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中小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意见(试行)
根椐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和事业单位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客观、公正评价中小学的绩效,将评价结果同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挂钩,同学校领导的使用、调整、晋升挂钩,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促进我市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二、考核评价对象
列入财政预算拨款的中小学校(含职业中学)和特殊教育学校。
三、考核评价指标内容
学校绩效考核内容由共性目标、加分目标和刚性目标三部分组成,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一等占25%、二等占55%、三等占20%,不合格等次不占比列,按学校考核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定出等次。
1、共性目标。
总分100分。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学校管理、队伍建设、办学条件和环境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安全稳定和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七大板块。具体内容详见《巴中市中小学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2、加分目标。
此项内容由学校自主申报,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市、县(区)教育局考核小组审核确认,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可自主申报:
(1)为市、县(区)教育局中心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
(2)学校获市级及以上综合类奖项的。
(3)学校单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
(4)承办市、县(区)级以上大型活动且效果好的。
(5)冠名市、县(区)**学校在重要媒体正面报道的。
3、刚性目标。
(1)“一票否决”目标。学年度内有以下情况的,年度考核、班子评优和主要负责人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
①年度内教职工出现计划外生育的。
②有“三乱”现象,并造成社会影响的。
③教职工中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有贪污等财经违纪违法行为的。
④年度内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降等处理目标。年度内有如下情况之一者,应在考核等次基础上降等处理:
①学校不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指令和规章,经批评仍无改观的。 ②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造成极坏影响的。
③有违规办学、违规招生行为的。
④被县(区)及以上进行批评性报道或通报批评一次以上的。
四、考核办法和程序
1、市、县(区)教育局成立学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2、考核办法:采取学校自评与领导小组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3、考核程序:领导小组通过听、看、查、访、谈等形式全面考核学校工作并量化评分,评出等次在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4、考核时间:每学年度的7月至8月。
五、考核结果运用
1、对考核结果为一等的学校由市、县(区)教育局对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表彰和奖励,主要领导评为年度先进教育工作者,下年度教职工考核优秀指标给予倾斜。
2、连续三年考核排位三等次的学校,对主要领导诫免谈话,调整其职务。
3、学校领导绩效考核由学校绩效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学校行政正职领导学校绩效考核占总分的60%,个人绩效考核占总分的40%;学校副职领导(含支部正、副书记)学校绩效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各占50%。
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二
巴中市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评实施意见(试行)
为推进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评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保障中小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顺利实施,根据《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试行办法》和全面推进以岗位设置管理为重点的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就认真做好我市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评工作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教育改革与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坚持“遵循规律、客观公正、注重实绩、激励发展”的原则,全面考评量化教职工德、能、勤、绩,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打好老区教育发展翻身仗。
