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地坛]:诗性散文的经典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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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地坛》是史铁生写于20世纪90年代初的一篇作品。它是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也是20世纪中国最为优秀的散文之一。这篇作品我前前后后读了许多遍。我之所以特别推崇偏爱它,不仅仅因为在这篇作品中史铁生对于苦难有着与别人完全不同的理解,也不仅仅因为这是一篇关于生与死的冥想曲。对我而言,《我与地坛》的真正意义在于:这是一个诗性散文的经典文本,是一篇经得起反复细读的作品。当然,解读这篇作品有多种多样的角度,比如从生与死,从母爱,从宗教等角度,都有可能探测出作品的丰富内蕴。不过在这里,我想采用传统的细读和整体感知相结合的方法,从“人类困境与拯救”的视角来解读这篇作品,并试图通过这种解读让读者感受到作品的内在和综合的诗性。

毫无疑问,史铁生不仅是一个重视个体的经验与个体的生活苦难的作家,同时也是一个关注人类生存困境的作家。他对人类的生存困境始终保持着高度的兴趣与敏感,并投注进全部的心力去探索这种困境,同时寻求人类摆脱这种生存困境的拯救之道。在当代的散文家中,像史铁生这样专注、这样执着于人类生存困境的拯救的作家,应当说并不多见。这正是史铁生的《我与地坛》之所以诗性丰盈的基本前提。

史铁生为什么如此专注,如此执着地要把“人类困境”引进散文?因为在史铁生看来,人类的生存无论何时何地都面临着三种困境:“第一,人生来注定只能是自己,人生来注定是活在无数他人中并且与他人无法沟通,这意味着孤独。第二,人生来就有欲望,人实现欲望的能力永远赶不上他欲望的能力。这是一个永恒的距离,这也意味着痛苦。第三,人生来就不想死,可是人生来就是走向死亡,这意味着恐惧”。 概而言之,孤独、痛苦再加上恐惧,这就是史铁生经常思考的人类的困境。不过按我的理解,除了这三重困境,还应加上一重困境。即大自然的神秘和不可知,这也许是人类面临的更为深广、甚至是永远也无法破译逾越的困境。为什么世界上那么多一流的科学家最后都走向自杀?因为当他们对大自然了解越多,越是感到大自然的宏伟庄严、井然有序和神秘莫测,就越敬畏和崇拜大自然,同时越发感到人的渺小与无能为力,所以他们选择了自杀来摆脱这种困惑。当然对于史铁生来说,事情还没有严重到自杀的地步。但当他面对大自然时,常常感到自己的渺小无助并由此产生无法摆脱的困惑,或者说浓厚的宿命思想,这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所以我认为,就史铁生的创作和《我与地坛》来说,他面对的不单是三重而是四重人类生存的困境。

面对人类生存的四重困境,史铁生何为?他的拯救之路在哪里?下面,让我们结合《我与地坛》这个文本,来具体细致地探讨这一问题。《我与地坛》有两条叙述线索:第一条线索主要表现我与地坛的宿命和神秘的依存关系。这一层面叙述的内容较抽象,带有形而上的哲学意味,体现的是人与古园即自然的合一与和谐。第二条线索主要讲述我与地坛中的几个人物的关系以及由此引起的一系列思索,这是作品的主体部分。这一层面是实写,较为具象且有较强的现实性,这里涉及的是如何面对生存和以健全的心理来与人相处并从别人身上获得生命能量的问题。

这篇作品由七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叙述我与地坛的“缘分”,让读者知道地坛是我的“心魂”之所在。作品一开篇就写道:地坛实际上是“一座废弃的古园”,它“荒芜冷落得如同一片野地”,而且“很少被人记起”。然而对于我来说,地坛却有一种特别的意义:“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了四百年”。这就不仅仅是缘分,而是有一种宿命的味道,还有感同身受的相怜相知。因为地坛是冷落荒芜的,而我则在“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废了双腿”。所以地坛离我很近,我也特别钟情于地坛。这是由相同的命运和处境而产生的一种特定的“语境”。

接下来的一段是叙述交代,也是写景抒情;或者说,这一段是将叙述、描写与抒情高度融合的精彩片段。作者选取的景物既富于隐喻意味,而其用词更为考究,古殿檐头用“剥蚀了”,朱红门壁用“淡褪了”,玉砌雕栏高墙用“坍圮了”,而老柏树是“愈见苍幽”,野草荒藤则是“茂盛得自在坦荡”。从这里的取景与用词,可见史铁生文笔的多变和老辣。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作者进而写道:“十五年前的一个下午,我摇着轮椅进入园中,它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那时,太阳循着亘古不变的路途正越来越大,也越红。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虽然那时我处于“失魂落魄”的生存困境中,但因有“太阳”的映照烘托,我仍然感到了生命的活力,而且我的心态是沉静坦荡的。我不仅能够清醒地回望自己的来路,全面省思我为什么要活和怎样活,还能够充分地享受和把握“时间”。正是因此,我一进入园子就不愿意离开,我发自内心地感谢上帝为我安排了这样一个“宁静的去处”。像上面的“茂盛得自在坦荡”、“沉静光芒”、“自己的身影”一样,这里的“去处”也是一个富于诗的隐喻性的词语。它既是指地坛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地方,同时也暗示地坛是一个自在自足之所,是安放我的灵魂,寄托我的精神的理想之所。

然而,我最初摇着轮椅进入地坛,仅仅是一种逃避,是对不幸命运与生命痛苦的逃避。接下来,作者没有进一步叙述我为什么要逃避,而是笔锋一转,又展开了对地坛中的景物的描写。不过此处的景物描写与上面的描写不同,上面的描写对象主要是建筑物,其主旨在于突出地坛的古老与沧桑,而此处的描写对象是蜂儿、蚂蚁、瓢虫等各种小昆虫以及树干上的蝉蜕,草叶上的露珠,这些描写都十分具体、细致和传神,充分体现出了史铁生善于观察景物,并将景物生动逼真地描绘出来的高超写作能力。自然,史铁生从来就不是为了景物而写景物,他的景物描写都寄寓着特定的生活内涵。正如作者所说:“这都是真实的记录,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这其实暗含着史铁生的人生轨迹和对生命的理解:尽管我残废了双腿,但我绝对不放弃对生命的追求,就如这园子,虽然荒芜但仍生机勃勃。正是这种难以言说的生命的律动,生命的执着,给读者以人生的启示和心灵的震动。

在交代了我与地坛的“缘分”和进入地坛的最初动机,以及对地坛的各种景物进行了精彩的描写后,文章便自然而然地切入了主题:“记不清都是在哪些角落里了,我一连几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也以同样的耐心和方式想过我为什么要生”。作者认为,一个人出生了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而当上帝交给我们这个事实时,就已经确定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而当我如是想的时侯,我便安心多了,死也不再那么可怕,这真是对人生的彻骨理解。不仅如此,当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留连于地坛,当地坛的每平方米草地几乎都留下我的车轮印的时候,事实上,我巳和地坛叠印在一起,地坛已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正由于我与地坛已经达成了一种神秘的契合感应,所以我对生存有了一种深刻而真切的理解,同时能够以豁达超脱的态度面对死亡。

“剩下的就是怎样活的问题了”。作者认为这不是一下子就想得透的问题。所以,“十五年了,我还是总得到那古园里去,去它的老树下或荒草边或颓墙旁,去默望,去呆想,去推开耳边的嘈杂,理一理纷乱的思绪,去窥看自己的心魂”。既然生和死是无法选择的,那么活呢?活在很多时候也是无法选择的。但作者认为,我们要活得明白,活得有价值,要找到活下去的理由和根据,而地坛,不仅使史铁生找到活下去的勇气,而且使他窥见了“自己的心魂”。在这里,“心魂”这个词有它的特别的意义。它一方面表明史铁生是用整个生命,整个灵魂来拥抱地坛;另方面暗示我与地坛已经达成了一种神秘的契合,一种物我两忘的自适状态。总之,这里有一种生命和心情渗透其间。

尽管时间在无情地流逝,尽管古园中有的景物被人肆意破坏,但有些东西是永恒的,任谁也改变不了的。作品接下来一连用了七个“譬如”的排比句,写了地坛中的落日、雨燕、雪地上孩子的脚印、苍黑的古柏,这些描写不但优美且带着很浓的抒情调子,同时既摇曳多姿又显得很有气势。特别是这一部分的结尾,作者特意写了地坛里清纯的草木和泥土的微苦味道,并说“味道是最说不清楚的,味道不能写只能闻,要你身临其境去闻才能明了。味道甚至是难于记忆的,只有你又闻到它你才能记起它的全部情感和意蕴”。正因这“味道”,所以,“我常常要到那园子里去”。为什么要特别突出味道?因为味道是微苦的,而史铁生的生命世界也是带着苦涩意味的。更为主要的是,作者的生命、感情和灵魂已经和古园合二为一,它包含着瞬间与永恒,荒芜与生机,宁静与涌动,博大与细致,所以这样的“味道”自然是难以说清的,自然只能去闻去感受,而当你用整个身心去体验去品味的时候,你便获得了一种“整体的感知”。成熟的作家,往往会在一些细节、一些关键处反复渲染,以此引起读者的特别注意。这种情况,我们过去曾在昆德拉的小说,在韩少功的散文中遇到过。现在,我们又在史铁生的散文创作中获得这样的阅读体验。

从第二部分开始,作品便集中思考人类困境的拯救问题。拯救人类摆脱困境的第一条途径是母爱。因为母爱最伟大最无私也最温馨,所以将一个绝望生命引出困境的,首先不能不是母爱。这一部分写得自然、朴实、深沉和含蓄。平心而论,在20世纪的散文中,有过朱自清写父亲的名篇《背影》,但尚未见过哪个散文作家写母亲像史铁生写得这样质朴感人。作者首先告诉读者母亲是一个怎样的母亲。她不是那种光会痛爱儿子而不懂得理解儿子的母亲。作品通过母亲犹犹豫豫想问我而没有问,通过母亲知道应给我一些独处的时间,通过她无言地扶我上轮椅车等一系列细节来表现母亲的这一性格特征。作品特别写了这样一件事:有一回我摇车出了小院,想起一件什么事又返身回来,看见母亲仍站在原地,还是送我去时的姿势,望着我拐出小院去的那处墙角,对我的回来竟一时没有回应。更多的时候,母亲到园子里来找我,她来找我又不让我发觉,只要见我好好地在园子里,她就悄悄转身回去,而当她见不到我的时候,她一个人在园子里反复地寻找,步履茫然又急促。作者还写了母亲经常自言自语:“出去活动活动,去地坛看看书,我说这挺好”。这所有的一切叙述和描写,都很详细具体。这里既有生动感人的生活细节,有关于母亲形象的“定格”,更有对母亲的坐卧难宁、兼着痛苦与惊恐与一个母亲最低限度的祈求的心理描写。然而,也许是“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虽然经历了生生死死的生命体验和宗教精神的安抚,史铁生能够以一种达观超脱的心态来对待母亲先我而去这一事实,但当我再次摇着轮椅来到地坛,我才感到事情并不那么简单:“母亲已经不在了”。“可是母亲已经不在了”。“母亲不能再来这园中找我了”。同一意思的不断反复,既表达了儿子对母亲猝然去世的痛惜之情。在修辞上,由于反复的渲染,加之将母亲的形象与地坛合二为一,一同成为我生存下去的力量源泉,这样,母亲留给读者的形象也就特别深刻。

