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应急预案手册编辑要求
为做好迎接等级医院检查工作,拟定于2012年9月31日前完成医院应急预案编写和汇辑工作。现将编写要求如下。
1、各部门按目前已确定目录编写,在编写过程中,也可增加编写内容;
2、在编写时,请仔细学习等级医院评审标准,使编写内容符合等级医院评审标准的相关要求;
3、应急预案应注重可操作性;需要或能够用流程图表达的尽量用流程图表达。
4、原有的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的,在条目下用括号表明(修订),并注意保留原版本。
5、请于9月15日前将电子版本发sztang @sina.com 。
六、医技科室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卢慧霞)
控制输血严重危害(SHOT )(输血传染疾病、输血不良反应、输注无效)的方案
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预案
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应急预案
微生物菌种、毒株的管理规定及相应的应急预案
输血感染疾病(疑似)报告、登记、调查处理预案同控制输血严重危害(SHOT )(输血传染疾病、输血不良反应、输注无效)的方案
一、控制输血严重危害(SHOT )预案
建立控制输血严重危害(SHOT ,输血不良反应、输血传染疾病、输注无效)预案,有效预防与处理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防止输血传染疾病的进一步传播和追溯疾病源、减少与预防血液输注无效。
输血科负责输血不良反应、输注无效的原因调查与上报,并反馈给医务处和省血液中心。协助医院对输血传染疾病的调查与上报。
检验科负责对输血前传染病指标的检测,并做好质控工作。
医务处及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对输血严重危害(SHOT )的处置与鉴定工作。院内感染管理科负责传染病疫情上报。
一、输血不良反应监控、调查及处理程序
1.输血过程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
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
找原因,做好记录。
2.疑似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
盐水维持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 血型、Rh (D )血型。通知输血科对原血
液标本进行复检、不完全抗体筛查及交叉配血试验。抽取剩余血液送输血科重新进行血型检定和交叉配血;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
(4)如怀疑由细菌污染引起的,取剩余血制品进行细菌培养鉴定;
(5)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6)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3.输血科在接到发生严重输血溶血反应的报告后, 应迅速进行调查, 以确定
原因 , 结果要及时通报医务处、临床科室及科室领导, 并做好相关记录。
4.输血完毕,对有输血不良反应的,主管医生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不良
反应回报单”,24小时内送输血科保存。输血科每月统计上报医务处。
5.输血科在接到发生输血不良反应的报告并初步核实后, 要立即通知省血
液中心, 并协同医务处、临床科室等做好证据保全的工作。
6. 流程图如下:
二、输血传染疾病处理程序
1.输血传染疾病发生者,从采供血机构和用血机构追溯传染源头。
2.核查相关献血者资料血制品复检记录。
3.检查受血者输血前传染病指标检查结果。 4.具体流程如下:输血传染病处理流程
5.传染病的上报:如确认HIV 、HCV 等传染病,应按传染病信息上报管理
规范执行。
三、血液输注无效预防处理措施
患者输注血制品后,经实验室检查和临床症状查实输注无效,应采取下列措
施进行预防:
1. 选用单一供者血制品,尽可能减少患者与多个供血者抗原接触。
2. 采用自体输血。
3. 应用去除白细胞的血制品。
4. 尽可能避免在受血者存在脾肿大、感染、发热、药物反应、急性失血、DIC 、
溶血等因素时输血。
5. 采用配合型血液成分输注。
预案响应
1. 在正常工作日,医务处接到输血反应或疑似经血传播传染病的报告后,
立即报告医务处主任及相关人员。
2. 节假日及下班后,总值班接到输血反应或疑似经血传播传染病的报告后,
立即报告医务处及代班领导。
3. 输血科接到医务处、临床科室关于输血反应或疑似经血传播传染病的报
告后,应配合做好抢救及调查工作
4. 预案终止
输血反应得到有效控制(患者抢救成功或患者死亡)、经血传播传染病调
查完成后,则该事件预案终止。
总结评估与改进
对每一起输血反应或疑似经血传播传染病的事件,要进行总结评估,及时