二、考评对象
1、考评对象为在编在岗的中小学(含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职工。
2、下列人员不参加本学年度绩效考评:
①病(事)假(工伤除外)累计超过5个月以上的;
②累计旷工达15个工作日的;
③离职学习超过半年的;
④借用到教育系统之外的;
⑤经市、县(区)政府教育、人事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况。
三、考评内容、量化分值及等次标准
(一)考评内容及量化分值
量化分值共计100分,实行不同岗位分线多层次考核,合并计算量化评分。
1、教学第一线教师绩效考评:
①工作量(30分):教师工作量=课时工作量+社会工作量。其中:课时工作量=教学工作量+班主任工作量;社会工作量包括学校党政工团队领导及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村校主任等工作量的核算(村校教师课时工作量参照中心校教师工作量核算标准执行)。
无故缺课一课时扣1分,请假每缺一课时扣0.3分,随意调课一次扣1分。按照规定调课、代课,因忘记等原因导致无人上课、迟到上课,一次扣0.5分。
②职业操守(6分):忠于职守,教书育人;尊重学生,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全体学生;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他人,团队合作意识强;不搞有偿家教,不向学生乱收费,不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和学习用品等。
违反一项(一次)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扣0.5-4分,扣完为止。 ③德育工作(6分):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落实学困生的帮扶转化措施;坚持德育以课堂为主渠道,注重在教学中渗透对学生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引导;组织各类学科主题活动,引导学生兴趣,活跃学生生活;注重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
一项未做到扣1.2分。
④教学常规(15分):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试考核;认真参与教研教改。
一项未做到扣2.5分。
⑤继续教育(4分):参加学历达标或提高培训,每年修满
50学时以上,考试合格;积极参加校本培训,完成学分效果好;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遵守培训规章制度。
无故缺席、迟到一次分别扣1、0.5分。
⑥教学效果(20分):根据学生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评价,教育教学综合质量排位,位列同年级前1/3计优;位列中间1/3计良;位列后1/3的中间以上计一般,中间以下计较差。
优计20分,良计17分,一般计13分,较差计10分以下。 ⑦育人效果(7分):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生德育操行好;学风班风好;学生热爱并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学困生有较大进步;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得以养成。
优计7分,良计5分,一般计3分,差不计分。
⑧教研成效(7分):积极参加教研教改活动,无迟到缺席;参加校级及以上学术讲座、公开课、示范课,效果好;参加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有阶段性成果;撰写学术论文,并交流、发表或获奖。
校级及以上活动无故不参加,一次扣1分;校级活动无故不参加,一次扣0.5分;获得了市级以上的教学成果、公开课、示范课一、二、三等奖或参与奖分别记4分、3分、2分、1分;在省级、国家级刊物上分别发表一篇论文记4分、5分。
⑨学生评教评学(5分):调查教师在所任教班级学生中的满意度,学生满意率在90%以上记优、80%以上记良、60%以上记中、60%以下记差。
优5分,良4分,中3分,差2分。
2、学校一般行政管理人员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绩效考评: 一般行政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包括办公室工作人员、人事干事、德育干事、教务员、档案员、报账员、实验员、电教员、安全保卫人员、校医、图书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等。学校根据以上
人员的不同岗位制定出岗位工作职责并核定工作量。
①工作量(30分):具体工作量根据有关规定由学校自行核定。
全面完成核定工作量记30分,完成核定工作量80%以上记25分,完成核定工作量50%以上记20分,完成核定工作量50%以下记15分。
②职业道德(18分):政治觉悟高,是非分明,原则性强;忠于职守,工作积极主动,履职尽责,勇担责任;为人师表,言行规范,仪表端庄;热爱学生,爱岗敬业,爱校如家;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务意识强,主动积极为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提供保障。
违反一项一次扣2-3分。
③团结协作精神(8分):顾全大局、服从学校安排;谦虚谨慎、互帮互助、勤奋上进;尊重他人、团结同志,自觉维护集体荣誉;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做到一项记2分。
④继续教育(4分):积极参加学历达标或提高培训,每年修满50学时以上,考试合格;积极参加校本培训,完成学分效果好;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遵守培训规章制度。
无故缺席、迟到一次分别扣1、0.5分。
⑤岗位职责及履职效果(40分):岗位工作管理效果好;为教育教学服务到位好;为师生服务落实效果好;指标完成效果好。