在这部分,作者还审视了我过去的行为,并对我过去的自私任性进行了自责和忏悔。在刚患病的时候,我以为自己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一个。我不仅脾气坏到极点,而且经常像发了疯一样地离开家,从园子回来又中了魔似的什么都不说。殊不知,“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里总是要加倍的”。可惜,“那时她的儿子还太年轻,还来不及为母亲想,他被命运击昏了头”。正是因此,当一位朋友说他写作的动机是为了母亲,我才会“心里一惊,良久无言”。而当我的小说第一次获奖,而母亲却无缘分享我的一点点快乐和激动,我才更加负疚和自责。其实,儿子想使母亲骄傲,而母亲却未必希望儿子出名。“母亲生前没给我留下过什么隽永的哲言,或要我恪守的教诲,只是在她去世之后,她艰难的命运,坚忍的意志和毫不张扬的爱,随光阴流转,在我的印象中愈加鲜明深刻”。也就是说,经过省思和忏悔,纷纭的往事才在我眼前幻现得清晰,母亲的苦难与伟大才在我心中渗透得深切。在这里,我们感受到了作者的真诚坦荡和人格的力量。

总体来看,这一部分主要写了母亲的苦难和毫不张扬的爱以及母亲对我的生存的启示:1)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勇敢地去承受苦难,不要抱怨命运;2)不管碰到什么困境,都应坚韧地去生活,而且活得有价值,有意义;3)爱不仅是伟大的、无私的,也是含蓄的,包容的,毫不张扬的。我认为上述几方面是这部分的主要理解点。

顺便提及,这部分母亲的形象之所以写得这样深刻感人,不仅仅在于作者选取了一些富于典型性的生活细节来塑造母亲,还在于作者切入到母亲的内心世界,细致、准确地描写了母亲的心理活动。如写母亲无言地为我准备轮椅,写母亲送我出门时的喃喃自语。这些既是自我安慰,是暗自的祷告,是给我的提示,也是寻求与嘱咐,其心理内容实在是太丰富了。此外,这部分还采用了“意识流”的表现手法,如写母亲去世后,我再次来到园子里,脑子里不断幻化出过去母亲寻找我的情景,等等。从以上的叙述描写以及采用的表现手法,可以看出史铁生在散文文体和散文艺术表现上的“自觉”。

如果说第二部分写母爱是实写,详写,它对应的是第二条线索,那么,第三部分关于“四季”的生命梦想和哲学思考便是虚写,它对应的是第一条线索,即我与“心之家园”的关系。因为这一部分可以说是哲理的诗,是生命的梦想,是带着禅意的浪漫曲,加之文字不太长,故此照录如下:如果以一天中的时间来对应四季,当然春天是早晨,夏天是中午,秋天是黄昏,冬天是夜晚。如果以乐器来对应四季,我想春天应该是小号,夏天是定音鼓,秋天是大提琴,冬天是圆号和长笛。要是以这园子里的声响来对应四季呢?那么,春天是祭坛上空漂浮着的鸽子的哨音,夏天是冗长的蝉歌和杨树叶子哗啦啦地对蝉歌的取笑,秋天是古殿檐头的风铃响,冬天是啄木鸟随意而空旷的啄木声。以园中的景物对应四季,春天是一径时而苍白时而黑润的小路,时而明朗时而阴晦的天上摇荡着串串杨花;夏天是一条条耀眼而爬满了青苔的石阶,阶下有果皮,阶上有半张被坐皱的报纸;秋天是一座青铜的大钟,在园子的西北角上曾丢弃着一座很大的铜钟,铜钟与这园子一般年纪,浑身挂满绿锈,文字已不清晰;冬天,是林中空地上几只羽毛蓬松的老麻雀。以心绪对应四季呢?春天是卧病的季节,否则人们不易发觉春天的残忍与渴望;夏天,情人们应该在这个季节里失恋,不然就似乎对不起爱情;秋天是从外面买一棵盆花回家的时候,把花搁在阔别了的家中,并且打开窗户把阳光也放进屋里,慢慢回忆慢慢整理一些发过霉的东西;冬天伴着火炉和书,一遍遍坚定不死的决心,写一些并不发出的信。还可以用艺术形式对应四季,这样春天就是一幅画,夏天是一部长篇小说,秋天是一首短歌或诗,冬天是一群雕塑。以梦呢?以梦对应四季呢?春天是树尖上的呼喊,夏天是呼喊中的细雨,秋天是细雨中的土地,冬天是干净的土地上的一只孤零的烟斗。因为这园子,我常感恩于自己的命运。我甚至现在就能清楚地看见,一旦有一天我不得不长久地离开它,我会怎样想念它,我会怎样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因为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

作品以乐器,以声响,以园中的景物,以心绪,以艺术形式,以梦来对应四季,比喻和象征四季,于是,虚无的、看不见摸不着的时间便有了色彩,有了形状,变得具体可触了。作者不仅借助想象表达了对时间的感受,而且在对四季变换,对时间的不同感受中隐含着对生命的不同况味和理解。也就是说,作者是从生命的内在本质,赋予了四季以人格化的力量,并通过诗的梦想,把生命表现得深沉、辽阔而神秘。正是由于这园子,由于这梦想,“我常感恩于自己的命运”。在这里,我们看到,“心之家园”与命运的无常无奈获得了和解,“自然之神”与生命感受达到了高度的统一。读着这样宁静、和谐而又颇具哲学意味的文字,我们自然而然会想起荷尔德林的诗,想起海德格尔的“人,诗意地栖居??????”之类的格言。

的确,这一段写得很美,而且构思十分奇特。而从文章的结构来看,在第二部分实写之后穿插进一段虚写,就如绘画中的空白,或古典文学中的“闲笔”一样,可以造成一种虚实相间、波澜起伏的艺术效果。

在对“四季”进行了一番生命梦想后,作者又回到了第二条线索,即对园子中各种人物的叙述描写。从文思的展开,从结构逻辑来看,第四部分本应承接第二部分,但史铁生却故意插进一段虚写,让思路荡开去,而后再收回来。粗粗看来,这样的安排似乎不合文章法度,但细加品味,却发现这正是史铁生的高妙之处。 它体现了史铁生在文章布局方面的大将风度:于自由洒脱与不经意间使作品的思想意向和文章的结构达成了一种和谐,体现出了一种无技巧的技巧、无法度的法度。

这一部分主要通过园子中各种人物对待生活,对待生命的态度,进一步探讨如何摆脱生存困境的问题。使人类摆脱困境的第二条途径是爱情。作品先是集中写了一对十五年来坚持到园子中来散步的中年夫妇,对他们散步的时间,散步的方向,散步的形态和表情,甚至他们衣服和雨伞的颜色,都写得极其精细。十五年间,他们逆时针绕着园子走着,由“一对令人羡慕的中年情侣不觉中成了两个老人”。面对着这种平静的、不带任何功利色彩的执着专注的爱,我无疑被深深打动了。所以在本部分结尾,作者以他一贯的朴素从容又不乏深情的笔调写道:有那么一段时间,这老夫老妻中的一个也忽然不来,薄暮时分惟男人独自来散步,步态也明显迟缓了许多,我心悬了很久,怕是那女人出了什么事。幸好过了一个冬天那女人又来了,两个人仍是逆时针绕着园子走,一长一短两个身影恰似钟表的两支指针;女人的头发白了许多,但依旧攀着丈夫的胳膊走得像个小孩。“攀”这个字用得不恰当了。或许可以用“搀”吧,不知有没有兼备这两意思的字。

由于人是孤独的,所以渴望爱,渴望获得别人的理解和支持。而在所有的爱中,爱情又是最为迷人最能给人以心灵和感情的慰籍。因为爱情是一个灵魂对另一个灵魂的寻找,是把心交给另一颗不需要设防的心。因此,惟有真正的、不讲功利,没有背叛的爱情才有可能使处于互相隔膜、无法达到心灵沟通的人类的生存有些许亮色,使孤独的心灵有所安慰,使无尽的“欲望”纯洁高尚起来。如果一个人在茫茫人海中真正找到了爱这样一种“自由的盟约”,那么即使我们最终无法摆脱命定的三种困境,我们仍然能够在真爱的指引下走向梦想,在必死的途中舞蹈高歌。于是,当死神之吻轻轻降临时,我们会问心无愧,自豪地宣称:“我已经爱过了”——这就够了!我以为,这就是史铁生用工笔画描绘一对夫妇的专注执着的爱情的深刻用意,这也是人类摆脱困境的第二条途径。

人类摆脱生存困境的第三条途径,是尽情地享受生活和追求生命的过程。在这一层次,作品写了不同性格、不同类型的几个人。先是一位热爱唱歌的小伙子,他每天上午都到园子里唱“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或者“卖布——卖布嘞,卖布——卖布嘞”,往往一唱就是半小时或者一个上午。年轻的歌唱者天天来练唱歌,也许有一天他能幸运考上哪家专业文工团,也许他最终什么也得不到。这就涉及到人生的态度,生命价值的问题。蒙田说:“生命无所谓好坏,是好是坏全在你自己”。的确,对于这位小伙子来说,参与本身就体现了生命的价值。至于我虽然与小伙子天天见面,却从未有过结识和交谈的愿望,最后终于失之交臂,这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人与人之间的难以沟通。

作品中还写到一个老头——一个真正的饮者。他在腰间挂一个扁瓷瓶,瓶里装满了酒。他往往走上五六十米路便选定一处地方,一只脚踏在石蹬上或土埂上或树墩上,解下腰间的酒瓶,并眯起眼将周遭景物细看一遍,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倒一大口酒入肚,把酒瓶摇一摇再挂向腰间,再平心静气往前走。作者这么细致描写饮酒老头随便的衣着,走路的姿态和饮酒的情状,其旨在于突出一种自由自在、放荡不羁的人生。而写那位捕鸟的汉子,写他专门捕一种鸟,为了这种鸟他一等就是好几年,其他的鸟撞在网上他都摘下来放掉。则是告诉人们生活中有许多事情需要我们去等待,需要选择,更需要执着和痴情。至于写穿过园子去上班的优雅女工程师,其动机和内涵则颇为复杂。为什么我认定这位中年女性必定是学理工的知识分子呢?也许在作者看来,学理工的较自然朴素,因此更匹配这园子的幽静、清淡和幽雅的情调吧?但为什么我又要猜想她丈夫是什么模样,为什么想见他又希望那个男人最好不要出现,甚至还担心这位优雅的女工程师一旦落进厨房究竟是什么模样?这里除了本能地对美的卫护和畅想外,是不是还有因自己双腿高度瘫痪而在心理上引起了某种不平衡?