发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建议。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定期组织对本预案进行调整和修订。
本预案经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二、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工作预案
编制依据
1.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2.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3. 《临床输血与技术》,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二版。
临床紧急用血协调小组
组长:汤士忠
副组长:芦慧霞 成员:王美美 马根山 林 勇 夏金荣 金 晖 张晓良 丁家华
任利群 嵇振岭 陈 明 薛 涛 王 宸 熊 猛 苏 正
张 波 任慕兰 唐洪丽 张志珺 黄志纯 栾 洁 王 飞
杨 毅 黄英姿 王彩莲 夏 扬 景 亮 陈文姬
临床紧急用血协调小组职责
1. 医务处主任负责紧急输血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决策和现场指挥。
2. 医务处负责各科室协调与信息上报,并监督执行预案。
3. 输血科负责预案的具体实施。
4. 临床各科主任具体负责各科室的应急工作。
紧急配合性用血管理流程
1. 首先为患者建立通畅的静脉通路,输血前 采集血型鉴定、交叉配血、病
毒筛查试验用的血标本,并同时通知输血科做好紧急用血准备。
2. 如遇突发事件有多名伤员需要紧急输血,应由专人负责血液申请并与输
血科联络。每个患者的血标本和输血申请单上应清楚地标明患者姓名和唯一性标识(门诊号或住院号)。若无法识别患者(如患者昏迷),可在病案号的基础上加其他标识(如无名氏1号、无名氏2号……),避免在确认受血者身份和粘贴血标本标签时出错。
3. 如果在短时间内患者由急诊转入病房,如果继续输血应重新采集配血样
本,避免因标识不一致导致错误。如果患者情况不允许重新采集样本,应第二份《临床输血申请单》上注明患者的门诊号,以便输血科技术人员确认处理的是同一名患者。
4. 输血科确认库存血液不足无法满足临床需求时,立即与江苏省血液中心
联系调配所需血液制品。如果血液中心血源无法保证供应,应与医院临床紧急用血协调小组负责人联系,领导与临床科室协调沟通同意后,可进行相容性输注。输注前须与患者或其亲属签订《输血治疗同意书》说明相容性输注利弊。
各部门应做好相关记录。
5. 输血科在接到临床医生注明“相容性输注”的《临床输血申请单》及血
标本后,如病情“危急”且不知患者血型情况下,可进行相容性输注。输血科应在10~15min 内发出第一袋未经交叉配血血制品,并在输血报告单标明发血时尚未完成交叉配血试验。此后,应尽快鉴定供、受者血型。
流程图
6. ABO血型系统相容性输注原则
红细胞制品
患者A BO血型 第一选择 第二选择 第三选择 第四选择
AB AB A B O
A A O
B B O
O O
注:若已输入大量0型红细胞成分后,能否输注与患者同型的血液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当患者原ABO 血型的红细胞与新采集的患者血标本血清相合时,可以输注与患者原血型同型的血制品(在改输原同型的血液时,须更换输血器)。若交叉配血试验由于ABO 抗体所致不合时,则应继续输注0型红细胞。
血浆、血小板制品
患者A BO血型 应避免的抗体 可选择的血浆
AB 抗A ,抗B ,抗A 、B AB
A 抗A ,抗A 、B A 、AB
B 抗B ,抗A 、B B 、AB
O O 、AB 、A 、B
7.Rh 血型系统相容性输注原则
7.1红细胞制品
(1)输血科首先对患者进行RhD 抗体筛查,阳性应进行效价测定。
(2) RhD 抗体阴性者,可一次输注RhD 阳性ABO 同型的红细胞。
(3) Rh 血型不合溶血为迟发性溶血反应,RhD 抗体阴性患者如危及到生命安全时,紧急情况下可以输注RhD 阳性ABO 同型的红细胞。输注应密切监测患者溶血相关指标,如有溶血迹象立即停止输血。
注意:
(1)Rh阴性患者输注Rh 阳性红细胞后,如果需要再次输血,必须输注Rh 阴性红细胞制品。
(2)对于Rh 阴性有生育需求的女性或未成年女性不轻易发给RhD 阳性红细
胞制品。如无RhD 阴性血液,不立即输血会危及患者生命,此时须采取以下措施:① 告知患者和家属病情, 并说明在紧急情况下输注的利与弊,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注明给患者带来的后果和并发症:②并强调会给以后妊娠带来不良后果,可能导致妊娠的流产、早产或新生儿溶血病等不良后果(特别是对未生育的女性);③知情后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报医务处批准同意后才能实施。
7.2血浆、血小板制品
(1)应首选Rh 阴性制品,其次选择Rh 阳性制品。(输注Rh 阳性制品应密切关注患者情况,血浆、血小板制品会混入少量红细胞)。
(2)Rh阴性制品输注给Rh 阳性患者时,输注前应对Rh 阴性血浆、血小板制品筛查RhD 抗体,抗体阴性者可输注给Rh 阳性患者。
