起的翻板,确保爬架所覆盖的方位任何物体不得掉至架体以外。

7)平面布置设计技术

附着升降脚手架各提升点的平面布置直接影响到架体的整体性和提升点的受力状况,平面布置不合理会导致受力不均,更易造成安全事故。平面布置的关键是提升点同架体重心相匹配。

8)操作与管理控制技术

正确的操作和有效的管理是确保附着升降脚手架安全的重要环节。“三分技术、七分管理”是附着升降脚手架对操作及管理重要性的客观评价。

3、基本原理和特点

3、1基本原理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基本原理就是将专门设计的升降机构固定(附着)在建筑物上,将脚手架同升降机构连接在一起,但可相对运动,通过固定于升降机构上的动力设备将脚手架提升或下降,从而实现脚手架的爬升或下降。首先将脚手架和升降机构分别固定(附着)在简述结构上,当建筑物已浇筑混凝土的承载力达到一定要求时开始爬升,爬升前先将脚手架悬挂在升降机构上,解开脚手架同建筑物的连接,通过固定在升降机构上的升降动地设备将脚手架提升,提升到位(一般提升一层)后,再将脚手架固定在建筑物上,这时可进行上一层结构施工;当该层施工完毕新浇筑混凝土达到爬架要求的强度时,解除升降机构同下层建筑物的固定约束,将其安装在该层爬升所需的位置;再将脚手架悬挂其上准备下次爬升;这样通过脚手架和升降机构的相互支承和交替附着即可实现爬架的爬升;爬架的下降作业同爬升基本相同,只是每次下降前先将升降机构固定在下一层位置。

3、2特点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出现为高层建筑外脚手架施工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同其他类型的脚手架相比,附着升降脚手架具有如下特点:

节省材料:由于无论建筑物一多少层仅需搭设4~5倍楼层高度的脚手架,同落地式脚手架相比可节约大量的脚手架材料;

节省人工:爬架是从地面或者较低的楼层开始一次性组装4~5倍楼层高的脚手架,然后只需进行升降操作,左后到底拆除,中间不需倒运材料,可节省大量的人工;

保证工期:由于爬架独立升降,可节省塔吊的吊次;爬架爬升后底部即可进行回填作业;爬架爬升到顶后即可进行下降操作进行装修,屋面工程和装修工程可同时进行,不必象吊篮要等到屋面强度符合要求以后才能安装进行装修作业;

防护到位:爬架的高度一般为4~5倍楼层高,这一高度刚好覆盖结构施工时支模绑筋和拆模板支承的施工范围,解决了挂架遇到阳台、窗洞和框架结构时拆模拆支承无防护的问题; 安全可靠:爬架是在低处组装低处拆除,并配备防倾覆防坠落等安全装置,在架体防护内进行升降操作,施工安全可靠,而且避免了挑架反复搭拆可能造成的落物伤人和临空搭设给搭架人员带来的不安全隐患;

管理规范:由于爬架设备化程度比较高,可以按设备进行管理,而且,因其只有4~5倍楼层高,附着支承在固定位置,很规律,便于检查管理,避免了落地式脚手架因检查不到连墙撑可能被拆而带来的安全隐患;

专业操作:因爬架不仅包含脚手架,而且含有机械、电器设备、起重设备等要求操作者必须经专门培训,操作专业化提高了施工效率,保证了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文明施工:爬架是经专门设计、专业施工,且管理规范,极易满足文明施工的要求。

2、适用范围和应用前景

附着升降脚手架适用于外立面基本没有变化的高层和超高层建筑的结构施工和装修作业,一般对于16层以上的建筑物经济效果比较显著,因附着升降教授的材料用量仅与建筑物的周长有关而与建筑物的层数无关,因此建筑物层数越多、高度越高,经济效益月显著。

由于土地资源的匮乏,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的高层建筑还会越来越多,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应用前景会更加广阔。

5、工具挑梁套管式爬升脚手架施工工法

(JSGF03-2001)

1、适用范围

工具挑梁套管式爬升脚手架可适用于各种全剪力墙、框架、框剪、框筒和砖混等结构形式的高层建筑主体和外装饰工程的施工。

2、工艺原理

该脚手架是利用工具挑梁通过穿墙螺栓固定在建筑物每层顶部剪力墙(梁)上,将大爬架立杆套的小爬架立杆内,再将爬架上,下支座用高强螺栓与工具挑梁相固定,横向用钢管扣件相连接,升降时采用手动葫芦分组进行操作,每次升降一个楼层,往返重复操作。

3、材料及工具

3.1材料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3.1.1钢管应采用外径48mm、壁厚3.5mm的3号钢焊接钢管,其化学万分与机械性能应符合《普通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GB700-88)中QZ35A级钢要求;扣件应符合《可锻铸铁分类及技术条件》(GB978-67)的规定。