值得一提的是,作品还特别详写了一位有天赋却被埋没了的长跑家。“第一年他在春节环城赛上跑了第十五名,他看见前十名的照片都挂在了长安街的新闻橱窗里,于是有了信心。第二年他跑了第四名,可是新闻橱窗里挂了前三名的照片,他没有灰心。第三年他跑了第七名,橱窗里挂前六名的照片,他有点怨自己。第四年他跑了第三名,橱窗里却只挂了第一名的照片。第五年他跑了第一名——他几乎绝望了,橱窗里只有一幅环城赛群众场面的照片。??????最后一次参加环城赛,他以三十八岁之龄又得了第一名并破了记录,有一位专业队的教练对他说:‘我要是十年前发现你就好了’。他苦笑一下,什么也没说”。作者以一种健康的心态,以富于人性的情怀来写园子中的各种人,于是就如写园中生机勃勃的自然景物一样,我也从园子中不同的人身上感受到了生活的无限机趣和生命的价值。就拿被埋没的长跑家来说,尽管屡受命运的打击嘲弄,但他并未放弃努力,他仍然不懈地追求他的人生理想和价值。作品写长跑家的意义在于:1)命运是无常和无奈的,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要抗争,即“先别去死,再试着活一活看”。2)生命的价值在于过程,而不是结局。过程往往比结局更美丽,也更具有哲学意味。总而言之,作品写园子里的众生相表面看来似乎是信笔拈来,十分随意,而事实上却是经过反复选择和斟酌。这其中的每一个人都有他的寓意和寄托,都体现了某种人生态度或生活理想。更为主要的是,从人生来看,园子里的这些人对我来说是一个启示,一个生存方面的鼓舞。从文章的内容来看,这一部分的“实写”也十分必要。它不仅引进了社会氛围,扩大了文章的视野,使园子里的小社会和社会大园子联系起来,而且避免了沉溺于一己的苦难而不能自拔的局限。自然,我与地坛里的这些人能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流程里相识相遇,这本身也是一种缘分,一种宿命。

第五部分还是写园子中的人物,不过此处写的是一个小孩——一个漂亮而弱智的不幸的小姑娘。为什么作者要单列一部分来写这位小姑娘?因为这位不幸的小姑娘和我一样同是上帝的牺牲品,所以小姑娘的不幸命运自然就获得了我特别的怜悯并引起了我心灵的共震。这部分主要是对于“差别”的思考;或者说,在作者看来,承认差别,是人类摆脱困境的第四条途径。我们看到,小姑娘出现在我们眼前时,她正在捡树上落下的“小灯笼”。作品特意写小姑娘的嗓音很好,“不是她那个年龄常有的尖细,而是很圆润甚或厚重”,特别是对于兄妹情谊的描写十分动人,体现出一种人性的温暖。然而接下来的描写却令人心痛:“那是礼拜日的上午。那是一个晴朗而令人心碎的上午”,颇似鲁迅的“窗外有一棵枣树,另一棵还是枣树”的语言的有意重复,带给读者的不仅仅是一种语言的节奏感和韵味,而是一种触目惊心的生活现实和人生体验。因为正是在这样一个阳光明媚的美好上午,我却发现小姑娘原来是个弱智的孩子。当我意识到这一点时,“我几乎是在心里惊叫了一声,或者是哀号”。我甚至开始怀疑上帝的居心。最后,目送着哥哥带着妹妹无言地回家去,我也只能无言以对。

值得一提的是,正如“上帝”和“命运”这两个词不断出现一样,在《我与地坛》中,史铁生也让“无言”这个词一再出现。“无言”是一种生命的体验,是一种沉默的姿态。“无言”也是一种无奈,是孤独的暗示。当然,无言并非放弃思考,放弃对生命的追求。所以,当小姑娘无言的回家后,作者认为要是上帝把漂亮和弱智这两样东西都给了这个小姑娘,就只有无言和回家去是对的:谁又能把这世界想个明白呢?世上的很多事是不堪说的。你可以抱怨上帝何以要降诸多苦难给这人间,你也可以为消灭种种苦难而奋斗,并为此享有崇高与骄傲,但只要你再多想一步,你就会坠入深深的迷茫了:假如世界上没有了苦难,世界还能存在么?要是没有愚钝,机智还有什么光荣呢?要是没有了丑陋,漂亮又怎么维系自己的幸运?要是没有了恶劣和卑下,善良与高尚又将如何界定自己又如何成为美德呢?要是没有了残疾,健全会否因其司空见惯而变得腻烦和乏味呢?我常梦想着在人间彻底消灭残废,但可以相信,那时将由患病者代替残废人去承担同样的苦难。如果能够把疾病也全数消灭,那么这份苦难又将由(比如说)相貌丑陋的人去承担了。就算我们连丑陋,连愚昧和卑鄙和一切我们所不喜欢的事物和行为,也都可以统统消灭掉,所有的人都一样健康、漂亮、聪慧、高尚,结果会怎样呢?怕是人间的剧目就全要收场了。一个失去差别的世界将是一条死水,是一块没有感觉没有肥力的沙漠。

看来差别永远是要有的。看来就只好接受苦难——人类的全部剧目需要它,存在的本身需要它。看来上帝又一次对了。于是就有一个最令人绝望的结论等在这里:由谁去充任那些苦难的角色?又有谁去体现这世间的幸福,骄傲和快乐?只好听凭偶然,是没有道理好讲的。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那么,一切不幸命运的救赎之路在哪里呢?设若智慧或悟性可以引领我们去找到救赎之路,难道所有的人都能够获得这样的智慧和悟性吗?我常以为是丑女造就了美人。我常以为是愚氓举出了智者。我常以为是懦夫衬照了英雄。我常以为是众生度化了佛祖。

这一段的内蕴十分丰富,也可以说它浓缩了史铁生哲学思考的精华,同时体现出了史铁生思想观念中浓厚的宿命色彩。也就是说,由于自身的不幸遭遇,加之长时间在地坛里冥思苦想和仰望星空,这使史铁生越发认定有一个“上帝”即宿命的存在,而作为个体的人是无法知道也无法反抗上帝或命运的,所以“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但另方面他又深信人靠生活的经历,靠生命的感悟和体验是可以“识破”命运的。“识破”体现出了一种审美的意义,也是生命追求的价值之所在。事实上,史铁生的许多散文,正是为了寻找这种“识破”的路径。这一方面体现出了史铁生精神世界的矛盾;另方面也可以看出史铁生并不是一个彻底的宿命论者和悲观论者,而是一个乐观进取的生命拥有者。

不仅如此。经过了痛苦的思考,史铁生终于想通了这样一个道理:“差别”是一种客观存在,是无法改变的。差别是上帝为了这个世界的总体和谐而故意制造出来的一个事实。要是这个世界上没有差别,那么“人间的剧目就全要收场了,一个失去差别的世界将是一条死水,是一块没有感觉没有肥力的沙漠”。如此看来,“差别永远是要有的。看来只好接受苦难——人类的全部剧目需要它,存在的本身需要它。看来上帝又一次对了”。

史铁生以其冷静和从容,以他的洞察和睿智,对苦难作出了迥异于世俗的独特理解:他发现苦难也是财富,虚无即是实在。而生存,不仅需要勇气,需要选择,需要承担责任,更需要承认差别。他对苦难的理解,对差别的承认,源于他对生命的热爱和对生活的执着,也源于他的平常心。在这里,史铁生化哲学的思考为诗性的抒情,将个体的苦难和人类共有的苦难,以及对上帝的肯定和救赎之路的怀疑汇集于一个调色板里,在生命的苦涩荒凉和精神的重重矛盾中,静静地感受着大地的永恒,倾听着时间在自己生命上的滑过。

总之,对苦难的独特理解,对差别的承认,以及对救赎之路的怀疑,就是这一部分的主要内容。至于结论,则是“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明白了这一点,不仅是作者,即使是读者的我们也就坦然了。

“设若有一位园神,他一定早已注意到了,这么多年我在这园里坐着,有时候是轻松快乐的,有时候是沉郁苦闷的,有时候优哉游哉,有时候恓惶落寞,有时候平静而且自信,有时候又软弱,又迷茫。其实总共只有三个问题交替着来骚扰我,来陪伴我。第一个是要不要去死?第二个是为什么活?第三个,我干嘛要写作”。

读者也许已注意到,第六部分一开始,作者便采用了与“园神”对话的叙述方式,描述了我这么多年来在园子里的心理活动和精神状态,并点出了这篇作品的主题:一是要不要去死;二是为什么要活?三是干嘛要写作?接下来,作者又引入了第二人称“你”,通过“我”与“你”的对话和交叉出现,集中探讨了第三个问题。即上帝虽然安排了一个有差别的世界,从而达到了整体的和谐;但上帝同时又给每个人分配了属于自己的角色,所以我们必须趁“活着”做点什么事。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你”并非一个具体的人物指称。“你”其实就是“我”的主体的延伸,是“我”的影子。史铁生为了使叙述更加生动灵活,更加丰富多彩,也可能是为了缩短作者与读者之间的心理距离,故意将“我”一分为二,使“你”与“我”互为因果,互相补充,相映成辉。史铁生散文中的这种叙述方式,是直接从巴赫金的“复调理论”中获得启示,还是受到我国三十年代的“独语”散文的影响,我们不得而知。