全面完成岗位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工作效率高、效益好,记40分;完成岗位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服务对象较满意,记35分;完成岗位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服务对象不满意,记30分;未完成岗位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服务对象很不满意,记25分。
3、学校领导(正、副校长,正、副书记)绩效考评
①工作量(20分):
学校管理工作量(14分):能积极、主动、出色地履行各项职责记14分;能积极、主动较好地履行各项职责记11分;能履行各项职责,工作无明显失误记8分;履行了一定管理职责,工作有明显失误记5分。
教学工作量(6分):上课时数达到规定标准(高完中校长、副校长为每周2课时、4课时,单设初中、乡镇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副校长为每周4课时、8课时)记6分;达到80%记5分,50%记3分,无兼课不记分。
②工作态度(20分):事业心强,有开拓、奉献精神;勤政廉洁,公平公正,校务公开;热爱师生,作风民主务实;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团结协作意识强,不搞小团体。
一项未做到扣5分,未完全做到扣2-4分。
③管理水平(25分):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法规、政策,坚持依法治校、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政策理论和现代教育理论,准确把握教育内在规律,掌握科学有效的管理特色;能自觉执行上级指示,协调各种关系,调动全体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职责分明,中心工作突出,计划、决策科学、合理,常规管理规范,措施有力,深入教育教学和服务第一线。
达到四项指标要求记25分;基本达到记20分;未达到或某方面有明显缺失记15分。
④工作绩效(35分)
“三风”,即学校校风、教师教风、学生学风(8分):优秀记8分,良好记6分,一般记4分,较差记2分。
“五育”,即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8分):
全面发展,具有特色记8分;有一定特色记6分;无特色记4分;发展不均衡记2分。
“五率”,即学生健康达标率、操行优良率、辍学率、违法犯罪率、教学质量达标率(20分):一项未达到扣4分。
“四化”,即校园净化、校园规范化、校园绿化、校园文化(4分):一项未达到扣1分。
四、考评方法
(一)对教学第一线教师绩效考评:
1、考评组考评(共计65分)。考评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负责考评组实施考评的全面工作。考评组按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分成德育考评组、教学考评组和教研考评组等三个小组分项开展对教师的考评量化。每个考评小组不得少于7人,其中教师代表不得少于1/2。
德育考评组主要由分管校级领导、德体卫艺及安全保卫处负责人、年级组长及班主任教师代表组成;教学考评组主要由分管校级领导、教务处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教研考评组主要由分管校级领导、教科室负责人、教研组长组成。
德育考评组负责对教师职业操守、德育工作和育人成效等指标实施考评;教学考评组负责对教师工作量、教学常规和教学效果等指标实施考评;教研考评组负责对教师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成效等指标实施考评。
考评组考评分=德育组考评分+教学组考评分+教研组考评分。
2、工作量考评(共计30分)。由学校根据教师实际工作量,按标准核算。
3、学生评教评学(5分)。根据学生评教评学实得分记入。 教师绩效考评量化分=考评组量化分+工作量量化分+学生
评教评学量化分
(二)对一般管理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的考评:
1、考评组考评。考评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级领导、办公室和总务处负责人及教辅人员代表参加,不得少于7人,员工代表不少于1/2。
考评组按该部分教职工绩效考评内容和标准全面考评,按60%计入考评量化总分。
2、教师考评。为充分检验该部分人员对教育教学的服务功能和效果,由教师代表按考评内容和标准对该部分员工实施考评量化,按40%计入考评量化总分。
非教学人员(学校领导除外)绩效考评量化分=考评组量化分*60%+教师对非教学人员考评分*40%
(三)对学校正、副领导的考评:
1、对学校行政正职领导的绩效考评:
市、县(区)教育局按学校绩效考评内容和标准对学校正职领导进行考评量化,按60%计入总分;
学校考评组考评,按20%计入总分;
全体教职工考评,按20%计入总分。
学校正职领导绩效考评分=教育局考评分*60%+考评组考评分*20%+教职工考评分*20%
学校正职领导绩效考核结果由学校绩效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学校绩效考核占总分60%,个人绩效占40%。
2、对学校副职(含支部正、副书记)领导的绩效考评: 市、县(区)教育局按学校绩效考评内容和标准对学校副职领导进行考评量化,按30%计入总分;
校长考评,按30%计入总分;
学校考评组考评,按20%计入总分;
全体教职工考评,按20%计入总分。
学校副职领导绩效考评分=教育局考评分*30%+校长考评分*30%+考评组考评分*20%+教职工考评分*20%。
学校副职领导绩效考核结果:学校绩效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各占50%。
(四)对学校其他特殊人员考评:
①录用见习期内的大中专毕业生工作未超过半年的,由校长办公会酌情量化,但不得高于学校教职工平均量化得分;②女职工因生育请哺乳假未超过5个月,由校长办公会酌情考评,但不得低于学校教职工平均量化得分;③调任、转任人员,工作未超过半年的,由所在单位征求原单位意见,结合在本单位工作情况,通过校长办公会酌情考评;④挂职锻炼、支教人员等,由编制所在单位结合工作情况,通过校长办公会酌情考评,但不得低于学校教职工平均量化得分。
五、考评等次的确定和结果的使用
1、教职工绩效考评等次的确定及比例:优秀不超过30%;按绩效考评得分从高到低划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评为不称职: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旷课(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的天数,乱办班、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触犯国家法律等。