3.1.2高强穿墙螺栓选择直径不小于28mm(M28),并设置垫板,垫板尺寸必须经过设计,且不得小于100mm?00mm和6mm厚。

3.1.3工字型钢采用Ⅰ14型钢,其质量应分别符合国家标准《普通碳素结构钢材技术条件》(GB700)、《低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GB1591)和《桥梁碳素钢及普通低合金钢板技术条件》(YB168)的规定。并附有生产厂提供的质量证明书。

3.1.4手动葫芦选用具有出厂合格证的SB1~1.5型号手板葫芦。

3.1.5其它材料:1.20m宽竹笆片、3.5?.2m安全围网;3.00?.00m安全平网等。安全网应符合《安全网》(GB5725-85)规定。

3.2工具梁套管式爬升脚手架施工的主要工具有板手、力矩板手。

4、构造组成

工具挑梁套管式爬升脚手架由挑梁支承系统,钢管架身系统,提升系统和安全防护系统四部分组成。

4.1挑梁支承系统:是挑梁通过穿墙螺栓固定的剪力墙(梁)上,用于承受全部脚手架的自重和施工荷载。

4.2钢管架身系统:是由大爬架片套小爬架片内,再用钢管扣件将左右两片相连接,形成脚手架。

4.3提升系统;是用两只手动葫芦设在爬架顶部,可将爬架分别进行升降。

4.4安全防护系统:

4.4.1防坠、防倾装置:是采用江苏吴江电力起重机械厂研制的产品,与钢管架身系统固定在预埋铁环上,可起防坠、防倾作用。

4.4.2附墙拉结:每6m以内增设临时拉杆,一端与钢管连接,另一端固定于建筑物门窗洞口外。

4.2.3安全围护:在每个操作层分别铺上竹笆片,外侧除设有防护拦杆还需张设安全密网。

5、工艺流程

脚手架设计→脚手架制作→挑梁安装→大、小爬片安装→

最底层脚手架及防护栏杆安装 → 张设安全网 →校正、紧固、检验→

设置转角撑杆→拆除外墙模板和爬架的连接→固定上层挑梁 →

爬升小爬架→小爬架与工具挑梁固定→爬升大爬架 →固定大爬架→

重复上一流程序→下降及拆除

6、操作要点

6.1爬升脚手架的制作

6.1.1根据工程的结构尺寸,绘出平面布置图,确定爬架片的数量。

6.1.2采购优质钢材,严格按设计尺寸进行加工,焊接拼装。

6.1.3为了确保爬架的制作精度,制作场地要平整。

6.1.4以焊接完成的爬架片,要按顺序堆放,重叠高度一般不大于五片,以防爬架片受压翘曲变形。

6.2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6.2.1工具挑梁予留孔的布设:根据爬架平面布置图,确定予留孔位置,每楼层设一个孔洞,距离楼板底面20cm,孔洞的垂直偏差和水平偏差都应小于10mm。具体位置由施工员用经纬仪和水准仪抄测确定。浇筑砼前在该部位(模板内)予埋硬塑料管或钢管,砼浇筑时要认真检查管件的位置,确保予留孔位置的准确性。

6.2.2对已制作好的爬架片,认真检查焊缝和各部尺寸,确认合格后可投入使用。

6.2.3做好安全设施、钢管扣件、连接螺栓和所需机具的准备工作。

6.2.4对挑台、电梯井、井架、塔吊及主要通道出入口处的爬升脚手架附墙采取特殊处理。

6.2.5落实安装人员各自职责,同时进行安全知识的技术交底。

6.3安装

6.3.1工具挑梁的安装:用高强穿墙螺栓将工具挑梁与砼结构墙(梁)固定好。

6.3.2爬架片的安装:将拼装好的大、小爬架片用塔吊配合安装,爬架片就位时,用高强螺栓将爬架片的超级大国座与工具挑梁相固定。先固定大爬架支座,后固定小爬架支座,一般两片爬架为一组。

6.3.3用扣件和钢管先安装最底层的脚手管及防护拦杆,铺上竹笆片,向上依次完成各步架的安装工作。

6.3.4所有杆件安装完后,在脚手架外侧张设聚乙烯密目安全网,校正整个架子的垂直度与水平度,紧固所胡螺栓,做好验收记录及螺栓接口处的加油养护工作。

6.3.5转角处脚手钢管悬挑较长,要设置斜拉杆或撑杆。

6.3.6相邻爬架的间隙不应过大,一般以15cm为宜,并用连接件将两爬架临时连成整体。

6.4爬升

6.4.1待爬楼层的结构砼达到相应强度后,拆除外墙(梁)的模板和爬架的临时连接件,检查、修整上一层预留孔做好爬升准备。

6.4.2爬升上爬架:先在该层的预留孔位置用穿墙螺栓将工具挑梁固定好,在大爬架最大上端横杆的钢筋吊环上挂设手动葫芦。葫芦拉链下钩小爬架的上吊环,当确认葫芦受力后,松开小爬架支座的螺栓、使小爬架平行向上爬升。到位后将小爬架的支座与工具挑梁相固定,确认稳固后,松开手动葫芦。