这一部分,作者通过对干嘛要写作的追问,肯定了欲望的合理性,亦即是说,正视和肯定欲望,是人类摆脱困境的第五条途径。

诚如上述,史铁生在思考人类的困境时,将不敢正视欲望和难以满足欲望视为造成人类困境的第二个因素。为此在《我与地坛》的第六部分,他反复强调了人对欲望的追求:“说到底是这么回事,人真正的名字叫做:欲望”。“算了吧你,我怎可能自由呢?别忘了人真正的名字是:欲望”。尽管欲望是“罪孽又是福祉”,欲望有可能使人变为“人质”,使人变得不自由,不过从主导观念来看,史铁生还是充分肯定欲望的。因为第一,欲望是人生而有之的本能倾向,作为一种自然属性和人的基本权利,欲望是上帝赐予人类的“爱的语言”(见《务虚笔记》),它不仅不应被否定,被消灭,相反,应得到充分的尊重。第二,欲望不仅是人先天的本能,还是人后天的种种梦想、憧憬与追求。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欲望,正是在欲望的渴求中,人不断地从人生的这一扇门走向那一扇门。机器人没有欲望,石头也没有欲望,所以它们既没有梦想,没有精神上的痛苦,却也没有自由与幸福。从这个意义上说,欲望不仅是物质的、肉体的,欲望也不仅仅是某种生理的现象,欲望其实蕴含着精神方面的因素,不过我们过去只看到前者而看不到后者,这无疑是片面的。第三,按史铁生的理解,欲望不仅是任何社会秩序建立的参照物,欲望还是宇宙所共有的一种神秘的力量,这是欲望作为形而上的意义。在《务虚笔记》中他认为:“差别”构成了矛盾,矛盾产生了运动,有运动就有了方向,而方向说到底就是欲望。总之,欲望是永远的“动”。它既推动作为个体的人去追求,去创造,去享受生活的过程,去获得生命的价值,同时也是推动社会前进的动力。

这一部分可以说是“我”与“你”,也是作者自己与自己的对话。它一方面充满了对抗与矛盾,另方面又体现出一种扑朔迷离的意识的流动。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增添了理解文本的难度。

第七部分也最后的一部分,这一部分虽只有几百字,但写得最为精采。据说张承志曾说过,即使没有前面那些文字,单凭这几百字,《我与地坛》也是无与伦比的杰作。

这一部分的开始还是采用我与地坛对话的叙述方式,而调子却是抒情的,或者说是倾诉式的,既自然亲切而又透出淡淡的感伤:“它们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寞,是一片成熟的希望与绝望,它们的领地只有两处:心与坟墓”。《我与地坛》给我们的整体感受,不也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寞”,是“成熟的欲望与绝望”吗?优秀的作品,总是能通过特定的语感和语调透露出某种信息。

“如今我摇着车在园子里慢慢走,常常有一种感受,觉得我一个人跑出来已经玩得太久了”。花开花落,方显出生命的可贵和灿烂。正如自然界的花草会衰落凋谢一样,人生也终有落幕,走到尽头的一天。但凋谢落幕也是一种真实,一种美丽,一种苍凉。所以,当有一天夜晚,我独自坐在祭坛边的路灯下看书,忽然从那漆黑的祭坛里传出阵阵唢呐声,这唢呐声“时而悲怆时而欢快,时而缠绵时而苍凉”。而且我还听出它“响在过去,响在现在,响在未来,回旋飘转亘古不散”。这时,我才真正意识到我该回去了。在有限中感受到无限,又在无限中把握了有限,我终于大彻大悟:生命的意义就在于人既能拥有欲望,又能超越欲望;既能创造美丽的过程,又能平静地去欣赏过程的美丽与悲壮。惟其如此,人才能摆脱“人质”的可悲境地,才能活得充实而自由。当然,尽管意识到我该回去了,但我还是十分留恋,留恋这个世界上的一切美好的事物。

史铁生不但把生命的苦涩和悲痛比喻为孩童无意间的一次离家嬉戏,而且还进而将人生想象为孩子、情人和老人的三种形态。孩子和老人代表人生的两极:一个是刚从死里来;另一个则是要到死里去。而情人呢?尽管他们一刻也不想分开,但不管多么美好浪漫的时光也是稍纵即逝。所以,不管我是像那个孩子,还是像那个老人,抑或像一个热恋中的情人,其实结局都是一样的。所以,“当牵牛花初开的时节,葬礼的号角就已吹响”:但是太阳,他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是旭日,当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晖之时。那一天,我也将沉静着走下山去,扶着我的拐杖。有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当然,那不是我。但是,那不是我吗?宇宙以其不息的欲望将一个歌舞炼为永恒。这欲望有怎样一个人间的姓名,大可忽略不计。

有人说,这一段文字称得上是经典的文字,每一个字都找不到别的字来替代,每一次阅读都会有新的感动。的确如此。这一段可以说是诗,是寓言,是美妙的天簌之音,也是作者“心魂”的永恒的歌舞。在这里,生命不是断裂的、孤立的,而是不断的循环运动着的,即“生”就是“死”,“死”就是“生”,所以我们尽可坦然以对。不但如此,在本文的结尾,作者还从“他者”的角度来审视自我,并发出“那不是我”,“那不是我吗?”这样富于现代哲学意味的发问。很显然,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是在“回家”的途中,在生命的循环运动中来追问和探询人的存在的意义,这样他的散文也就像海德格尔的哲学一样具有“诗性之思”的特质。

至于作品的最后为什么要用“宇宙以其不息的欲望将一个歌舞炼为永恒。这欲望有怎样一个人间的名字,大可忽略不计”作结,确实颇令人费解。如果联系到第六部分对欲望的叙述描写,我们可否这样理解:人是在欲望的驱动下,从开始到结束不停地“舞蹈”下去的。由于欲望是人的一种本能,同时欲望又“存在于整个宇宙的信息之中”(史铁生语),故而欲望是一个永恒,一种整体性的存在,而个人只不过是这个整体中的一个环节,一个瞬间,所以对人世间的许多事情包括自己的名字,“大可忽略不计”。但尽管生命十分短暂,个人相当渺小,我还是因了对“生”与“死”、对生命的意义和欲望的新理解而获得了活下去的勇气,并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生存的困境,在精神和灵魂上获得了新生。

上面我从人类生存困境的拯救的视角,通过母爱、爱情、生命过程的追求、承认差别和肯定欲望等五个方面,对《我与地坛》进行了一番颇为细致的解读。我知道这并不能囊括这篇杰出作品的全部思想内涵,但我认为这是一个较为独特别致,基本上能够自圆其说的解读视角。在我看来,文学作品有许多解读的视角和路线,重要的是你能够自圆其说,言之成理。当然,诚如上述,在解读这篇作品的过程中,我也感受到这篇作品的重重矛盾;或者说,在内心深处,史铁生从一开始就认为人类的困境是与生俱来的,是命定的,无法摆脱和拯救的,但他还要努力,去摆脱和识破。这是他的宿命,是他的精神矛盾的根源,也是他为人与为文的高贵之处。

正由于感到个体的渺小,感到人在命运面前的无能为力,所以史铁生要求助于宗教。因为宗教既是一种普世的爱的理想,也是一种信仰,一种对永恒不变的终极意义的寻找。我们知道,一个健全的社会,必须有两种东西作为基石:一是法律;二是信仰。同样,一个有道德感使命感,力图超越人生困境的作家,他除了需要责任和选择,需要对生命的热爱外,他还需要精神的依持。而这个依持,就是信仰,是宗教。一个作家,一旦在灵魂的深处建立起了一种宗教感,他实际上也就获得了一种道德和价值的底线。,一种近乎神性的写作感,他就能够在看似平淡无奇的日常生活中激发出美好的情感和生命的创造力。当然,必须指出的是,史铁生散文中的宗教不是像西方的基督教、阿拉伯的伊斯兰教或印度的佛教那样有具体的教义和严密组织的宗教。严格来说,史铁生的宗教只是一种宗教感或宗教精神,是一种广义的、带有西方泛神化色彩的精神倾向或近于原始的情绪。比如,对上帝、命运的虔诚或惶恐,对井然有序的宇宙的敬畏和发问,对大自然的向往与礼赞,等等,正是在这种宗教精神的作用下,个体的有限融进了天地万物的无限之中,并发现了万物其实与我一体。的确,有了这样的宗教感,人就能一方面看到了自己的渺小和无力;另方面又不自暴自弃,仍然执着于对人类生存困境的拯救,仍然对人世间的一切事物采取一种既洞察又宽容的理解,仍然对生命的过程充满着一种美好的期待。在我看来,史铁生的创作之所以能从感伤走向宁静沉思,之所以给人一种艺术的“通脱”感,其中一个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他的散文中有一种类乎“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俯仰终宇宙,不乐复如何”的宗教情怀。

总而言之,《我与地坛》是一篇真正的优秀之作,是“诗性散文”的经典性文本。从内容看,它由个人的严酷命运上升到对整个人类的生存困境的思考,于是,它超越了一己的悲欢,而被赋予了一种阔大的精神境界和深刻的人性内涵。这样阔大深刻而又带着荒凉苦涩的人生况味的散文,我们曾在鲁迅的《野草》中感受过,遗憾的是在当代的散文中我们还从未读到过这样的作品。再从作品的感情基调和美学风范看,它一方面有着真诚坦荡的感情流露,自然朴素的理性思考;一方面又弥漫着一种挥之不去的沧桑之感——那是宁静从容中的激情,寂寞底色下的血色,温馨辉煌中的荒凉苦涩。自然,那也是矛盾中的希望与绝望,是朦胧中透出的诗性。而这一切,是最能打动和吸引读者的。而从语言来看,《我与地坛》的语言表面上看朴素无华,不动声色,但它的内蕴却十分丰富。那是一种带着生命的本真,感情的原色,又有几分静思玄想的语言,也是一种从灵魂深处流出来的“心里话”。它不需要任何伪装,它更鄙视任何粗痞恶俗。而它在叙事、描写和抒情时的那种舒徐平缓、绵长而柔韧的语感语调,尤其是它的质地的纯净,都体现出了诗的特质。也许正是由于这种诗性,韩少功才给予这篇作品以如此高的评价:“他的精神圣战没有民族史的大背景,而是以个体的生命为路标,孤单深入,默默探测全人类永恒的纯净和辉煌”。“他的辉煌不是因为满身披挂,而是因为非常简单非常简单的心灵则诚,立地成佛,说出一些对这个世界诚实的体会”。

