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前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考核体系存在制度不全、没有民办特色等等不完善问题。急需健全自身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笔者通过长期党建工作经验,认为民办高校党组织的定位和职能、领导体制及机制、运作机制等与公办高校不同,并以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党建工作的实际。
[关键词] 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考核评价
民办高校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对促进民办高校稳定、健康、和谐、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但是,当前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考核体系存在制度不全、没有民办特色等等不完善问题。笔者通过长期党建工作经验,针对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在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上的不同。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浅谈对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的几点思考。
一、对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几点思考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06〕31号)的精神,民办高校党组织在定位、职能、体制机制等方面与公办高校不同。因此,考核指标体系必须符合民办高校实际。
1、民办高校党组织的定位和职能与公办高校不同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06〕31号)的有关规定,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主要职责是:(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2)引导和监督学校遵守法律法规,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学校决策机构和校长依法行使职权,督促其依法治教、规范管理。(3)支持学校改革发展,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政府职能部门反映学校的合理要求,帮助解决影响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4)全面加强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6)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7)做好统一战线工作,支持学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公办高校党组织是“领导核心”,民办高校党组织的定位和职能与公办高校不同。
2、民办高校党组织的领导体制及机制与公办高校不同
关于民办高校党组织的领导体制及机制,《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民办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2006〕31号文件规定: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机制,“建立党组织与学校决策机构的协商沟通机制,与学校行政管理机构的联席会议制度。” 公办高校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党委会处于决策中心,实行的是“三重一大”制度。因此,民办高校的领导体制和机制明显与公办高校不同。
在党务工作机构设置等方面,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2006〕31号文件是这样规定:“民办高校的实际出发,逐步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精干高效、专兼职结合的党务干部队伍。”“高效精干、专兼结合”是民办高校党务工作机构设置原则,因此,民办高校的党务工作机构往往是“能省则省,不能省的则兼”,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经费保障上,与公办高校不能相提并论。
3、民办高校基层党组织的运作机制与公办高校不同
根据浙江省教育工委规定,我省高校二级学院实行“党政共同负责制”,“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推行党政领导交叉任职。” 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2006〕31号文件规定是:“院系及以下党组织负责人应由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工作能力强、热心党务工作的党员担任。院系党组织应至少配备1名专职组织员。对兼职从事党建工作的人员,应计算工作量。”只有一个硬指标:“至少配备1名专职组织员”,至于是否实行“党政共同负责制”,“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推行党政领导交叉任职”没有明确的规定。综上,在对民办高校实行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时,必须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充分考虑民办高校的体制机制等实际,必须作出符合实际的修改。
二、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党建考核工作实践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由广厦集团独家投资创办全日制民办高校。近年来,学院党委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党建工作和学院事业蓬勃发展,先后获“浙江省高校先进党员之家”、“浙江省高校先进基层党校”、“金华市文明单位”及“金华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称号。
1、充分发挥民办高校的体制与机制优势
我院在办学实践中,一直认真贯彻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2006〕31号文件精神,学院党委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真正担负起7项职能,为学院科学和谐地发展提供了政治保证。在体制机制上,学院党委书记兼任学院的董事长,党委常务副书记及1名党委成员进入董事会,1名党委副书记进入监事会。院级领导都是党委委员。在运行机制上,学院推行党政联系会制度。定期召开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商讨学院工作。同时定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学院重大发展问题放在代表大会上讨论。学院党委下设党委办公室、纪委、统战部、宣传部、组织部等部门,共有党务工作者21名,其中专职党务工作者16名。分院总支书记也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分院院长兼任总支书记,各总支都配备专职副书记和组织员。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具体由学工部与分院负责、党委办公室监督。
2、加强党员制度化管理
在党员教育管理上,学院党委以基层党校为主阵地,对广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党的知识培训。不断提升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为学院发展打实思想基础,提供政治保证。目前,学院有院级基层党校1个,分院基层党校4个,专兼职教员共28人。为使党员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学院党委建立了党员“三联系”制度:即党员联系寝室、党员联系贫困学生、党员联系后进生等制度。要求每位党员做到“四经常”:即经常下寝室、经常为贫困学生送温暖、经常找结对的后进生谈话、经常参加学院的各种公益活动。
各党支部建在教研室,由教师室老师担任支部书记和委员。我们以专业相近的教研室为基础,采取师生联合组建的方式建立党支部。这样做便于党支部紧密结合专业教育开展各项活动,便于加强教师党员与学生党员的联系,便于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要求各级党组织做到“三个一”:即党支部每月一次组织党员学习,党小组每月一次组织党员活动,党支部每月一次对建党积极分子进行考评。
3、编制量化考核表
学院纪委把创先争优党支部和党员承诺活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在开展党支部和党员公开承诺活动中,围绕推动科学发展、提高党员素质、加强组织建设,服务师生员工、促进校园和谐这一总体要求,扎扎实实推进党组织和党员承诺活动,并编制了党支部和党员量化考核表。各党支部以“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师生反映好)为标准,广大党员以“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师生;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为依据,确定具体的承诺事项,做到内容具体、重点突出,目标明确,规范实在,操作性强,努力使自己成为带头认真学习的模范、教书育人的模范、爱岗敬业的模范、师德修养的模范、遵章守纪的模范,树立党员形象,展示党员风采,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院党委24个支部及每位教职工党员都开展了承诺活动。在党员承诺过程中,有的支部还把承诺书张贴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综上所述,相比公办高校,民办高校的党建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相信经过各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民办高校的党建工作一定会迎来崭新的一面。
参考文献:
[1]杨玉海.加强独立学院党建工作的几点思考[J].河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
[2]顾佳滨.基于能力本位的高职院校思政课教学改革探索[J]职业教育研究,2012(10).