6.4.3爬升大爬架,将葫芦上钩钩在小爬架下吊环,链条下钩钩住大爬架下吊环,待葫芦受力后,松开大爬架上、下支座的螺栓,操作人员站在下片架上,统一指挥,两葫芦须同步进行,使爬架平衡向上爬升,待大爬架升到位置时,将支座与工具挑梁相固定。爬升时要特别注意手动葫芦的性能是否完好,切不能带病作业。

6.4.4每次爬升一个楼层,往返重复一次上述爬架程序,爬升一层验收一次,做好记录。

6.5下降

6.5.1同爬升程序相反,先降大爬架,后降小爬架,操作次序与爬升时相同。下降时逐层把留在墙上的予留孔修补完毕。脚手架降下后就不能在爬升,因此外墙面所有装饰工作需在脚手架在位时完成。

6.6拆除

6.6.1拆除时要设置警戒区,并有专人监护,统一指挥。先清理脚手架上的垃圾杂物,然后自上而下一步一清,严禁从高空抛掷拆下的钢管扣件,竹笆片等。最后用塔吊将爬架片吊

离墙面。

6.6.2爬架片要及时清朝整修,检查焊缝,涂刷防锈漆堆放整齐,防止架片变形,以利再用。

7、劳动组织

7.1成立爬升脚手架项目领导小组,由专业技术负责人参加试制和验收。

7.2成立爬升脚手架专业小组,其中还应包括一名土建技术员参与,具体专业小组作业小组作业人员数量应根据建筑物的实际情况和施工进度要求决定,一般情况下劳动力组织见下表: 作业人员配备及分工表

序号工 种人数工作内容备 注

1 机械操作工 1 塔吊或其他直运输机械开机

2 架子工 2 专职负责架身系统的固定、预埋件、临时拉杆及其他安全装置安装

3 架子工 3 负责人、小爬架的爬升其中1人负责安全工作,统一指挥协调。

8、安全技术措施

8.1工具挑梁套管式爬升脚手架必须严格按照设计与有关规定进行搭设。使用和拆除,禁止乱搭、乱改破坏。遇到问题应及时报告主管技术人员,尽快得以解决。

8.2肢手架投入使用前,要切实做好技术交底工作,配备相应的质量监察人员和安全员。

8.3专业操作人员必须有搭设架子施工经验及持有上岗操作证。工作中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安全带与墙体应有可靠的拉结,不得违章操作。

8.4脚手架,工具挑梁附墙时,墙板(梁)砼强度,必须达到10MPa以上。

8.5架子升降前应对脚手架系统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升降,确保升降质量,遇有不合格或已损耗的配件要及时更换,废品要及时清理,不得与合格品混用。

8.6升降时,脚手架应空载。先用手动葫芦吊挂所需升降的架子,链条受力后,方可卸去螺栓。

8.7升降操作中,要有专人指挥协调,力求脚手架平衡升降,同一组爬架其两端高差不得超过100mm,出现高差时要及时进行调整。

8.8穿墙螺栓预留孔位置要准确,支座处墙面应平整,不平处要加钢板垫片,保证紧固螺栓全部受力。每升降一次,要对螺栓数量和坚固情况全面检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做好验收交接记录。

8.9一组升降操作的全部工作内容要在一个工作班组内完成,不得将未完工作交给下一班组。升降前临时拆除的构件待升降操作完毕后须按按原样安装上去。

8.10脚手架外侧的安全网与周边杆件,防护拦杆要绑扎牢固,底部操作层与墙体的空隙用木板封闭。

8.11施工中第一步荷载不得超过360kg,每组脚手架总荷载不得超过1080kg。严禁将模板、钢筋等材料集中堆放在脚手架上。

8.12转角处的脚手架应有斜拉钢筋拉结,脚手悬挑长度要依据设计而定,不可任意接长脚手钢管。

8.13六级以上大风及大雨期间停止作业,大风后要认真检查及时加固。

8.14严禁酒后上架操作,严禁在架上跳跃,追赶,嘻笑。

8.15整体脚手架定位后除临时连接外还应有防雷措施,可将其与建筑物的避雷构造相连接。

8.16严格遵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技术规范》(JGJ800-91)中的规定。