在我看来,这是对《我与地坛》的既简洁而又十分到位的评价。这自然也是我对这篇作品的价值的总体性评价。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16/1/198811.shtml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写于20世纪90年代初的一篇作品。它是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也是20世纪中国最为优秀的散文之一。这篇作品我前前后后读了许多遍。我之所以特别推崇偏爱它,不仅仅因为在这篇作品中史铁生对于苦难有着与别人完全不同的理解,也不仅仅因为这是一篇关于生与死的冥想曲。对我而言,《我与地坛》的真正意义在于:这是一个诗性散文的经典文本,是一篇经得起反复细读的作品。当然,解读这篇作品有多种多样的角度,比如从生与死,从母爱,从宗教等角度,都有可能探测出作品的丰富内蕴。不过在这里,我想采用传统的细读和整体感知相结合的方法,从“人类困境与拯救”的视角来解读这篇作品,并试图通过这种解读让读者感受到作品的内在和综合的诗性。

毫无疑问,史铁生不仅是一个重视个体的经验与个体的生活苦难的作家,同时也是一个关注人类生存困境的作家。他对人类的生存困境始终保持着高度的兴趣与敏感,并投注进全部的心力去探索这种困境,同时寻求人类摆脱这种生存困境的拯救之道。在当代的散文家中,像史铁生这样专注、这样执着于人类生存困境的拯救的作家,应当说并不多见。这正是史铁生的《我与地坛》之所以诗性丰盈的基本前提。

史铁生为什么如此专注,如此执着地要把“人类困境”引进散文?因为在史铁生看来,人类的生存无论何时何地都面临着三种困境:“第一,人生来注定只能是自己,人生来注定是活在无数他人中并且与他人无法沟通,这意味着孤独。第二,人生来就有欲望,人实现欲望的能力永远赶不上他欲望的能力。这是一个永恒的距离,这也意味着痛苦。第三,人生来就不想死,可是人生来就是走向死亡,这意味着恐惧”。 概而言之,孤独、痛苦再加上恐惧,这就是史铁生经常思考的人类的困境。不过按我的理解,除了这三重困境,还应加上一重困境。即大自然的神秘和不可知,这也许是人类面临的更为深广、甚至是永远也无法破译逾越的困境。为什么世界上那么多一流的科学家最后都走向自杀?因为当他们对大自然了解越多,越是感到大自然的宏伟庄严、井然有序和神秘莫测,就越敬畏和崇拜大自然,同时越发感到人的渺小与无能为力,所以他们选择了自杀来摆脱这种困惑。当然对于史铁生来说,事情还没有严重到自杀的地步。但当他面对大自然时,常常感到自己的渺小无助并由此产生无法摆脱的困惑,或者说浓厚的宿命思想,这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所以我认为,就史铁生的创作和《我与地坛》来说,他面对的不单是三重而是四重人类生存的困境。

面对人类生存的四重困境,史铁生何为?他的拯救之路在哪里?下面,让我们结合《我与地坛》这个文本,来具体细致地探讨这一问题。《我与地坛》有两条叙述线索:第一条线索主要表现我与地坛的宿命和神秘的依存关系。这一层面叙述的内容较抽象,带有形而上的哲学意味,体现的是人与古园即自然的合一与和谐。第二条线索主要讲述我与地坛中的几个人物的关系以及由此引起的一系列思索,这是作品的主体部分。这一层面是实写,较为具象且有较强的现实性,这里涉及的是如何面对生存和以健全的心理来与人相处并从别人身上获得生命能量的问题。

这篇作品由七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叙述我与地坛的“缘分”,让读者知道地坛是我的“心魂”之所在。作品一开篇就写道:地坛实际上是“一座废弃的古园”,它“荒芜冷落得如同一片野地”,而且“很少被人记起”。然而对于我来说,地坛却有一种特别的意义:“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了四百年”。这就不仅仅是缘分,而是有一种宿命的味道,还有感同身受的相怜相知。因为地坛是冷落荒芜的,而我则在“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废了双腿”。所以地坛离我很近,我也特别钟情于地坛。这是由相同的命运和处境而产生的一种特定的“语境”。

接下来的一段是叙述交代,也是写景抒情;或者说,这一段是将叙述、描写与抒情高度融合的精彩片段。作者选取的景物既富于隐喻意味,而其用词更为考究,古殿檐头用“剥蚀了”,朱红门壁用“淡褪了”,玉砌雕栏高墙用“坍圮了”,而老柏树是“愈见苍幽”,野草荒藤则是“茂盛得自在坦荡”。从这里的取景与用词,可见史铁生文笔的多变和老辣。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作者进而写道:“十五年前的一个下午,我摇着轮椅进入园中,它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那时,太阳循着亘古不变的路途正越来越大,也越红。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虽然那时我处于“失魂落魄”的生存困境中,但因有“太阳”的映照烘托,我仍然感到了生命的活力,而且我的心态是沉静坦荡的。我不仅能够清醒地回望自己的来路,全面省思我为什么要活和怎样活,还能够充分地享受和把握“时间”。正是因此,我一进入园子就不愿意离开,我发自内心地感谢上帝为我安排了这样一个“宁静的去处”。像上面的“茂盛得自在坦荡”、“沉静光芒”、“自己的身影”一样,这里的“去处”也是一个富于诗的隐喻性的词语。它既是指地坛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地方,同时也暗示地坛是一个自在自足之所,是安放我的灵魂,寄托我的精神的理想之所。

然而,我最初摇着轮椅进入地坛,仅仅是一种逃避,是对不幸命运与生命痛苦的逃避。接下来,作者没有进一步叙述我为什么要逃避,而是笔锋一转,又展开了对地坛中的景物的描写。不过此处的景物描写与上面的描写不同,上面的描写对象主要是建筑物,其主旨在于突出地坛的古老与沧桑,而此处的描写对象是蜂儿、蚂蚁、瓢虫等各种小昆虫以及树干上的蝉蜕,草叶上的露珠,这些描写都十分具体、细致和传神,充分体现出了史铁生善于观察景物,并将景物生动逼真地描绘出来的高超写作能力。自然,史铁生从来就不是为了景物而写景物,他的景物描写都寄寓着特定的生活内涵。正如作者所说:“这都是真实的记录,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这其实暗含着史铁生的人生轨迹和对生命的理解:尽管我残废了双腿,但我绝对不放弃对生命的追求,就如这园子,虽然荒芜但仍生机勃勃。正是这种难以言说的生命的律动,生命的执着,给读者以人生的启示和心灵的震动。

在交代了我与地坛的“缘分”和进入地坛的最初动机,以及对地坛的各种景物进行了精彩的描写后,文章便自然而然地切入了主题:“记不清都是在哪些角落里了,我一连几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也以同样的耐心和方式想过我为什么要生”。作者认为,一个人出生了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而当上帝交给我们这个事实时,就已经确定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而当我如是想的时侯,我便安心多了,死也不再那么可怕,这真是对人生的彻骨理解。不仅如此,当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留连于地坛,当地坛的每平方米草地几乎都留下我的车轮印的时候,事实上,我巳和地坛叠印在一起,地坛已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正由于我与地坛已经达成了一种神秘的契合感应,所以我对生存有了一种深刻而真切的理解,同时能够以豁达超脱的态度面对死亡。

“剩下的就是怎样活的问题了”。作者认为这不是一下子就想得透的问题。所以,“十五年了,我还是总得到那古园里去,去它的老树下或荒草边或颓墙旁,去默望,去呆想,去推开耳边的嘈杂,理一理纷乱的思绪,去窥看自己的心魂”。既然生和死是无法选择的,那么活呢?活在很多时候也是无法选择的。但作者认为,我们要活得明白,活得有价值,要找到活下去的理由和根据,而地坛,不仅使史铁生找到活下去的勇气,而且使他窥见了“自己的心魂”。在这里,“心魂”这个词有它的特别的意义。它一方面表明史铁生是用整个生命,整个灵魂来拥抱地坛;另方面暗示我与地坛已经达成了一种神秘的契合,一种物我两忘的自适状态。总之,这里有一种生命和心情渗透其间。

尽管时间在无情地流逝,尽管古园中有的景物被人肆意破坏,但有些东西是永恒的,任谁也改变不了的。作品接下来一连用了七个“譬如”的排比句,写了地坛中的落日、雨燕、雪地上孩子的脚印、苍黑的古柏,这些描写不但优美且带着很浓的抒情调子,同时既摇曳多姿又显得很有气势。特别是这一部分的结尾,作者特意写了地坛里清纯的草木和泥土的微苦味道,并说“味道是最说不清楚的,味道不能写只能闻,要你身临其境去闻才能明了。味道甚至是难于记忆的,只有你又闻到它你才能记起它的全部情感和意蕴”。正因这“味道”,所以,“我常常要到那园子里去”。为什么要特别突出味道?因为味道是微苦的,而史铁生的生命世界也是带着苦涩意味的。更为主要的是,作者的生命、感情和灵魂已经和古园合二为一,它包含着瞬间与永恒,荒芜与生机,宁静与涌动,博大与细致,所以这样的“味道”自然是难以说清的,自然只能去闻去感受,而当你用整个身心去体验去品味的时候,你便获得了一种“整体的感知”。成熟的作家,往往会在一些细节、一些关键处反复渲染,以此引起读者的特别注意。这种情况,我们过去曾在昆德拉的小说,在韩少功的散文中遇到过。现在,我们又在史铁生的散文创作中获得这样的阅读体验。

从第二部分开始,作品便集中思考人类困境的拯救问题。拯救人类摆脱困境的第一条途径是母爱。因为母爱最伟大最无私也最温馨,所以将一个绝望生命引出困境的,首先不能不是母爱。这一部分写得自然、朴实、深沉和含蓄。平心而论,在20世纪的散文中,有过朱自清写父亲的名篇《背影》,但尚未见过哪个散文作家写母亲像史铁生写得这样质朴感人。作者首先告诉读者母亲是一个怎样的母亲。她不是那种光会痛爱儿子而不懂得理解儿子的母亲。作品通过母亲犹犹豫豫想问我而没有问,通过母亲知道应给我一些独处的时间,通过她无言地扶我上轮椅车等一系列细节来表现母亲的这一性格特征。作品特别写了这样一件事:有一回我摇车出了小院,想起一件什么事又返身回来,看见母亲仍站在原地,还是送我去时的姿势,望着我拐出小院去的那处墙角,对我的回来竟一时没有回应。更多的时候,母亲到园子里来找我,她来找我又不让我发觉,只要见我好好地在园子里,她就悄悄转身回去,而当她见不到我的时候,她一个人在园子里反复地寻找,步履茫然又急促。作者还写了母亲经常自言自语:“出去活动活动,去地坛看看书,我说这挺好”。这所有的一切叙述和描写,都很详细具体。这里既有生动感人的生活细节,有关于母亲形象的“定格”,更有对母亲的坐卧难宁、兼着痛苦与惊恐与一个母亲最低限度的祈求的心理描写。然而,也许是“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虽然经历了生生死死的生命体验和宗教精神的安抚,史铁生能够以一种达观超脱的心态来对待母亲先我而去这一事实,但当我再次摇着轮椅来到地坛,我才感到事情并不那么简单:“母亲已经不在了”。“可是母亲已经不在了”。“母亲不能再来这园中找我了”。同一意思的不断反复,既表达了儿子对母亲猝然去世的痛惜之情。在修辞上,由于反复的渲染,加之将母亲的形象与地坛合二为一,一同成为我生存下去的力量源泉,这样,母亲留给读者的形象也就特别深刻。