注:紧急用血可以欠费进行,输血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发血。
预案启动与终止
应急响应
1. 在正常工作日,医务处接到需紧急用血抢救事件后,立即报告医务处主任及相关人员。
2. 节假日及下班后,总值班接到紧急用血事件后,立即报告医务处及代班领导。
3. 接到严重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群伤事件后,按突发事件应急用血预案执行。
4. 接到紧急用血事件通知的科室,应做好输血前一切准备工作,包括血样采集、标识及送检和取血的前期准备。
5. 紧急输血无患者家属签字的需报医务处备案,所有需签署的同意书随后
补签。
6. 应急终止
紧急输血抢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患者抢救成功或患者死亡,则该事件预案终止。
总结评估与改进
对每一起临床紧急用血事件,要进行总结评估,及时发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建议。医院紧急用血协调小组定期组织对本预案进行调整和修订。
本预案经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应急预案
如果工作人员意外损伤或各种传染病职业(HIV 、HBV 、HCV )暴露,应立即紧急处理。
1. 皮肤针刺伤或切割伤: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流水冲洗,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70%乙醇或其他消毒剂消毒伤口。
2. 皮肤污染:用水和肥皂冲洗污染部位,并用适当的消毒剂浸泡,如70%乙醇或其他皮肤消毒剂。
3. 粘膜污染:用大量流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污染部位。
4. 衣物污染:尽快脱掉污染的衣物,进行消毒处理。
5. 污染物泼溅:发生小范围污染物泼溅事故时,应立即进行消毒处理。发生大范围污染物泼溅事故时,应立即通知实验室主管领导和安全负责人到达事故现场查清情况,确定消毒的程序。
6. 如有传染病职业暴露,应立即通知本科室安全负责人,并向实验室主管领导和医务处负责人汇报,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7. 职业暴露处理流程图:
微生物菌种、毒株的管理规定及相应的应急预案
制度
1. 菌株存入无菌冷冻管中,-70℃保存专用低温冰箱保存。菌(毒)株样本应分类存放,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2. 菌(毒)株的保存:详细记录所保存菌(毒)株的名称、编号、来源、数量、微生物类别、主要特性、保存方法、所用培养基、传代次数等详情。
3. 发生菌(毒)株被盗、泄漏、丢失和实验室人员感染的应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及时报告,启动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
4. 高致病性(或疑似)病原微生物和样本的运送可按《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生物样本的运输管理规定》执行。非高致病性的病原微生物和生物样本应有专人负责,专车运送。
5. 菌(毒)株的销毁:122℃,20分钟压力蒸汽灭菌后装入不漏的黄色医疗垃圾袋存放,集中烧毁。销毁保存的菌(毒)种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并记录上销毁原因、时间、方法、数量、经办人等。
6. 实验准备及实验过程中的感染性材料,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定时、定点、安全、妥善放置;一旦发现菌株、毒株污染情况,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消除污染。
7. 实验完毕的菌株材料,必须先经灭菌、消毒处理后再进行清洗。
应急预案
1. 如果病原微生物泼溅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衣服、鞋帽上或实验室桌面、地面,立即选用75%的酒精、碘伏、500-10000mg/L有效氯消毒液等进行消毒。
2. 实验室实发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污染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医院保卫科及感管科报告,在2小时内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封闭被污染的实验室或者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扩散的场所;对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或隔离;进行现场消毒。