9、质量要求

9.1脚手架所用的钢管、扣件的质量和机械性能都应符合《可锻铸铁分类及技术条件》(GB978-67)的技术规定,螺栓采用的材料应符合《普通碳素钢结构技术条件》(GB700-79)中A3钢的规定。

9.2脚手架上的加工配件在搬运过程中都应分型号装箱,加工后的螺栓杆件应打抹黄油,防止生锈。

9.3脚手架片的焊缝均应满焊,焊缝高度不得小于3mm,同时要清除焊渣。

9.4考虑到施工中附在阳台梁上脚手架可能对阳台受力带来影响,在脚手架升降与支承点的同一垂直位置,要增设斜拉杆或斜撑杆。

9.5每组脚手架组装时,在其大、小爬架外侧分别增设剪刀撑,以防升降时对脚手架产生翘曲变形。

9.6上下吊环应用Φ16圆钢制作,焊接前要先确定吊环的位置,以防升降时架身产生偏心对套管之间加大摩擦力,而增加了手动葫芦的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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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颁布《建筑施工附着

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建建〔2000〕2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管理的有关总公司:

现将《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

建设部

二000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 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加强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以下简称“附着升降脚手架”)的管理,保证施工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高层、超高层建筑工程结构上使用的由不同形式的架体、附着支承结构、升降设备和升降方式组成的各类附着升降脚手架。

第三条 各类附着升降脚手架的设计、制作、安装、使用和拆卸都必须执行本规定,并应遵守相关现行国家和行业的规程、规范、标准和规定。

第四条 建设部对附着升降脚手架实行统一管理。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附着升降脚手架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设计计算

第五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设计应执行本规定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J1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0)、《编制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的统一规定》(修订稿)以及其它有关标准。

第六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架体结构和附着支承结构应按“概率极限状态法”进行设计计算,承载力设计表达式为:

γOS≤R

式中:γO--结构重要性系数,取

0.9;

S--荷载效应;

R--结构抗力。

第七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结构中的升降动力设备、吊具、索具,按“容许应力设计法”进行设计计算,执行本规定和有关起重吊装的现行规范,计算表达式为:

σ≤〔σ〕

式中:σ--设计应力

〔σ〕--容许应力

第八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各组成部分应按其结构形式、工作状态和受力情况,分别确定在使用、升降和坠落三种不同状况下的计算简图,并按最不利情况进行计算和验算。必要时应通过整体模型试验验证脚手架架体结构的设计承载能力。

第九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设计中荷载标准值应分使用、升降及坠落三种状况按以下规定分别确定:

1.恒载标准值Gk

包括架体结构、围护设施、作业层设施以及固定于架体结构上的升降机构和其它设备、装置的自重,其值可按现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附录一确定。对于木脚手板及竹串片脚手板,取自重标准值为0.35KN/平方米。

2.施工活荷载标准值Qk

包括施工人员、材料及施工机具等自重;可按施工设计确定的控制荷载采用,但其取值不得小于以下规定:

结构施工按二层同时作业计算,使用状况时按每层3KN/平方米计算,升降及坠落状况时按每层0.5KN/平方米计算;

装修施工按三层同时作业计算,使用状况时按每层2KN/平方米计算,升降及坠落状况时按每层0.5KN/平方米计算。

3.风荷载标准值Wk按下式计算:

Wk=kμs·μzWo

k-风压折减系数,在取当地基本风压值时,取0.7;

μs-脚手架风荷载体型系数,按表1选用

脚手架风荷载体型系数

表1

┌───────┬───┬──────┐│背靠建筑物状况│全封闭│ 敞开、开洞│├───────┼───┼──────┤│ μs │1.0Φ│ 1.3Φ │└───────┴───┴──────┘

表中:Φ为脚手架封闭情况确定的挡风系数。

脚手架挡风面积

Φ=--------

脚手架迎风面积

当用彩条布做脚手架围挡时,取Φ=1.0;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按现行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的规定取用; Wo--基本风压,使用状况下按现行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的规定取用;升降及坠落状况可取0.25KN/平方米。

第十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各组成部分的设计应按表2的规定计入相应的荷载计算系数。