在这部分,作者还审视了我过去的行为,并对我过去的自私任性进行了自责和忏悔。在刚患病的时候,我以为自己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一个。我不仅脾气坏到极点,而且经常像发了疯一样地离开家,从园子回来又中了魔似的什么都不说。殊不知,“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里总是要加倍的”。可惜,“那时她的儿子还太年轻,还来不及为母亲想,他被命运击昏了头”。正是因此,当一位朋友说他写作的动机是为了母亲,我才会“心里一惊,良久无言”。而当我的小说第一次获奖,而母亲却无缘分享我的一点点快乐和激动,我才更加负疚和自责。其实,儿子想使母亲骄傲,而母亲却未必希望儿子出名。“母亲生前没给我留下过什么隽永的哲言,或要我恪守的教诲,只是在她去世之后,她艰难的命运,坚忍的意志和毫不张扬的爱,随光阴流转,在我的印象中愈加鲜明深刻”。也就是说,经过省思和忏悔,纷纭的往事才在我眼前幻现得清晰,母亲的苦难与伟大才在我心中渗透得深切。在这里,我们感受到了作者的真诚坦荡和人格的力量。

总体来看,这一部分主要写了母亲的苦难和毫不张扬的爱以及母亲对我的生存的启示:1)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勇敢地去承受苦难,不要抱怨命运;2)不管碰到什么困境,都应坚韧地去生活,而且活得有价值,有意义;3)爱不仅是伟大的、无私的,也是含蓄的,包容的,毫不张扬的。我认为上述几方面是这部分的主要理解点。

顺便提及,这部分母亲的形象之所以写得这样深刻感人,不仅仅在于作者选取了一些富于典型性的生活细节来塑造母亲,还在于作者切入到母亲的内心世界,细致、准确地描写了母亲的心理活动。如写母亲无言地为我准备轮椅,写母亲送我出门时的喃喃自语。这些既是自我安慰,是暗自的祷告,是给我的提示,也是寻求与嘱咐,其心理内容实在是太丰富了。此外,这部分还采用了“意识流”的表现手法,如写母亲去世后,我再次来到园子里,脑子里不断幻化出过去母亲寻找我的情景,等等。从以上的叙述描写以及采用的表现手法,可以看出史铁生在散文文体和散文艺术表现上的“自觉”。

如果说第二部分写母爱是实写,详写,它对应的是第二条线索,那么,第三部分关于“四季”的生命梦想和哲学思考便是虚写,它对应的是第一条线索,即我与“心之家园”的关系。因为这一部分可以说是哲理的诗,是生命的梦想,是带着禅意的浪漫曲,加之文字不太长,故此照录如下:如果以一天中的时间来对应四季,当然春天是早晨,夏天是中午,秋天是黄昏,冬天是夜晚。如果以乐器来对应四季,我想春天应该是小号,夏天是定音鼓,秋天是大提琴,冬天是圆号和长笛。要是以这园子里的声响来对应四季呢?那么,春天是祭坛上空漂浮着的鸽子的哨音,夏天是冗长的蝉歌和杨树叶子哗啦啦地对蝉歌的取笑,秋天是古殿檐头的风铃响,冬天是啄木鸟随意而空旷的啄木声。以园中的景物对应四季,春天是一径时而苍白时而黑润的小路,时而明朗时而阴晦的天上摇荡着串串杨花;夏天是一条条耀眼而爬满了青苔的石阶,阶下有果皮,阶上有半张被坐皱的报纸;秋天是一座青铜的大钟,在园子的西北角上曾丢弃着一座很大的铜钟,铜钟与这园子一般年纪,浑身挂满绿锈,文字已不清晰;冬天,是林中空地上几只羽毛蓬松的老麻雀。以心绪对应四季呢?春天是卧病的季节,否则人们不易发觉春天的残忍与渴望;夏天,情人们应该在这个季节里失恋,不然就似乎对不起爱情;秋天是从外面买一棵盆花回家的时候,把花搁在阔别了的家中,并且打开窗户把阳光也放进屋里,慢慢回忆慢慢整理一些发过霉的东西;冬天伴着火炉和书,一遍遍坚定不死的决心,写一些并不发出的信。还可以用艺术形式对应四季,这样春天就是一幅画,夏天是一部长篇小说,秋天是一首短歌或诗,冬天是一群雕塑。以梦呢?以梦对应四季呢?春天是树尖上的呼喊,夏天是呼喊中的细雨,秋天是细雨中的土地,冬天是干净的土地上的一只孤零的烟斗。因为这园子,我常感恩于自己的命运。我甚至现在就能清楚地看见,一旦有一天我不得不长久地离开它,我会怎样想念它,我会怎样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因为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

作品以乐器,以声响,以园中的景物,以心绪,以艺术形式,以梦来对应四季,比喻和象征四季,于是,虚无的、看不见摸不着的时间便有了色彩,有了形状,变得具体可触了。作者不仅借助想象表达了对时间的感受,而且在对四季变换,对时间的不同感受中隐含着对生命的不同况味和理解。也就是说,作者是从生命的内在本质,赋予了四季以人格化的力量,并通过诗的梦想,把生命表现得深沉、辽阔而神秘。正是由于这园子,由于这梦想,“我常感恩于自己的命运”。在这里,我们看到,“心之家园”与命运的无常无奈获得了和解,“自然之神”与生命感受达到了高度的统一。读着这样宁静、和谐而又颇具哲学意味的文字,我们自然而然会想起荷尔德林的诗,想起海德格尔的“人,诗意地栖居??????”之类的格言。

的确,这一段写得很美,而且构思十分奇特。而从文章的结构来看,在第二部分实写之后穿插进一段虚写,就如绘画中的空白,或古典文学中的“闲笔”一样,可以造成一种虚实相间、波澜起伏的艺术效果。

在对“四季”进行了一番生命梦想后,作者又回到了第二条线索,即对园子中各种人物的叙述描写。从文思的展开,从结构逻辑来看,第四部分本应承接第二部分,但史铁生却故意插进一段虚写,让思路荡开去,而后再收回来。粗粗看来,这样的安排似乎不合文章法度,但细加品味,却发现这正是史铁生的高妙之处。 它体现了史铁生在文章布局方面的大将风度:于自由洒脱与不经意间使作品的思想意向和文章的结构达成了一种和谐,体现出了一种无技巧的技巧、无法度的法度。

这一部分主要通过园子中各种人物对待生活,对待生命的态度,进一步探讨如何摆脱生存困境的问题。使人类摆脱困境的第二条途径是爱情。作品先是集中写了一对十五年来坚持到园子中来散步的中年夫妇,对他们散步的时间,散步的方向,散步的形态和表情,甚至他们衣服和雨伞的颜色,都写得极其精细。十五年间,他们逆时针绕着园子走着,由“一对令人羡慕的中年情侣不觉中成了两个老人”。面对着这种平静的、不带任何功利色彩的执着专注的爱,我无疑被深深打动了。所以在本部分结尾,作者以他一贯的朴素从容又不乏深情的笔调写道:有那么一段时间,这老夫老妻中的一个也忽然不来,薄暮时分惟男人独自来散步,步态也明显迟缓了许多,我心悬了很久,怕是那女人出了什么事。幸好过了一个冬天那女人又来了,两个人仍是逆时针绕着园子走,一长一短两个身影恰似钟表的两支指针;女人的头发白了许多,但依旧攀着丈夫的胳膊走得像个小孩。“攀”这个字用得不恰当了。或许可以用“搀”吧,不知有没有兼备这两意思的字。

由于人是孤独的,所以渴望爱,渴望获得别人的理解和支持。而在所有的爱中,爱情又是最为迷人最能给人以心灵和感情的慰籍。因为爱情是一个灵魂对另一个灵魂的寻找,是把心交给另一颗不需要设防的心。因此,惟有真正的、不讲功利,没有背叛的爱情才有可能使处于互相隔膜、无法达到心灵沟通的人类的生存有些许亮色,使孤独的心灵有所安慰,使无尽的“欲望”纯洁高尚起来。如果一个人在茫茫人海中真正找到了爱这样一种“自由的盟约”,那么即使我们最终无法摆脱命定的三种困境,我们仍然能够在真爱的指引下走向梦想,在必死的途中舞蹈高歌。于是,当死神之吻轻轻降临时,我们会问心无愧,自豪地宣称:“我已经爱过了”——这就够了!我以为,这就是史铁生用工笔画描绘一对夫妇的专注执着的爱情的深刻用意,这也是人类摆脱困境的第二条途径。

人类摆脱生存困境的第三条途径,是尽情地享受生活和追求生命的过程。在这一层次,作品写了不同性格、不同类型的几个人。先是一位热爱唱歌的小伙子,他每天上午都到园子里唱“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或者“卖布——卖布嘞,卖布——卖布嘞”,往往一唱就是半小时或者一个上午。年轻的歌唱者天天来练唱歌,也许有一天他能幸运考上哪家专业文工团,也许他最终什么也得不到。这就涉及到人生的态度,生命价值的问题。蒙田说:“生命无所谓好坏,是好是坏全在你自己”。的确,对于这位小伙子来说,参与本身就体现了生命的价值。至于我虽然与小伙子天天见面,却从未有过结识和交谈的愿望,最后终于失之交臂,这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人与人之间的难以沟通。

作品中还写到一个老头——一个真正的饮者。他在腰间挂一个扁瓷瓶,瓶里装满了酒。他往往走上五六十米路便选定一处地方,一只脚踏在石蹬上或土埂上或树墩上,解下腰间的酒瓶,并眯起眼将周遭景物细看一遍,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倒一大口酒入肚,把酒瓶摇一摇再挂向腰间,再平心静气往前走。作者这么细致描写饮酒老头随便的衣着,走路的姿态和饮酒的情状,其旨在于突出一种自由自在、放荡不羁的人生。而写那位捕鸟的汉子,写他专门捕一种鸟,为了这种鸟他一等就是好几年,其他的鸟撞在网上他都摘下来放掉。则是告诉人们生活中有许多事情需要我们去等待,需要选择,更需要执着和痴情。至于写穿过园子去上班的优雅女工程师,其动机和内涵则颇为复杂。为什么我认定这位中年女性必定是学理工的知识分子呢?也许在作者看来,学理工的较自然朴素,因此更匹配这园子的幽静、清淡和幽雅的情调吧?但为什么我又要猜想她丈夫是什么模样,为什么想见他又希望那个男人最好不要出现,甚至还担心这位优雅的女工程师一旦落进厨房究竟是什么模样?这里除了本能地对美的卫护和畅想外,是不是还有因自己双腿高度瘫痪而在心理上引起了某种不平衡?