医院应急预案手册编辑要求
为做好迎接等级医院检查工作,拟定于2012年9月31日前完成医院应急预案编写和汇辑工作。现将编写要求如下。
1、各部门按目前已确定目录编写,在编写过程中,也可增加编写内容;
2、在编写时,请仔细学习等级医院评审标准,使编写内容符合等级医院评审标准的相关要求;
3、应急预案应注重可操作性;需要或能够用流程图表达的尽量用流程图表达。
4、原有的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的,在条目下用括号表明(修订),并注意保留原版本。
5、请于9月15日前将电子版本发sztang @sina.com 。
六、医技科室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卢慧霞)
控制输血严重危害(SHOT )(输血传染疾病、输血不良反应、输注无效)的方案
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预案
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应急预案
微生物菌种、毒株的管理规定及相应的应急预案
输血感染疾病(疑似)报告、登记、调查处理预案同控制输血严重危害(SHOT )(输血传染疾病、输血不良反应、输注无效)的方案
一、控制输血严重危害(SHOT )预案
建立控制输血严重危害(SHOT ,输血不良反应、输血传染疾病、输注无效)预案,有效预防与处理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防止输血传染疾病的进一步传播和追溯疾病源、减少与预防血液输注无效。
输血科负责输血不良反应、输注无效的原因调查与上报,并反馈给医务处和省血液中心。协助医院对输血传染疾病的调查与上报。
检验科负责对输血前传染病指标的检测,并做好质控工作。
医务处及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对输血严重危害(SHOT )的处置与鉴定工作。院内感染管理科负责传染病疫情上报。
一、输血不良反应监控、调查及处理程序
1.输血过程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
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
找原因,做好记录。
2.疑似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
盐水维持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 血型、Rh (D )血型。通知输血科对原血
液标本进行复检、不完全抗体筛查及交叉配血试验。抽取剩余血液送输血科重新进行血型检定和交叉配血;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
(4)如怀疑由细菌污染引起的,取剩余血制品进行细菌培养鉴定;
(5)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6)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3.输血科在接到发生严重输血溶血反应的报告后, 应迅速进行调查, 以确定
原因 , 结果要及时通报医务处、临床科室及科室领导, 并做好相关记录。
4.输血完毕,对有输血不良反应的,主管医生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不良
反应回报单”,24小时内送输血科保存。输血科每月统计上报医务处。
5.输血科在接到发生输血不良反应的报告并初步核实后, 要立即通知省血
液中心, 并协同医务处、临床科室等做好证据保全的工作。
6. 流程图如下:
二、输血传染疾病处理程序
1.输血传染疾病发生者,从采供血机构和用血机构追溯传染源头。
2.核查相关献血者资料血制品复检记录。
3.检查受血者输血前传染病指标检查结果。 4.具体流程如下:输血传染病处理流程
5.传染病的上报:如确认HIV 、HCV 等传染病,应按传染病信息上报管理
规范执行。
三、血液输注无效预防处理措施
患者输注血制品后,经实验室检查和临床症状查实输注无效,应采取下列措
施进行预防:
1. 选用单一供者血制品,尽可能减少患者与多个供血者抗原接触。
2. 采用自体输血。
3. 应用去除白细胞的血制品。
4. 尽可能避免在受血者存在脾肿大、感染、发热、药物反应、急性失血、DIC 、
溶血等因素时输血。
5. 采用配合型血液成分输注。
预案响应
1. 在正常工作日,医务处接到输血反应或疑似经血传播传染病的报告后,
立即报告医务处主任及相关人员。
2. 节假日及下班后,总值班接到输血反应或疑似经血传播传染病的报告后,
立即报告医务处及代班领导。
3. 输血科接到医务处、临床科室关于输血反应或疑似经血传播传染病的报
告后,应配合做好抢救及调查工作
4. 预案终止
输血反应得到有效控制(患者抢救成功或患者死亡)、经血传播传染病调
查完成后,则该事件预案终止。
总结评估与改进
对每一起输血反应或疑似经血传播传染病的事件,要进行总结评估,及时
发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建议。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定期组织对本预案进行调整和修订。