荷载计算系数

表2

┌────────┬────────────────┬─────┐│ │ 应计入的计算系统 │ ││ ├────────┬───────┤ ││ 设计项目 │ │ 升降及其 │ 设计方法││ │ 使用工况 │ │ ││ │ │ 坠落工况 │ │├─┬──────┼────────┼───────┼─────┤│架│构架 │(γGγQΦ)9γ'10│ │ ││体├──────┼────────┼───────┤ ││结│竖向主框架 │ │ │ ││构├──────┤ │ │概率权限 ││ │水平粱架 │γ1(γGγQΦ) │γ2(γGγQΦ) │ ││ │ │ │ │状态法 │├─┴──────┤ │ │ ││附着支承结构 │ │ │ │├────────┤ │ │ ││防倾、防坠落装置│ │ │ │├────────┼────────┼───────┼─────┤│升降动力设备 │ │ γ2 │容许应力法│├────────┼────────┼───────┤ ││索具、吊具 │ γ1 │ γ2 │ │└────────┴────────┴───────┴─────┘

表中:

γG--永久荷载分项系数,一般取1.2,但当有利于抗倾覆验算时,取0 .9;

γQ--可变荷载分项系数,取1.4;

ψ--可变荷载组合系数,取0.85;

γ'm--结构抗力调整系数,按《编制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的统一规定》(修订稿)确定;

γ1,γ2--荷载变化系数,γ1=1.3,γ2=2.0

第十一条 采用“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时,按承载力极限状态设计的计算荷载取荷载的设计值;按使用极限状态设计的计算荷载取荷载的标准值。

第十二条 索具、吊具按表2的规定进行设计计算时,其安全系数的取值参照相关的设计规范确定,但升降机构中使用的索具、吊具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0。

第十三条 对于升降动力设备,其容许荷载的取值参照相关的设计规范确定,当无规定时可取其额定荷载。

第十四条 螺栓连接强度的设计值应按表3取用;

螺栓连接强度设计值(N/平方毫米)

表3

┌────┬───────┬───────┐│ │ b(上角) │ b(上角) ││ 钢 号│抗拉f │抗剪f ││ │ t(下角) │ v(下角) │├────┼───────┼───────┤│ Q235 │ 170 │ 130 │└────┴───────┴───────┘

第十五条 受压构件的长细比应不大于150。

受弯构件的容许挠度应不超过表4规定的允许值;

受弯构件的容许挠度值

表4

┌────────┬──────┐│ 构件类别 │ 容许挠度│├────────┼──────┤│ 大横杆、小横杆│ L/150 │├────────┼──────┤│ 水平支承结构 │ L/200 │├────────┼──────┤│ 其他受弯构件 │ L/300 │└────────┴──────┘

第十六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的脚手架构件部分的设计执行《编制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的统一规定》(修订稿)。

第十七条 附着支承结构的平面布置必须依据安全要求和工程情况审慎设计,避免出现超过其设计承载能力的工作状态。

第三章 构造与装置

第十八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架体尺寸应符合以下规定:

1.架体高度不应大于5倍楼层高;

2.架体宽度不应大于1.2m;

3.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8m;折线或曲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5.4m;

4.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的悬挑长度不得大于1/2水平支承跨度和3m;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的悬挑长度不应大于1/4水平支承跨度;

5.升降和使用工况下,架体悬臂高度均不应大于6.0m和2/5架体高度。 6.架体全高与支承跨度的乘积不应大于110平方米。

第十九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应具有足够强度和适当刚度的架体结构;应具有安全可靠的能够适应工程结构特点的附着支承结构;应具有安全可靠的防倾覆装置、防坠落装置;应具有保证架体同步升降和监控升降荷载的控制系统;应具有可靠的升降动力设备;应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以确保架体上操作人员的安全,并防止架体上的物料坠落伤人。

第二十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架体结构应符合以下规定:

1.架体必须在附着支承部位沿全高设置定型加强的竖向主框架,竖向主框架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的片式框架或格构式结构,并能与水平梁架和架体构架整体作用,且不得使用钢管扣件或碗扣架等脚手架杆件组装。竖向主框架与附着支承结构之间的导向构造不得采用钢管扣件、碗扣架或其它普通脚手架连接方式;

2.架体水平梁架应满足承载和与其余架体整体作用的要求,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的定型桁架梁式结构;当用定型桁架构件不能连续设置时,局部可采用脚手架杆件进行连接,但其长度不能大于2m,并且必须采取加强措施,确保其连接刚度和强度不低于桁架梁式结构。主框架、水平梁架的各节点中,各杆件的轴线应汇交于一点;

3.架体外立面必须沿全高设置剪刀撑,剪刀撑跨度不得大于6.0m;其水平夹角为45°~60°,并应将竖向主框架、架体水平梁架和构架连成一体;

4.悬挑端应以竖向主框架为中心成对设置对称斜拉杆,其水平夹角应不小于45°; 5.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必须采用直线形架体。

第二十一条 架体结构在以下部位应采取可靠的加强构造措施:

1.与附着支承结构的连接处;

2.架体上升降机构的设置处;

3.架体上防倾、防坠装置的设置处;