值得一提的是,作品还特别详写了一位有天赋却被埋没了的长跑家。“第一年他在春节环城赛上跑了第十五名,他看见前十名的照片都挂在了长安街的新闻橱窗里,于是有了信心。第二年他跑了第四名,可是新闻橱窗里挂了前三名的照片,他没有灰心。第三年他跑了第七名,橱窗里挂前六名的照片,他有点怨自己。第四年他跑了第三名,橱窗里却只挂了第一名的照片。第五年他跑了第一名——他几乎绝望了,橱窗里只有一幅环城赛群众场面的照片。??????最后一次参加环城赛,他以三十八岁之龄又得了第一名并破了记录,有一位专业队的教练对他说:‘我要是十年前发现你就好了’。他苦笑一下,什么也没说”。作者以一种健康的心态,以富于人性的情怀来写园子中的各种人,于是就如写园中生机勃勃的自然景物一样,我也从园子中不同的人身上感受到了生活的无限机趣和生命的价值。就拿被埋没的长跑家来说,尽管屡受命运的打击嘲弄,但他并未放弃努力,他仍然不懈地追求他的人生理想和价值。作品写长跑家的意义在于:1)命运是无常和无奈的,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要抗争,即“先别去死,再试着活一活看”。2)生命的价值在于过程,而不是结局。过程往往比结局更美丽,也更具有哲学意味。总而言之,作品写园子里的众生相表面看来似乎是信笔拈来,十分随意,而事实上却是经过反复选择和斟酌。这其中的每一个人都有他的寓意和寄托,都体现了某种人生态度或生活理想。更为主要的是,从人生来看,园子里的这些人对我来说是一个启示,一个生存方面的鼓舞。从文章的内容来看,这一部分的“实写”也十分必要。它不仅引进了社会氛围,扩大了文章的视野,使园子里的小社会和社会大园子联系起来,而且避免了沉溺于一己的苦难而不能自拔的局限。自然,我与地坛里的这些人能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流程里相识相遇,这本身也是一种缘分,一种宿命。

第五部分还是写园子中的人物,不过此处写的是一个小孩——一个漂亮而弱智的不幸的小姑娘。为什么作者要单列一部分来写这位小姑娘?因为这位不幸的小姑娘和我一样同是上帝的牺牲品,所以小姑娘的不幸命运自然就获得了我特别的怜悯并引起了我心灵的共震。这部分主要是对于“差别”的思考;或者说,在作者看来,承认差别,是人类摆脱困境的第四条途径。我们看到,小姑娘出现在我们眼前时,她正在捡树上落下的“小灯笼”。作品特意写小姑娘的嗓音很好,“不是她那个年龄常有的尖细,而是很圆润甚或厚重”,特别是对于兄妹情谊的描写十分动人,体现出一种人性的温暖。然而接下来的描写却令人心痛:“那是礼拜日的上午。那是一个晴朗而令人心碎的上午”,颇似鲁迅的“窗外有一棵枣树,另一棵还是枣树”的语言的有意重复,带给读者的不仅仅是一种语言的节奏感和韵味,而是一种触目惊心的生活现实和人生体验。因为正是在这样一个阳光明媚的美好上午,我却发现小姑娘原来是个弱智的孩子。当我意识到这一点时,“我几乎是在心里惊叫了一声,或者是哀号”。我甚至开始怀疑上帝的居心。最后,目送着哥哥带着妹妹无言地回家去,我也只能无言以对。

值得一提的是,正如“上帝”和“命运”这两个词不断出现一样,在《我与地坛》中,史铁生也让“无言”这个词一再出现。“无言”是一种生命的体验,是一种沉默的姿态。“无言”也是一种无奈,是孤独的暗示。当然,无言并非放弃思考,放弃对生命的追求。所以,当小姑娘无言的回家后,作者认为要是上帝把漂亮和弱智这两样东西都给了这个小姑娘,就只有无言和回家去是对的:谁又能把这世界想个明白呢?世上的很多事是不堪说的。你可以抱怨上帝何以要降诸多苦难给这人间,你也可以为消灭种种苦难而奋斗,并为此享有崇高与骄傲,但只要你再多想一步,你就会坠入深深的迷茫了:假如世界上没有了苦难,世界还能存在么?要是没有愚钝,机智还有什么光荣呢?要是没有了丑陋,漂亮又怎么维系自己的幸运?要是没有了恶劣和卑下,善良与高尚又将如何界定自己又如何成为美德呢?要是没有了残疾,健全会否因其司空见惯而变得腻烦和乏味呢?我常梦想着在人间彻底消灭残废,但可以相信,那时将由患病者代替残废人去承担同样的苦难。如果能够把疾病也全数消灭,那么这份苦难又将由(比如说)相貌丑陋的人去承担了。就算我们连丑陋,连愚昧和卑鄙和一切我们所不喜欢的事物和行为,也都可以统统消灭掉,所有的人都一样健康、漂亮、聪慧、高尚,结果会怎样呢?怕是人间的剧目就全要收场了。一个失去差别的世界将是一条死水,是一块没有感觉没有肥力的沙漠。

看来差别永远是要有的。看来就只好接受苦难——人类的全部剧目需要它,存在的本身需要它。看来上帝又一次对了。于是就有一个最令人绝望的结论等在这里:由谁去充任那些苦难的角色?又有谁去体现这世间的幸福,骄傲和快乐?只好听凭偶然,是没有道理好讲的。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那么,一切不幸命运的救赎之路在哪里呢?设若智慧或悟性可以引领我们去找到救赎之路,难道所有的人都能够获得这样的智慧和悟性吗?我常以为是丑女造就了美人。我常以为是愚氓举出了智者。我常以为是懦夫衬照了英雄。我常以为是众生度化了佛祖。

这一段的内蕴十分丰富,也可以说它浓缩了史铁生哲学思考的精华,同时体现出了史铁生思想观念中浓厚的宿命色彩。也就是说,由于自身的不幸遭遇,加之长时间在地坛里冥思苦想和仰望星空,这使史铁生越发认定有一个“上帝”即宿命的存在,而作为个体的人是无法知道也无法反抗上帝或命运的,所以“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但另方面他又深信人靠生活的经历,靠生命的感悟和体验是可以“识破”命运的。“识破”体现出了一种审美的意义,也是生命追求的价值之所在。事实上,史铁生的许多散文,正是为了寻找这种“识破”的路径。这一方面体现出了史铁生精神世界的矛盾;另方面也可以看出史铁生并不是一个彻底的宿命论者和悲观论者,而是一个乐观进取的生命拥有者。

不仅如此。经过了痛苦的思考,史铁生终于想通了这样一个道理:“差别”是一种客观存在,是无法改变的。差别是上帝为了这个世界的总体和谐而故意制造出来的一个事实。要是这个世界上没有差别,那么“人间的剧目就全要收场了,一个失去差别的世界将是一条死水,是一块没有感觉没有肥力的沙漠”。如此看来,“差别永远是要有的。看来只好接受苦难——人类的全部剧目需要它,存在的本身需要它。看来上帝又一次对了”。

史铁生以其冷静和从容,以他的洞察和睿智,对苦难作出了迥异于世俗的独特理解:他发现苦难也是财富,虚无即是实在。而生存,不仅需要勇气,需要选择,需要承担责任,更需要承认差别。他对苦难的理解,对差别的承认,源于他对生命的热爱和对生活的执着,也源于他的平常心。在这里,史铁生化哲学的思考为诗性的抒情,将个体的苦难和人类共有的苦难,以及对上帝的肯定和救赎之路的怀疑汇集于一个调色板里,在生命的苦涩荒凉和精神的重重矛盾中,静静地感受着大地的永恒,倾听着时间在自己生命上的滑过。

总之,对苦难的独特理解,对差别的承认,以及对救赎之路的怀疑,就是这一部分的主要内容。至于结论,则是“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明白了这一点,不仅是作者,即使是读者的我们也就坦然了。

“设若有一位园神,他一定早已注意到了,这么多年我在这园里坐着,有时候是轻松快乐的,有时候是沉郁苦闷的,有时候优哉游哉,有时候恓惶落寞,有时候平静而且自信,有时候又软弱,又迷茫。其实总共只有三个问题交替着来骚扰我,来陪伴我。第一个是要不要去死?第二个是为什么活?第三个,我干嘛要写作”。

读者也许已注意到,第六部分一开始,作者便采用了与“园神”对话的叙述方式,描述了我这么多年来在园子里的心理活动和精神状态,并点出了这篇作品的主题:一是要不要去死;二是为什么要活?三是干嘛要写作?接下来,作者又引入了第二人称“你”,通过“我”与“你”的对话和交叉出现,集中探讨了第三个问题。即上帝虽然安排了一个有差别的世界,从而达到了整体的和谐;但上帝同时又给每个人分配了属于自己的角色,所以我们必须趁“活着”做点什么事。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你”并非一个具体的人物指称。“你”其实就是“我”的主体的延伸,是“我”的影子。史铁生为了使叙述更加生动灵活,更加丰富多彩,也可能是为了缩短作者与读者之间的心理距离,故意将“我”一分为二,使“你”与“我”互为因果,互相补充,相映成辉。史铁生散文中的这种叙述方式,是直接从巴赫金的“复调理论”中获得启示,还是受到我国三十年代的“独语”散文的影响,我们不得而知。