本预案经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二、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工作预案
编制依据
1.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2.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3. 《临床输血与技术》,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二版。
临床紧急用血协调小组
组长:汤士忠
副组长:芦慧霞 成员:王美美 马根山 林 勇 夏金荣 金 晖 张晓良 丁家华
任利群 嵇振岭 陈 明 薛 涛 王 宸 熊 猛 苏 正
张 波 任慕兰 唐洪丽 张志珺 黄志纯 栾 洁 王 飞
杨 毅 黄英姿 王彩莲 夏 扬 景 亮 陈文姬
临床紧急用血协调小组职责
1. 医务处主任负责紧急输血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决策和现场指挥。
2. 医务处负责各科室协调与信息上报,并监督执行预案。
3. 输血科负责预案的具体实施。
4. 临床各科主任具体负责各科室的应急工作。
紧急配合性用血管理流程
1. 首先为患者建立通畅的静脉通路,输血前 采集血型鉴定、交叉配血、病
毒筛查试验用的血标本,并同时通知输血科做好紧急用血准备。
2. 如遇突发事件有多名伤员需要紧急输血,应由专人负责血液申请并与输
血科联络。每个患者的血标本和输血申请单上应清楚地标明患者姓名和唯一性标识(门诊号或住院号)。若无法识别患者(如患者昏迷),可在病案号的基础上加其他标识(如无名氏1号、无名氏2号……),避免在确认受血者身份和粘贴血标本标签时出错。
3. 如果在短时间内患者由急诊转入病房,如果继续输血应重新采集配血样
本,避免因标识不一致导致错误。如果患者情况不允许重新采集样本,应第二份《临床输血申请单》上注明患者的门诊号,以便输血科技术人员确认处理的是同一名患者。
4. 输血科确认库存血液不足无法满足临床需求时,立即与江苏省血液中心
联系调配所需血液制品。如果血液中心血源无法保证供应,应与医院临床紧急用血协调小组负责人联系,领导与临床科室协调沟通同意后,可进行相容性输注。输注前须与患者或其亲属签订《输血治疗同意书》说明相容性输注利弊。
各部门应做好相关记录。
5. 输血科在接到临床医生注明“相容性输注”的《临床输血申请单》及血
标本后,如病情“危急”且不知患者血型情况下,可进行相容性输注。输血科应在10~15min 内发出第一袋未经交叉配血血制品,并在输血报告单标明发血时尚未完成交叉配血试验。此后,应尽快鉴定供、受者血型。
流程图
6. ABO血型系统相容性输注原则
红细胞制品
患者A BO血型 第一选择 第二选择 第三选择 第四选择
AB AB A B O
A A O
B B O
O O
注:若已输入大量0型红细胞成分后,能否输注与患者同型的血液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当患者原ABO 血型的红细胞与新采集的患者血标本血清相合时,可以输注与患者原血型同型的血制品(在改输原同型的血液时,须更换输血器)。若交叉配血试验由于ABO 抗体所致不合时,则应继续输注0型红细胞。
血浆、血小板制品
患者A BO血型 应避免的抗体 可选择的血浆
AB 抗A ,抗B ,抗A 、B AB
A 抗A ,抗A 、B A 、AB
B 抗B ,抗A 、B B 、AB
O O 、AB 、A 、B
7.Rh 血型系统相容性输注原则
7.1红细胞制品
(1)输血科首先对患者进行RhD 抗体筛查,阳性应进行效价测定。
(2) RhD 抗体阴性者,可一次输注RhD 阳性ABO 同型的红细胞。
(3) Rh 血型不合溶血为迟发性溶血反应,RhD 抗体阴性患者如危及到生命安全时,紧急情况下可以输注RhD 阳性ABO 同型的红细胞。输注应密切监测患者溶血相关指标,如有溶血迹象立即停止输血。
注意:
(1)Rh阴性患者输注Rh 阳性红细胞后,如果需要再次输血,必须输注Rh 阴性红细胞制品。
(2)对于Rh 阴性有生育需求的女性或未成年女性不轻易发给RhD 阳性红细
胞制品。如无RhD 阴性血液,不立即输血会危及患者生命,此时须采取以下措施:① 告知患者和家属病情, 并说明在紧急情况下输注的利与弊,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注明给患者带来的后果和并发症:②并强调会给以后妊娠带来不良后果,可能导致妊娠的流产、早产或新生儿溶血病等不良后果(特别是对未生育的女性);③知情后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报医务处批准同意后才能实施。
7.2血浆、血小板制品
(1)应首选Rh 阴性制品,其次选择Rh 阳性制品。(输注Rh 阳性制品应密切关注患者情况,血浆、血小板制品会混入少量红细胞)。
(2)Rh阴性制品输注给Rh 阳性患者时,输注前应对Rh 阴性血浆、血小板制品筛查RhD 抗体,抗体阴性者可输注给Rh 阳性患者。
注:紧急用血可以欠费进行,输血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发血。