4.架体吊拉点设置处;

5.架体平面的转角处;

6.架体因碰到塔吊、施工电梯、物料平台等设施而需要断开或开洞处;

7.其它有加强要求的部位。

第二十二条 物料平台必须将其荷载独立传递给工程结构。在使用工况下,应有可靠措施保证物料平台荷载不传递给架体。物料平台所在跨的附着升降脚手架应单独升降,并应采取加强措施。

第二十三条 附着支承结构必须满足附着升降脚手架在各种工况下的支承、防倾和防坠落的承力要求,其设置和构造应符合以下规定:

1.附着支承结构采用普通穿墙螺栓与工程结构连接时,应采用双螺母固定,螺杆露出螺母应不少于3扣。垫板尺寸应设计确定,且不得小于80mm×80mm×8mm; 2.当附着点采用单根穿墙螺栓锚固时,应具有防止扭转的措施;

3.附着构造应具有对施工误差的调整功能,以避免出现过大的安装应力和变形;

4.位于建筑物凸出或凹进结构处的附着支承结构应单独进行设计,确保相应工程结构和附着支承结构的安全;

5.对附着支承结构与工程结构连接处混凝土的强度要求应按计算确定,并不得小于C10;

6.在升降和使用工况下,确保每一架体竖向主框架能够单独承受该跨全部设计荷载和倾覆作用的附着支承构造均不得少于二套。

第二十四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防倾装置必须与竖向主框架、附着支承结构或工程结构可靠连接,并遵守以下规定:

1.防倾装置应用螺栓同竖向主框架或附着支承结构连接,不得采用钢管扣件或碗扣方式;

2.在升降和使用两种工况下,位于在同一竖向平面的防倾装置均不得少于二处,并且其最上和最下一个防倾覆支承点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架体全高的1/3;

3.防倾装置的导向间隙应小于5mm。

第二十五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防坠装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防坠装置应设置在竖向主框架部位,且每一竖向主框架提升设备处必须设置一个; 2.防坠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其制动距离对于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不得大于80mm,对于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不得大于150mm;

3.防坠装置应有专门详细的检查方法和管理措施,以确保其工作可靠、有效;

4.防坠装置与提升设备必须分别设置在两套附着支承结构上,若有一套失效,另一套必须能独立承担全部坠落荷载。

第二十六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升降动力设备应满足附着升降脚手架使用工作性能的要求,升降吊点超过两点时,不能使用手拉葫芦。升降动力控制台应具备相应的功能,并应符合相应的安全规程。

第二十七条 同步及荷载控制系统应通过控制各提升设备间的升降差和控制各提升设备的荷载来控制各提升设备的同步性,且应具备超载报警停机、欠载报警等功能。

第二十八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满足以下要求:

1.架体外侧必须用密目安全网(≥800目/100平方厘米)围挡;密目安全网必须可靠固定在架体上;

2.架体底层的脚手板必须铺设严密,且应用平网及密目安全网兜底。应设置架体升降时底层脚手板可折起的翻板构造,保持架体底层脚手板与建筑物表面在升降和正常使用中的间隙,防止物料坠落;

3.在每一作业层架体外侧必须设置上、下两道防护栏杆(上杆高度1.2m,下杆高度0.6m)和挡脚板(高度180mm);

4.单片式和中间断开的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在使用工况下,其断开处必须封闭并加设栏杆;在升降工况下,架体开口处必须有可靠的防止人员及物料坠落的措施。

第二十九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在升降过程中,必须确保升降平稳。

第四章 加工制作

第三十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构配件的制作,必须具有完整的设计图纸、工艺文件、产品标准和产品质量检验规则;制作单位应有完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

第三十一条 制作构配件的原、辅材料的材质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规定对其进行验证和检验。

第三十二条 加工构配件的工装、设备及工具应满足构配件制作精度的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工装应有设计图纸。

第三十三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构配件的加工工艺,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相应规定,所用的螺栓连接件,严禁采用钣牙套丝或螺纹锥攻丝。

第三十四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构配件应按照工艺要求及检验规则进行检验。对附着支承结构、防倾防坠装置等关键部件的加工件要有可追溯性标识,加工件必须进行100%检验。构配件出厂时,应提供出厂合格证。

第五章 安装、使用和拆卸

第三十五条 使用前,应根据工程结构特点、施工环境、条件及施工要求编制“附着升降脚手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根据本规定有关要求办理使用手续,备齐相关文件资料。

第三十六条 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 第三十七条 组装前,应根据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配备合格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并对有关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三十八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所用各种材料、工具和设备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材质单等质量文件。使用前应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检验。不合格产品严禁投入使用。