这一部分,作者通过对干嘛要写作的追问,肯定了欲望的合理性,亦即是说,正视和肯定欲望,是人类摆脱困境的第五条途径。

诚如上述,史铁生在思考人类的困境时,将不敢正视欲望和难以满足欲望视为造成人类困境的第二个因素。为此在《我与地坛》的第六部分,他反复强调了人对欲望的追求:“说到底是这么回事,人真正的名字叫做:欲望”。“算了吧你,我怎可能自由呢?别忘了人真正的名字是:欲望”。尽管欲望是“罪孽又是福祉”,欲望有可能使人变为“人质”,使人变得不自由,不过从主导观念来看,史铁生还是充分肯定欲望的。因为第一,欲望是人生而有之的本能倾向,作为一种自然属性和人的基本权利,欲望是上帝赐予人类的“爱的语言”(见《务虚笔记》),它不仅不应被否定,被消灭,相反,应得到充分的尊重。第二,欲望不仅是人先天的本能,还是人后天的种种梦想、憧憬与追求。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欲望,正是在欲望的渴求中,人不断地从人生的这一扇门走向那一扇门。机器人没有欲望,石头也没有欲望,所以它们既没有梦想,没有精神上的痛苦,却也没有自由与幸福。从这个意义上说,欲望不仅是物质的、肉体的,欲望也不仅仅是某种生理的现象,欲望其实蕴含着精神方面的因素,不过我们过去只看到前者而看不到后者,这无疑是片面的。第三,按史铁生的理解,欲望不仅是任何社会秩序建立的参照物,欲望还是宇宙所共有的一种神秘的力量,这是欲望作为形而上的意义。在《务虚笔记》中他认为:“差别”构成了矛盾,矛盾产生了运动,有运动就有了方向,而方向说到底就是欲望。总之,欲望是永远的“动”。它既推动作为个体的人去追求,去创造,去享受生活的过程,去获得生命的价值,同时也是推动社会前进的动力。

这一部分可以说是“我”与“你”,也是作者自己与自己的对话。它一方面充满了对抗与矛盾,另方面又体现出一种扑朔迷离的意识的流动。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增添了理解文本的难度。

第七部分也最后的一部分,这一部分虽只有几百字,但写得最为精采。据说张承志曾说过,即使没有前面那些文字,单凭这几百字,《我与地坛》也是无与伦比的杰作。

这一部分的开始还是采用我与地坛对话的叙述方式,而调子却是抒情的,或者说是倾诉式的,既自然亲切而又透出淡淡的感伤:“它们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寞,是一片成熟的希望与绝望,它们的领地只有两处:心与坟墓”。《我与地坛》给我们的整体感受,不也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寞”,是“成熟的欲望与绝望”吗?优秀的作品,总是能通过特定的语感和语调透露出某种信息。

“如今我摇着车在园子里慢慢走,常常有一种感受,觉得我一个人跑出来已经玩得太久了”。花开花落,方显出生命的可贵和灿烂。正如自然界的花草会衰落凋谢一样,人生也终有落幕,走到尽头的一天。但凋谢落幕也是一种真实,一种美丽,一种苍凉。所以,当有一天夜晚,我独自坐在祭坛边的路灯下看书,忽然从那漆黑的祭坛里传出阵阵唢呐声,这唢呐声“时而悲怆时而欢快,时而缠绵时而苍凉”。而且我还听出它“响在过去,响在现在,响在未来,回旋飘转亘古不散”。这时,我才真正意识到我该回去了。在有限中感受到无限,又在无限中把握了有限,我终于大彻大悟:生命的意义就在于人既能拥有欲望,又能超越欲望;既能创造美丽的过程,又能平静地去欣赏过程的美丽与悲壮。惟其如此,人才能摆脱“人质”的可悲境地,才能活得充实而自由。当然,尽管意识到我该回去了,但我还是十分留恋,留恋这个世界上的一切美好的事物。

史铁生不但把生命的苦涩和悲痛比喻为孩童无意间的一次离家嬉戏,而且还进而将人生想象为孩子、情人和老人的三种形态。孩子和老人代表人生的两极:一个是刚从死里来;另一个则是要到死里去。而情人呢?尽管他们一刻也不想分开,但不管多么美好浪漫的时光也是稍纵即逝。所以,不管我是像那个孩子,还是像那个老人,抑或像一个热恋中的情人,其实结局都是一样的。所以,“当牵牛花初开的时节,葬礼的号角就已吹响”:但是太阳,他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是旭日,当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晖之时。那一天,我也将沉静着走下山去,扶着我的拐杖。有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当然,那不是我。但是,那不是我吗?宇宙以其不息的欲望将一个歌舞炼为永恒。这欲望有怎样一个人间的姓名,大可忽略不计。

有人说,这一段文字称得上是经典的文字,每一个字都找不到别的字来替代,每一次阅读都会有新的感动。的确如此。这一段可以说是诗,是寓言,是美妙的天簌之音,也是作者“心魂”的永恒的歌舞。在这里,生命不是断裂的、孤立的,而是不断的循环运动着的,即“生”就是“死”,“死”就是“生”,所以我们尽可坦然以对。不但如此,在本文的结尾,作者还从“他者”的角度来审视自我,并发出“那不是我”,“那不是我吗?”这样富于现代哲学意味的发问。很显然,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是在“回家”的途中,在生命的循环运动中来追问和探询人的存在的意义,这样他的散文也就像海德格尔的哲学一样具有“诗性之思”的特质。

至于作品的最后为什么要用“宇宙以其不息的欲望将一个歌舞炼为永恒。这欲望有怎样一个人间的名字,大可忽略不计”作结,确实颇令人费解。如果联系到第六部分对欲望的叙述描写,我们可否这样理解:人是在欲望的驱动下,从开始到结束不停地“舞蹈”下去的。由于欲望是人的一种本能,同时欲望又“存在于整个宇宙的信息之中”(史铁生语),故而欲望是一个永恒,一种整体性的存在,而个人只不过是这个整体中的一个环节,一个瞬间,所以对人世间的许多事情包括自己的名字,“大可忽略不计”。但尽管生命十分短暂,个人相当渺小,我还是因了对“生”与“死”、对生命的意义和欲望的新理解而获得了活下去的勇气,并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生存的困境,在精神和灵魂上获得了新生。

上面我从人类生存困境的拯救的视角,通过母爱、爱情、生命过程的追求、承认差别和肯定欲望等五个方面,对《我与地坛》进行了一番颇为细致的解读。我知道这并不能囊括这篇杰出作品的全部思想内涵,但我认为这是一个较为独特别致,基本上能够自圆其说的解读视角。在我看来,文学作品有许多解读的视角和路线,重要的是你能够自圆其说,言之成理。当然,诚如上述,在解读这篇作品的过程中,我也感受到这篇作品的重重矛盾;或者说,在内心深处,史铁生从一开始就认为人类的困境是与生俱来的,是命定的,无法摆脱和拯救的,但他还要努力,去摆脱和识破。这是他的宿命,是他的精神矛盾的根源,也是他为人与为文的高贵之处。

正由于感到个体的渺小,感到人在命运面前的无能为力,所以史铁生要求助于宗教。因为宗教既是一种普世的爱的理想,也是一种信仰,一种对永恒不变的终极意义的寻找。我们知道,一个健全的社会,必须有两种东西作为基石:一是法律;二是信仰。同样,一个有道德感使命感,力图超越人生困境的作家,他除了需要责任和选择,需要对生命的热爱外,他还需要精神的依持。而这个依持,就是信仰,是宗教。一个作家,一旦在灵魂的深处建立起了一种宗教感,他实际上也就获得了一种道德和价值的底线。,一种近乎神性的写作感,他就能够在看似平淡无奇的日常生活中激发出美好的情感和生命的创造力。当然,必须指出的是,史铁生散文中的宗教不是像西方的基督教、阿拉伯的伊斯兰教或印度的佛教那样有具体的教义和严密组织的宗教。严格来说,史铁生的宗教只是一种宗教感或宗教精神,是一种广义的、带有西方泛神化色彩的精神倾向或近于原始的情绪。比如,对上帝、命运的虔诚或惶恐,对井然有序的宇宙的敬畏和发问,对大自然的向往与礼赞,等等,正是在这种宗教精神的作用下,个体的有限融进了天地万物的无限之中,并发现了万物其实与我一体。的确,有了这样的宗教感,人就能一方面看到了自己的渺小和无力;另方面又不自暴自弃,仍然执着于对人类生存困境的拯救,仍然对人世间的一切事物采取一种既洞察又宽容的理解,仍然对生命的过程充满着一种美好的期待。在我看来,史铁生的创作之所以能从感伤走向宁静沉思,之所以给人一种艺术的“通脱”感,其中一个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他的散文中有一种类乎“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俯仰终宇宙,不乐复如何”的宗教情怀。

总而言之,《我与地坛》是一篇真正的优秀之作,是“诗性散文”的经典性文本。从内容看,它由个人的严酷命运上升到对整个人类的生存困境的思考,于是,它超越了一己的悲欢,而被赋予了一种阔大的精神境界和深刻的人性内涵。这样阔大深刻而又带着荒凉苦涩的人生况味的散文,我们曾在鲁迅的《野草》中感受过,遗憾的是在当代的散文中我们还从未读到过这样的作品。再从作品的感情基调和美学风范看,它一方面有着真诚坦荡的感情流露,自然朴素的理性思考;一方面又弥漫着一种挥之不去的沧桑之感——那是宁静从容中的激情,寂寞底色下的血色,温馨辉煌中的荒凉苦涩。自然,那也是矛盾中的希望与绝望,是朦胧中透出的诗性。而这一切,是最能打动和吸引读者的。而从语言来看,《我与地坛》的语言表面上看朴素无华,不动声色,但它的内蕴却十分丰富。那是一种带着生命的本真,感情的原色,又有几分静思玄想的语言,也是一种从灵魂深处流出来的“心里话”。它不需要任何伪装,它更鄙视任何粗痞恶俗。而它在叙事、描写和抒情时的那种舒徐平缓、绵长而柔韧的语感语调,尤其是它的质地的纯净,都体现出了诗的特质。也许正是由于这种诗性,韩少功才给予这篇作品以如此高的评价:“他的精神圣战没有民族史的大背景,而是以个体的生命为路标,孤单深入,默默探测全人类永恒的纯净和辉煌”。“他的辉煌不是因为满身披挂,而是因为非常简单非常简单的心灵则诚,立地成佛,说出一些对这个世界诚实的体会”。

在我看来,这是对《我与地坛》的既简洁而又十分到位的评价。这自然也是我对这篇作品的价值的总体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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