预案启动与终止
应急响应
1. 在正常工作日,医务处接到需紧急用血抢救事件后,立即报告医务处主任及相关人员。
2. 节假日及下班后,总值班接到紧急用血事件后,立即报告医务处及代班领导。
3. 接到严重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群伤事件后,按突发事件应急用血预案执行。
4. 接到紧急用血事件通知的科室,应做好输血前一切准备工作,包括血样采集、标识及送检和取血的前期准备。
5. 紧急输血无患者家属签字的需报医务处备案,所有需签署的同意书随后
补签。
6. 应急终止
紧急输血抢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患者抢救成功或患者死亡,则该事件预案终止。
总结评估与改进
对每一起临床紧急用血事件,要进行总结评估,及时发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建议。医院紧急用血协调小组定期组织对本预案进行调整和修订。
本预案经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应急预案
如果工作人员意外损伤或各种传染病职业(HIV 、HBV 、HCV )暴露,应立即紧急处理。
1. 皮肤针刺伤或切割伤: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流水冲洗,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70%乙醇或其他消毒剂消毒伤口。
2. 皮肤污染:用水和肥皂冲洗污染部位,并用适当的消毒剂浸泡,如70%乙醇或其他皮肤消毒剂。
3. 粘膜污染:用大量流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污染部位。
4. 衣物污染:尽快脱掉污染的衣物,进行消毒处理。
5. 污染物泼溅:发生小范围污染物泼溅事故时,应立即进行消毒处理。发生大范围污染物泼溅事故时,应立即通知实验室主管领导和安全负责人到达事故现场查清情况,确定消毒的程序。
6. 如有传染病职业暴露,应立即通知本科室安全负责人,并向实验室主管领导和医务处负责人汇报,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7. 职业暴露处理流程图:
微生物菌种、毒株的管理规定及相应的应急预案
制度
1. 菌株存入无菌冷冻管中,-70℃保存专用低温冰箱保存。菌(毒)株样本应分类存放,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2. 菌(毒)株的保存:详细记录所保存菌(毒)株的名称、编号、来源、数量、微生物类别、主要特性、保存方法、所用培养基、传代次数等详情。
3. 发生菌(毒)株被盗、泄漏、丢失和实验室人员感染的应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及时报告,启动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
4. 高致病性(或疑似)病原微生物和样本的运送可按《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生物样本的运输管理规定》执行。非高致病性的病原微生物和生物样本应有专人负责,专车运送。
5. 菌(毒)株的销毁:122℃,20分钟压力蒸汽灭菌后装入不漏的黄色医疗垃圾袋存放,集中烧毁。销毁保存的菌(毒)种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并记录上销毁原因、时间、方法、数量、经办人等。
6. 实验准备及实验过程中的感染性材料,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定时、定点、安全、妥善放置;一旦发现菌株、毒株污染情况,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消除污染。
7. 实验完毕的菌株材料,必须先经灭菌、消毒处理后再进行清洗。
应急预案
1. 如果病原微生物泼溅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衣服、鞋帽上或实验室桌面、地面,立即选用75%的酒精、碘伏、500-10000mg/L有效氯消毒液等进行消毒。
2. 实验室实发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污染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医院保卫科及感管科报告,在2小时内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封闭被污染的实验室或者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扩散的场所;对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或隔离;进行现场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