第三十九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在每次升降以及拆卸前应根据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四十条 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控制中心应设专人负责操作,禁止其他人员操作。 第四十一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在首层组装前应设置安装平台,安装平台应有保障施工人员安全的防护设施,安装平台的水平精度和承载能力应满足架体安装的要求。

第四十二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1.水平梁架及竖向主框架在两相邻附着支承结构处的高差应不大于20mm; 2.竖向主框架和防倾导向装置的垂直偏差应不大于5‰和60mm;

3.预留穿墙螺栓孔和预埋件应垂直于工程结构外表面,其中心误差应小于15mm。 第四十三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组装完毕,必须进行以下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升降操作: 1.工程结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附着支承对其附加荷载的要求;

2.全部附着支承点的安装符合设计规定,严禁少装附着固定连接螺栓和使用不合格螺栓;

3.各项安全保险装置全部检验合格;

4.电源、电缆及控制柜等的设置符合用电安全的有关规定;

5.升降动力设备工作正常;

6.同步及荷载控制系统的设置和试运效果符合设计要求;

7.架体结构中采用普通脚手架杆件搭设的部分,其搭设质量达到要求;

8.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备并符合设计要求;

9.各岗位施工人员已落实;

10.附着升降脚手架施工区域应有防雷措施;

11.附着升降脚手架应设置必要的消防及照明设施;

12.同时使用的升降动力设备、同步与荷载控制系统及防坠装置等专项设备,应分别采用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

13.动力设备、控制设备、防坠装置等应有防雨、防砸、防尘等措施;

14.其它需要检查的项目。

第四十四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升降操作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执行升降作业的程序规定和技术要求;

2.严格控制并确保架体上的荷载符合设计规定;

3.所有妨碍架体升降的障碍物必须拆除;

4.所有升降作业要求解除的约束必须拆开;

5.严禁操作人员停留在架体上,特殊情况确实需要上人的,必须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并由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审查后方可实施;

6.应设置安全警戒线,正在升降的脚手架下部严禁有人进入,并设专人负责监护; 7.严格按设计规定控制各提升点的同步性,相邻提升点间的高差不得大于30mm,整体架最大升降差不得大于80mm;

8.升降过程中应实行统一指挥、规范指令。升、降指令只能由总指挥一人下达,但当有异常情况出现时,任何人均可立即发出停止指令;

9.采用环链葫芦作升降动力的,应严密监视其运行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可能出现的翻链、绞链和其它影响正常运行的故障;

10.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到位后,必须及时按使用状况要求进行附着固定。在没有完成架体固定工作前,施工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或下班。未办交付使用手续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四十五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到位架体固定后,办理交付使用手续前,必须通过以下检查项目:

1.附着支承和架体已按使用状况下的设计要求固定完毕;所有螺栓连接处已拧紧;各承力件预紧程度应一致;

2.碗扣和扣件接头无松动;

3.所有安全防护已齐备;

4.其它必要的检查项目。

第四十六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使用必须遵守其设计性能指标,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架体上的施工荷载必须符合设计规定,严禁超载,严禁放置影响局部杆件安全的集中荷载,并应及时清理架体、设备及其它构配件上的建筑垃圾和杂物。

第四十七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严禁进行下列作业:

1.利用架体吊运物料;

2.在架体上拉结吊装缆绳(索);

3.在架体上推车;

4.任意拆除结构件或松动连结件;

5.拆除或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

6.起吊物料碰撞或扯动架体;

7.利用架体支顶模板;

8.使用中的物料平台与架体仍连接在一起;

9.其它影响架体安全的作业。

第四十八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应按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不合格部位应立即改正。

第四十九条 当附着升降脚手架预计停用超过一个月时,停用前采取加固措施。 第五十条 当附着升降脚手架停用超过一个月或遇六级以上大风后复工时,必须按第四十四条的要求进行检查。

第五十一条 螺栓连接件、升降动力设备、防倾装置、防坠装置、电控设备等应至少每月维护保养一次。

第五十二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拆卸工作必须按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要求进行。拆除工作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拆除时应有可靠的防止人员与物料坠落的措施,严禁抛扔物料。

第五十三条 拆下的材料及设备要及时进行全面检修保养,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必须予以报废:

1.焊接件严重变形且无法修复或严重锈蚀;

2.导轨、附着支承结构件、水平梁架杆部件、竖向主框架等构件出现严重弯曲; 3.螺栓连接件变形、磨损、锈蚀严重或螺栓损坏;

4.弹簧件变形、失效;

5.钢丝绳扭曲、打结,断股,磨损断丝严重达到报废规定;

