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生产责任书
发包人( 全称 ):
承包人( 全称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切实履行安全施工主体责任,规范全体参建人员的安全行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 的圆满完成,特制定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安全责任
1. 施工现场安全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承包方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必须接受施工监理、业主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
2. 承包方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3.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承包方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
4. 承包方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文明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 施工单位应投保建设工程一切险, 必须为施工人员投保建设工程意外险。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6. 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管理,及时向建设单位及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告人员动态情况,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二、违反下列规定者进行处罚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违者罚款50元/人·次,不系帽带者罚款20元,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2. 有危险的高空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者,罚款50元/人·次,有带不用者
罚款20元/人·次。
3. 施工人员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赤脚罚款20元/人·次。
4. 严禁施工人员赤膊操作,违者罚款10元/人·次。
5. 擅自拆除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或警示牌者,罚款50元/人·次。
6. 在禁火区吸烟,使用明火,罚款50元/人·次。
7. 严禁酒后上班,违者罚款20元/人·次;醉酒上班,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8. 现场管理人员(含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带头蛮干,罚款100~500元/次。
9. 施工作业中吵架、斗殴者,视情节给予罚款50~500元/次,不服从劝阻者加倍,情况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0. 没有明显警戒标志或无人看管的情况下,私自从高空往下抛掷者,罚款50~100元/次,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11. 非机械操作人员,擅自动用机械设备,罚款10~50元/次。
12. 机械设备按规定需进行检测的必须进行及时检测,未经检测不准使用,擅自使用者罚款100~500元/次,造成后果的由使用单位负责。
13. 现场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按规定架设及使用,严禁乱拉私接现象发生,违者发现一次处罚20元。
14. 小型电动工具必须有绝缘防护措施,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15. 严禁使用电炉烧饭取暖,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6. “四口”、“五临边”等必须按标准要求实施防护,违者每次罚款50元。
17. 模板工程中支撑系统、立柱、施工荷载、支拆模板、运输通道、作业环境等必须符合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标准等要求,若口头通知后整改力度不大、不及时,可罚款200~1000元。
18. 安全管理资料必须齐全、及时。新进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时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形成书面材料,违者罚款50元/人。
19.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50元/人·次。
20. 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投保意外伤害险。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保险事宜的,处罚500元/人·次。
21. 施工人员出入工地必须佩带胸卡,并戴好安全帽,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安
全帽应与工人分色。不戴安全帽,无胸卡进入施工现场罚门卫50元/次,罚施工单位50元/次,罚当事人20元/次。
三、符合下列情形者进行奖励
1. 在国家财产和他人生命受到危害时,能临危不惧及时排除险情,避免事故发生者,视贡献大小给予100~500元奖励。
2. 对安全生产措施有重大创举或提出有效安全措施方案的(通过上级部门鉴定认可),视贡献大小给予奖励500~1000元。
四、每周由业主牵头组织监理、施工单位进行一次安全、文明、进度、质量评比。根据评比进行打分,并进行打分汇总。若有一项达不到合格要求,除立即要求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外,可罚500~1000元。
五、发包方、监理方均有权开具处罚单(建议:附必要的影象资料),每周汇总一次、一次性罚款。若存在对处罚单视而不理和屡教不改的现象,开具处罚单的单位可加重处罚力度,加重处罚的倍数可至2~5倍。
六、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上述未列举的违规行为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七、该安全生产责任书,自发包人、承包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 ( 公章 ): 承包人 ( 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文明生产责任书
发包人( 全称 ):
承包人( 全称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切实履行安全施工主体责任,规范全体参建人员的安全行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 的圆满完成,特制定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安全责任
1. 施工现场安全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承包方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必须接受施工监理、业主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
2. 承包方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3.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承包方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
4. 承包方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文明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 施工单位应投保建设工程一切险, 必须为施工人员投保建设工程意外险。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6. 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管理,及时向建设单位及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告人员动态情况,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二、违反下列规定者进行处罚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违者罚款50元/人·次,不系帽带者罚款20元,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2. 有危险的高空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者,罚款50元/人·次,有带不用者
罚款20元/人·次。
3. 施工人员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赤脚罚款20元/人·次。
4. 严禁施工人员赤膊操作,违者罚款10元/人·次。
5. 擅自拆除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或警示牌者,罚款50元/人·次。
6. 在禁火区吸烟,使用明火,罚款50元/人·次。
7. 严禁酒后上班,违者罚款20元/人·次;醉酒上班,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8. 现场管理人员(含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带头蛮干,罚款100~500元/次。
9. 施工作业中吵架、斗殴者,视情节给予罚款50~500元/次,不服从劝阻者加倍,情况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0. 没有明显警戒标志或无人看管的情况下,私自从高空往下抛掷者,罚款50~100元/次,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11. 非机械操作人员,擅自动用机械设备,罚款10~50元/次。
12. 机械设备按规定需进行检测的必须进行及时检测,未经检测不准使用,擅自使用者罚款100~500元/次,造成后果的由使用单位负责。
13. 现场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按规定架设及使用,严禁乱拉私接现象发生,违者发现一次处罚20元。
14. 小型电动工具必须有绝缘防护措施,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15. 严禁使用电炉烧饭取暖,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6. “四口”、“五临边”等必须按标准要求实施防护,违者每次罚款50元。
17. 模板工程中支撑系统、立柱、施工荷载、支拆模板、运输通道、作业环境等必须符合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标准等要求,若口头通知后整改力度不大、不及时,可罚款200~1000元。
18. 安全管理资料必须齐全、及时。新进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时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形成书面材料,违者罚款50元/人。
19.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50元/人·次。
20. 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投保意外伤害险。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保险事宜的,处罚500元/人·次。
21. 施工人员出入工地必须佩带胸卡,并戴好安全帽,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安
全帽应与工人分色。不戴安全帽,无胸卡进入施工现场罚门卫50元/次,罚施工单位50元/次,罚当事人20元/次。
三、符合下列情形者进行奖励
1. 在国家财产和他人生命受到危害时,能临危不惧及时排除险情,避免事故发生者,视贡献大小给予100~500元奖励。
2. 对安全生产措施有重大创举或提出有效安全措施方案的(通过上级部门鉴定认可),视贡献大小给予奖励500~1000元。
四、每周由业主牵头组织监理、施工单位进行一次安全、文明、进度、质量评比。根据评比进行打分,并进行打分汇总。若有一项达不到合格要求,除立即要求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外,可罚500~1000元。
五、发包方、监理方均有权开具处罚单(建议:附必要的影象资料),每周汇总一次、一次性罚款。若存在对处罚单视而不理和屡教不改的现象,开具处罚单的单位可加重处罚力度,加重处罚的倍数可至2~5倍。
六、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上述未列举的违规行为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七、该安全生产责任书,自发包人、承包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 ( 公章 ): 承包人 ( 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