2、学校教职工绩效考评量化结果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学校每位教职工绩效考评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绩效考评得分总和,全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奖励部分)总和除以教职工绩效考评得分总和,得到单位考评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个人考评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补贴总额/全校绩效考评得分总和*教
职工个人绩效考评得分=教职工个人奖励绩效工资额。
说明:①未进行绩效考评量化的教职工不得参与绩效工资分配;②教职工超工作量绩效补贴、特殊工作补贴及突出贡献奖励等另计(由县(区)制定相应细则);③学校领导绩效补贴按市、县(区)教育、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核定。
六、工作要求
1、成立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评机构。市、县(区)和各中小学成立专门的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负责指导、管理和实施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评工作。
学校考评组成员可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考评组成员原则性要强,办事公正,懂得学校管理,熟悉教育教学业务,思想素质过硬。在考评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的,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并严格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2、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市、县(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参照本《实施意见》;制定本县(区)和学校教职工绩效考评实施方案(细则),报请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考评过程要公开透明,考评结果要在校内公示。考评对象对结果不服的,可向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各学校对教师的年度考评量化结果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或校长办公会确认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3、考评时间:每学年度的7月至8月
巴中市中小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意见(试行)
根椐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和事业单位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客观、公正评价中小学的绩效,将评价结果同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挂钩,同学校领导的使用、调整、晋升挂钩,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促进我市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二、考核评价对象
列入财政预算拨款的中小学校(含职业中学)和特殊教育学校。
三、考核评价指标内容
学校绩效考核内容由共性目标、加分目标和刚性目标三部分组成,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一等占25%、二等占55%、三等占20%,不合格等次不占比列,按学校考核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定出等次。
1、共性目标。
总分100分。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学校管理、队伍建设、办学条件和环境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安全稳定和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七大板块。具体内容详见《巴中市中小学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2、加分目标。
此项内容由学校自主申报,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市、县(区)教育局考核小组审核确认,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可自主申报:
(1)为市、县(区)教育局中心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
(2)学校获市级及以上综合类奖项的。
(3)学校单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
(4)承办市、县(区)级以上大型活动且效果好的。
(5)冠名市、县(区)**学校在重要媒体正面报道的。
3、刚性目标。
(1)“一票否决”目标。学年度内有以下情况的,年度考核、班子评优和主要负责人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
①年度内教职工出现计划外生育的。
②有“三乱”现象,并造成社会影响的。
③教职工中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有贪污等财经违纪违法行为的。
④年度内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降等处理目标。年度内有如下情况之一者,应在考核等次基础上降等处理:
①学校不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指令和规章,经批评仍无改观的。 ②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造成极坏影响的。
③有违规办学、违规招生行为的。
④被县(区)及以上进行批评性报道或通报批评一次以上的。
四、考核办法和程序
1、市、县(区)教育局成立学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2、考核办法:采取学校自评与领导小组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3、考核程序:领导小组通过听、看、查、访、谈等形式全面考核学校工作并量化评分,评出等次在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4、考核时间:每学年度的7月至8月。
五、考核结果运用
1、对考核结果为一等的学校由市、县(区)教育局对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表彰和奖励,主要领导评为年度先进教育工作者,下年度教职工考核优秀指标给予倾斜。
2、连续三年考核排位三等次的学校,对主要领导诫免谈话,调整其职务。
3、学校领导绩效考核由学校绩效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学校行政正职领导学校绩效考核占总分的60%,个人绩效考核占总分的40%;学校副职领导(含支部正、副书记)学校绩效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各占50%。
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二
巴中市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评实施意见(试行)
为推进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评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保障中小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顺利实施,根据《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试行办法》和全面推进以岗位设置管理为重点的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就认真做好我市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评工作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教育改革与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坚持“遵循规律、客观公正、注重实绩、激励发展”的原则,全面考评量化教职工德、能、勤、绩,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打好老区教育发展翻身仗。
二、考评对象
1、考评对象为在编在岗的中小学(含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职工。
2、下列人员不参加本学年度绩效考评:
①病(事)假(工伤除外)累计超过5个月以上的;
②累计旷工达15个工作日的;
③离职学习超过半年的;
④借用到教育系统之外的;
⑤经市、县(区)政府教育、人事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况。
三、考评内容、量化分值及等次标准
(一)考评内容及量化分值
量化分值共计100分,实行不同岗位分线多层次考核,合并计算量化评分。
1、教学第一线教师绩效考评:
①工作量(30分):教师工作量=课时工作量+社会工作量。其中:课时工作量=教学工作量+班主任工作量;社会工作量包括学校党政工团队领导及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村校主任等工作量的核算(村校教师课时工作量参照中心校教师工作量核算标准执行)。
无故缺课一课时扣1分,请假每缺一课时扣0.3分,随意调课一次扣1分。按照规定调课、代课,因忘记等原因导致无人上课、迟到上课,一次扣0.5分。
②职业操守(6分):忠于职守,教书育人;尊重学生,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全体学生;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他人,团队合作意识强;不搞有偿家教,不向学生乱收费,不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和学习用品等。
违反一项(一次)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扣0.5-4分,扣完为止。 ③德育工作(6分):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落实学困生的帮扶转化措施;坚持德育以课堂为主渠道,注重在教学中渗透对学生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引导;组织各类学科主题活动,引导学生兴趣,活跃学生生活;注重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
一项未做到扣1.2分。
④教学常规(15分):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试考核;认真参与教研教改。
一项未做到扣2.5分。
⑤继续教育(4分):参加学历达标或提高培训,每年修满
50学时以上,考试合格;积极参加校本培训,完成学分效果好;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遵守培训规章制度。
无故缺席、迟到一次分别扣1、0.5分。
⑥教学效果(20分):根据学生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评价,教育教学综合质量排位,位列同年级前1/3计优;位列中间1/3计良;位列后1/3的中间以上计一般,中间以下计较差。
优计20分,良计17分,一般计13分,较差计10分以下。 ⑦育人效果(7分):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生德育操行好;学风班风好;学生热爱并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学困生有较大进步;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得以养成。