6.其它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情况。

第五十四条 遇五级(含五级)以上大风和大雨、大雪、浓雾和雷雨等恶劣天气时,禁止进行升降和拆卸作业。并应预先对架体采取加固措施。夜间禁止进行升降作业。

第六章 管理

第五十五条 建设部对从事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的施工单位实行资质管理,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不得施工;对附着升降脚手架实行认证制度,即所使用的附着升降脚手架必须经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单位进行认证。

第五十六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查手续。

第五十七条 新研制的附着升降脚手架应符合本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并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试用手续,经审查合格后,只可批在一个工程上试用,试用期间必须随时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试用成功后,再按照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取得认证资格,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第五十八条 对已获得附着升降脚手架资质证书的施工单位实行年检管理制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注销资质证书:

1.使用与其资质证书所载明的附着升降脚手架名称和型号不一致者;

2.有出借,出租资质证书、转包行为者;

3.严重违反本规定,多次整改仍不合格者;

4.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或事故累计死亡达3人以上者。

第五十九条 异地使用附着升降脚手架的,使用前应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备案手续,接受其监督管理。

第六十条 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对使用的附着升降脚手架要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解决措施。

附着升降脚手架组装完毕,总承包单位必须根据本规定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等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升降作业。分包单位对附着升降脚手架的使用安全负责。

第六十一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发生重大事故后,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组织抢救工作,并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抢救人员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应拍照或录相。

第六十二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由建设部建筑管理司负责解释。

附录一: 名词、术语

1.附着升降脚手架

仅需搭设一定高度并附着于工程结构上,依靠自身的升降设备和装置,可随工程结构施工逐层爬升,具有防倾覆、防坠落装置,并能实现下降作业的外脚手架。

2.附着支承结构

直接与工程结构连接,承受并传递脚手架荷载的支承结构。

3.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

仅有两个提升装置并独自升降的附着升降脚手架。

4.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

有三个以上提升装置的连跨升降的附着升降脚手架。

5.架体结构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组成结构,一般由架体竖向主框架,架体水平梁架和架体构架等三部分组成。

6.架体竖向主框架

用于构造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垂直于建筑物外立面,并与附着支承结构连接,主要承

受和传递竖向和水平荷载的竖向框架。

7.架体水平梁架

用于构造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主要承受架体竖向荷载,并将竖向荷载传递至竖向主框架和附着支承结构的水平结构。

8.架体构架 采用钢管杆件搭设的与竖向主框架和水平梁架连接的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结构部分。 9.架体高度

架体最底层杆件轴线至架体最上层横杆(护栏)轴线间的距离。

10.架体宽度

架体内、外排立杆轴线之间的水平距离。

11.架体支承跨度

两相邻竖向主框架中心轴线之间的距离。

12.悬臂高度 架体的附着支承结构中最高一个支承点以上的架体高度。

13.悬挑长度

架体竖向主框架中心轴线至边跨架体端部立面之间的水平距离。

14.防倾覆装置

防止架体在升降和使用过程中发生倾覆的装置。

15.防坠落装置

架体在升降或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坠落时的制动装置。

16.升降机构 控制架体升降运行的机构。

17.荷载控制系统

能够反映、控制升降动力荷载的装置系统。

附录二: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标准名称和型号

1.标准名称 (1)组成

标准名称=附着支承形式+动力类型+升降方式+附着升降脚手架

(2)附着支承形式

①导轨式(附着支承、防倾共用导轨的附着支承形式);

②导座式(附着支承、导向共用支座的附着支承形式);

③套框式(附着主框架和套框架的附着支承形式);

④吊拉式(附着挑梁和斜拉杆、防倾导轨单设的附着支承形式);

⑤吊轨式(附着挑梁和斜拉杆,防倾导轨固定于挑梁上的附着支承形式); ⑥挑轨式(附着带导轨挑梁的附着支承形式);

⑦套轨式(附着主、套框导座的附着支承形式);

⑧吊套式(附着带斜拉杆主、套框的附着支承形式);

⑨锚轨式(拉结锚固带防倾导轨的附着支承形式)。

(3)动力形式

①手动(采用手拉环链葫芦);

②电动(采用电动环链葫芦);

③卷扬(采用电动卷扬设备);

④液压(采用液压动力设备)。

(4)升降方式

仅组合“互爬式”这一种升降方式。具有单跨、多跨和整体升降方式者不组合于名称中。 (5)例子

如:套轨式液压升降脚手架,导轨式电动附着升降脚手架,锚轨式互爬手动附着升降脚手架。

2.型号 型号=厂家代号(或2个英文字母)+鉴定年份+型别号(阿拉伯数字)

3.名称型号

如XH95-1型

名称型号=标准名称+型号。

发布部门:建设部 发布日期:2000年10月16日 实施日期:2000年10月16日 (中央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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