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管理中心监控
值班管理办法
为做好监控值班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隐患,最大限度的发挥监控设施作用,实现技防与人防有机结合,确保文化遗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监控室值班人员职责
一、负责总监控室卫生、安全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对各遗产实施全天24小时监控,及时发现并责成各遗产地排除安全隐患,确保遗产绝对安全。
三.负责视频签到和夜间巡逻检查督促工作。
四、负责各遗产地突发事件处理及上报工作。
五、负责遗产管理中心院内夜间安全工作。
六、负责填写巡逻检查登记表、事故处理表、值班记录表等工作。
总监控室值班规定
一、总监控室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交接班时间以局上下班时间为准。交接班实行签到(离),交接班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后离班人员方可离岗。
二、总监控室值班24小时值班制。
三、总监控室值班期间严禁上网打游戏、聊天、看小说、
喝酒、打扑克牌等与值班无关的活动。绝对禁止断岗、睡岗等行为。
四、交接班工作结束后30分钟内接班人员负责设备、线路、灯具检查维护和对上班各种登记、记录复核查对,并做好登记记录,做到机器设备、线路检修及时,登记记录准确,并负责卫生打扫和物品整理归类,做到室内卫生洁净、物品摆放有序,并做好当班期间保洁工作。
五、监控工作实行重点防范,除紧盯文物本体外,要重点对石刻造像、一般文物、功德箱、标志说明牌、花坛、花池进行监控,尤其是每月农历初一、十五和佛道重大节日、活动日要加强对少林寺、初祖庵、中岳庙燃香、烧纸、放鞭炮活动进行全程重点监控防范。秋冬两季要加强对观星台前区、汉三阙周围、会善寺前区(含停车场)进行重点监控防范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六、夜间值班人员要按照《文化遗产管理中心监控值班查岗管理办法》严格做好视频签到(退)和定时及查岗工作,认真填写查岗记录,按照要求进行巡逻的遗产地要及时进行提醒,督促其按要求进行巡逻。
七、值班人员如有要事处理,报告中心负责人,征得同意后自行调班。
八、监控值班人员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发现或接到突发事件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负责人或局安全科,并按
照《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处理。
处罚办法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进行如下处罚:
一、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值班制度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0元,严禁代签退到。如有要事提前1小时报告中心负责人并征得同意。(严格按照局制定上下班时间执行)
二、总监控室值班人员没有认真详实填写各种登记、记录的一次罚责任人20元,没填登记和记录的一处一次罚款20元。
三、总监控室没按时进行查岗的,一次罚责任人50元
四、在有光线支持下在监控涉及区域内,总监控室值班人员少发现一次损毁、破坏文物本体及附属物事故的,罚责任人100元,罚遗产地管理人员100元。
五、总监控室值班人员对突发事件处处理不及时,造成一定危害和损失的一次罚责任人10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报局领导研究处理。
六、总监控室值班人员在上班期间断岗一次罚款200元,睡岗一次罚款100元。发现监控设备死机没及时进行处理的罚款100元。
七、交接班人员没有及时打扫卫生和整理物品并做好全
天保洁的,一次罚款20元。
遗产管理中心监控
值班管理办法
为做好监控值班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隐患,最大限度的发挥监控设施作用,实现技防与人防有机结合,确保文化遗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监控室值班人员职责
一、负责总监控室卫生、安全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对各遗产实施全天24小时监控,及时发现并责成各遗产地排除安全隐患,确保遗产绝对安全。
三.负责视频签到和夜间巡逻检查督促工作。
四、负责各遗产地突发事件处理及上报工作。
五、负责遗产管理中心院内夜间安全工作。
六、负责填写巡逻检查登记表、事故处理表、值班记录表等工作。
总监控室值班规定
一、总监控室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交接班时间以局上下班时间为准。交接班实行签到(离),交接班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后离班人员方可离岗。
二、总监控室值班24小时值班制。
三、总监控室值班期间严禁上网打游戏、聊天、看小说、
喝酒、打扑克牌等与值班无关的活动。绝对禁止断岗、睡岗等行为。
四、交接班工作结束后30分钟内接班人员负责设备、线路、灯具检查维护和对上班各种登记、记录复核查对,并做好登记记录,做到机器设备、线路检修及时,登记记录准确,并负责卫生打扫和物品整理归类,做到室内卫生洁净、物品摆放有序,并做好当班期间保洁工作。
五、监控工作实行重点防范,除紧盯文物本体外,要重点对石刻造像、一般文物、功德箱、标志说明牌、花坛、花池进行监控,尤其是每月农历初一、十五和佛道重大节日、活动日要加强对少林寺、初祖庵、中岳庙燃香、烧纸、放鞭炮活动进行全程重点监控防范。秋冬两季要加强对观星台前区、汉三阙周围、会善寺前区(含停车场)进行重点监控防范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六、夜间值班人员要按照《文化遗产管理中心监控值班查岗管理办法》严格做好视频签到(退)和定时及查岗工作,认真填写查岗记录,按照要求进行巡逻的遗产地要及时进行提醒,督促其按要求进行巡逻。
七、值班人员如有要事处理,报告中心负责人,征得同意后自行调班。
八、监控值班人员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发现或接到突发事件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负责人或局安全科,并按
照《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处理。
处罚办法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进行如下处罚:
一、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值班制度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0元,严禁代签退到。如有要事提前1小时报告中心负责人并征得同意。(严格按照局制定上下班时间执行)
二、总监控室值班人员没有认真详实填写各种登记、记录的一次罚责任人20元,没填登记和记录的一处一次罚款20元。
三、总监控室没按时进行查岗的,一次罚责任人50元
四、在有光线支持下在监控涉及区域内,总监控室值班人员少发现一次损毁、破坏文物本体及附属物事故的,罚责任人100元,罚遗产地管理人员100元。
五、总监控室值班人员对突发事件处处理不及时,造成一定危害和损失的一次罚责任人10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报局领导研究处理。
六、总监控室值班人员在上班期间断岗一次罚款200元,睡岗一次罚款100元。发现监控设备死机没及时进行处理的罚款100元。
七、交接班人员没有及时打扫卫生和整理物品并做好全
天保洁的,一次罚款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