优计7分,良计5分,一般计3分,差不计分。
⑧教研成效(7分):积极参加教研教改活动,无迟到缺席;参加校级及以上学术讲座、公开课、示范课,效果好;参加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有阶段性成果;撰写学术论文,并交流、发表或获奖。
校级及以上活动无故不参加,一次扣1分;校级活动无故不参加,一次扣0.5分;获得了市级以上的教学成果、公开课、示范课一、二、三等奖或参与奖分别记4分、3分、2分、1分;在省级、国家级刊物上分别发表一篇论文记4分、5分。
⑨学生评教评学(5分):调查教师在所任教班级学生中的满意度,学生满意率在90%以上记优、80%以上记良、60%以上记中、60%以下记差。
优5分,良4分,中3分,差2分。
2、学校一般行政管理人员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绩效考评: 一般行政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包括办公室工作人员、人事干事、德育干事、教务员、档案员、报账员、实验员、电教员、安全保卫人员、校医、图书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等。学校根据以上
人员的不同岗位制定出岗位工作职责并核定工作量。
①工作量(30分):具体工作量根据有关规定由学校自行核定。
全面完成核定工作量记30分,完成核定工作量80%以上记25分,完成核定工作量50%以上记20分,完成核定工作量50%以下记15分。
②职业道德(18分):政治觉悟高,是非分明,原则性强;忠于职守,工作积极主动,履职尽责,勇担责任;为人师表,言行规范,仪表端庄;热爱学生,爱岗敬业,爱校如家;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务意识强,主动积极为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提供保障。
违反一项一次扣2-3分。
③团结协作精神(8分):顾全大局、服从学校安排;谦虚谨慎、互帮互助、勤奋上进;尊重他人、团结同志,自觉维护集体荣誉;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做到一项记2分。
④继续教育(4分):积极参加学历达标或提高培训,每年修满50学时以上,考试合格;积极参加校本培训,完成学分效果好;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遵守培训规章制度。
无故缺席、迟到一次分别扣1、0.5分。
⑤岗位职责及履职效果(40分):岗位工作管理效果好;为教育教学服务到位好;为师生服务落实效果好;指标完成效果好。
全面完成岗位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工作效率高、效益好,记40分;完成岗位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服务对象较满意,记35分;完成岗位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服务对象不满意,记30分;未完成岗位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服务对象很不满意,记25分。
3、学校领导(正、副校长,正、副书记)绩效考评
①工作量(20分):
学校管理工作量(14分):能积极、主动、出色地履行各项职责记14分;能积极、主动较好地履行各项职责记11分;能履行各项职责,工作无明显失误记8分;履行了一定管理职责,工作有明显失误记5分。
教学工作量(6分):上课时数达到规定标准(高完中校长、副校长为每周2课时、4课时,单设初中、乡镇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副校长为每周4课时、8课时)记6分;达到80%记5分,50%记3分,无兼课不记分。
②工作态度(20分):事业心强,有开拓、奉献精神;勤政廉洁,公平公正,校务公开;热爱师生,作风民主务实;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团结协作意识强,不搞小团体。
一项未做到扣5分,未完全做到扣2-4分。
③管理水平(25分):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法规、政策,坚持依法治校、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政策理论和现代教育理论,准确把握教育内在规律,掌握科学有效的管理特色;能自觉执行上级指示,协调各种关系,调动全体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职责分明,中心工作突出,计划、决策科学、合理,常规管理规范,措施有力,深入教育教学和服务第一线。
达到四项指标要求记25分;基本达到记20分;未达到或某方面有明显缺失记15分。
④工作绩效(35分)
“三风”,即学校校风、教师教风、学生学风(8分):优秀记8分,良好记6分,一般记4分,较差记2分。
“五育”,即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8分):
全面发展,具有特色记8分;有一定特色记6分;无特色记4分;发展不均衡记2分。
“五率”,即学生健康达标率、操行优良率、辍学率、违法犯罪率、教学质量达标率(20分):一项未达到扣4分。
“四化”,即校园净化、校园规范化、校园绿化、校园文化(4分):一项未达到扣1分。
四、考评方法
(一)对教学第一线教师绩效考评:
1、考评组考评(共计65分)。考评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负责考评组实施考评的全面工作。考评组按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分成德育考评组、教学考评组和教研考评组等三个小组分项开展对教师的考评量化。每个考评小组不得少于7人,其中教师代表不得少于1/2。
德育考评组主要由分管校级领导、德体卫艺及安全保卫处负责人、年级组长及班主任教师代表组成;教学考评组主要由分管校级领导、教务处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教研考评组主要由分管校级领导、教科室负责人、教研组长组成。
德育考评组负责对教师职业操守、德育工作和育人成效等指标实施考评;教学考评组负责对教师工作量、教学常规和教学效果等指标实施考评;教研考评组负责对教师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成效等指标实施考评。
考评组考评分=德育组考评分+教学组考评分+教研组考评分。
2、工作量考评(共计30分)。由学校根据教师实际工作量,按标准核算。
3、学生评教评学(5分)。根据学生评教评学实得分记入。 教师绩效考评量化分=考评组量化分+工作量量化分+学生
评教评学量化分
(二)对一般管理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的考评:
1、考评组考评。考评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级领导、办公室和总务处负责人及教辅人员代表参加,不得少于7人,员工代表不少于1/2。
考评组按该部分教职工绩效考评内容和标准全面考评,按60%计入考评量化总分。
2、教师考评。为充分检验该部分人员对教育教学的服务功能和效果,由教师代表按考评内容和标准对该部分员工实施考评量化,按40%计入考评量化总分。
非教学人员(学校领导除外)绩效考评量化分=考评组量化分*60%+教师对非教学人员考评分*40%
(三)对学校正、副领导的考评:
1、对学校行政正职领导的绩效考评:
市、县(区)教育局按学校绩效考评内容和标准对学校正职领导进行考评量化,按60%计入总分;
学校考评组考评,按20%计入总分;
全体教职工考评,按20%计入总分。
学校正职领导绩效考评分=教育局考评分*60%+考评组考评分*20%+教职工考评分*20%
学校正职领导绩效考核结果由学校绩效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学校绩效考核占总分60%,个人绩效占40%。
2、对学校副职(含支部正、副书记)领导的绩效考评: 市、县(区)教育局按学校绩效考评内容和标准对学校副职领导进行考评量化,按30%计入总分;
校长考评,按30%计入总分;
学校考评组考评,按20%计入总分;
全体教职工考评,按20%计入总分。
学校副职领导绩效考评分=教育局考评分*30%+校长考评分*30%+考评组考评分*20%+教职工考评分*20%。
学校副职领导绩效考核结果:学校绩效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各占50%。
(四)对学校其他特殊人员考评:
①录用见习期内的大中专毕业生工作未超过半年的,由校长办公会酌情量化,但不得高于学校教职工平均量化得分;②女职工因生育请哺乳假未超过5个月,由校长办公会酌情考评,但不得低于学校教职工平均量化得分;③调任、转任人员,工作未超过半年的,由所在单位征求原单位意见,结合在本单位工作情况,通过校长办公会酌情考评;④挂职锻炼、支教人员等,由编制所在单位结合工作情况,通过校长办公会酌情考评,但不得低于学校教职工平均量化得分。
五、考评等次的确定和结果的使用
1、教职工绩效考评等次的确定及比例:优秀不超过30%;按绩效考评得分从高到低划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评为不称职: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旷课(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的天数,乱办班、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触犯国家法律等。
2、学校教职工绩效考评量化结果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学校每位教职工绩效考评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绩效考评得分总和,全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奖励部分)总和除以教职工绩效考评得分总和,得到单位考评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个人考评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补贴总额/全校绩效考评得分总和*教
职工个人绩效考评得分=教职工个人奖励绩效工资额。
说明:①未进行绩效考评量化的教职工不得参与绩效工资分配;②教职工超工作量绩效补贴、特殊工作补贴及突出贡献奖励等另计(由县(区)制定相应细则);③学校领导绩效补贴按市、县(区)教育、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核定。
六、工作要求
1、成立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评机构。市、县(区)和各中小学成立专门的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负责指导、管理和实施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评工作。
学校考评组成员可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考评组成员原则性要强,办事公正,懂得学校管理,熟悉教育教学业务,思想素质过硬。在考评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的,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并严格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2、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市、县(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参照本《实施意见》;制定本县(区)和学校教职工绩效考评实施方案(细则),报请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考评过程要公开透明,考评结果要在校内公示。考评对象对结果不服的,可向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各学校对教师的年度考评量化结果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或校长办公会确认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3、考评时间:每学年度的7月至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