作者简介:包江胜(1983—),男,浙江东阳人,助教。
[摘 要] 前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考核体系存在制度不全、没有民办特色等等不完善问题。急需健全自身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笔者通过长期党建工作经验,认为民办高校党组织的定位和职能、领导体制及机制、运作机制等与公办高校不同,并以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党建工作的实际。
[关键词] 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考核评价
民办高校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对促进民办高校稳定、健康、和谐、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但是,当前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考核体系存在制度不全、没有民办特色等等不完善问题。笔者通过长期党建工作经验,针对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在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上的不同。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浅谈对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的几点思考。
一、对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几点思考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06〕31号)的精神,民办高校党组织在定位、职能、体制机制等方面与公办高校不同。因此,考核指标体系必须符合民办高校实际。
1、民办高校党组织的定位和职能与公办高校不同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06〕31号)的有关规定,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主要职责是:(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2)引导和监督学校遵守法律法规,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学校决策机构和校长依法行使职权,督促其依法治教、规范管理。(3)支持学校改革发展,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政府职能部门反映学校的合理要求,帮助解决影响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4)全面加强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6)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7)做好统一战线工作,支持学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公办高校党组织是“领导核心”,民办高校党组织的定位和职能与公办高校不同。
2、民办高校党组织的领导体制及机制与公办高校不同
关于民办高校党组织的领导体制及机制,《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民办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2006〕31号文件规定: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机制,“建立党组织与学校决策机构的协商沟通机制,与学校行政管理机构的联席会议制度。” 公办高校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党委会处于决策中心,实行的是“三重一大”制度。因此,民办高校的领导体制和机制明显与公办高校不同。
在党务工作机构设置等方面,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2006〕31号文件是这样规定:“民办高校的实际出发,逐步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精干高效、专兼职结合的党务干部队伍。”“高效精干、专兼结合”是民办高校党务工作机构设置原则,因此,民办高校的党务工作机构往往是“能省则省,不能省的则兼”,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经费保障上,与公办高校不能相提并论。
3、民办高校基层党组织的运作机制与公办高校不同
根据浙江省教育工委规定,我省高校二级学院实行“党政共同负责制”,“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推行党政领导交叉任职。” 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2006〕31号文件规定是:“院系及以下党组织负责人应由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工作能力强、热心党务工作的党员担任。院系党组织应至少配备1名专职组织员。对兼职从事党建工作的人员,应计算工作量。”只有一个硬指标:“至少配备1名专职组织员”,至于是否实行“党政共同负责制”,“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推行党政领导交叉任职”没有明确的规定。综上,在对民办高校实行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时,必须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充分考虑民办高校的体制机制等实际,必须作出符合实际的修改。
二、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党建考核工作实践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由广厦集团独家投资创办全日制民办高校。近年来,学院党委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党建工作和学院事业蓬勃发展,先后获“浙江省高校先进党员之家”、“浙江省高校先进基层党校”、“金华市文明单位”及“金华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称号。
1、充分发挥民办高校的体制与机制优势
我院在办学实践中,一直认真贯彻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2006〕31号文件精神,学院党委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真正担负起7项职能,为学院科学和谐地发展提供了政治保证。在体制机制上,学院党委书记兼任学院的董事长,党委常务副书记及1名党委成员进入董事会,1名党委副书记进入监事会。院级领导都是党委委员。在运行机制上,学院推行党政联系会制度。定期召开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商讨学院工作。同时定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学院重大发展问题放在代表大会上讨论。学院党委下设党委办公室、纪委、统战部、宣传部、组织部等部门,共有党务工作者21名,其中专职党务工作者16名。分院总支书记也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分院院长兼任总支书记,各总支都配备专职副书记和组织员。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具体由学工部与分院负责、党委办公室监督。
2、加强党员制度化管理
在党员教育管理上,学院党委以基层党校为主阵地,对广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党的知识培训。不断提升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为学院发展打实思想基础,提供政治保证。目前,学院有院级基层党校1个,分院基层党校4个,专兼职教员共28人。为使党员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学院党委建立了党员“三联系”制度:即党员联系寝室、党员联系贫困学生、党员联系后进生等制度。要求每位党员做到“四经常”:即经常下寝室、经常为贫困学生送温暖、经常找结对的后进生谈话、经常参加学院的各种公益活动。
各党支部建在教研室,由教师室老师担任支部书记和委员。我们以专业相近的教研室为基础,采取师生联合组建的方式建立党支部。这样做便于党支部紧密结合专业教育开展各项活动,便于加强教师党员与学生党员的联系,便于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要求各级党组织做到“三个一”:即党支部每月一次组织党员学习,党小组每月一次组织党员活动,党支部每月一次对建党积极分子进行考评。
3、编制量化考核表
学院纪委把创先争优党支部和党员承诺活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在开展党支部和党员公开承诺活动中,围绕推动科学发展、提高党员素质、加强组织建设,服务师生员工、促进校园和谐这一总体要求,扎扎实实推进党组织和党员承诺活动,并编制了党支部和党员量化考核表。各党支部以“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师生反映好)为标准,广大党员以“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师生;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为依据,确定具体的承诺事项,做到内容具体、重点突出,目标明确,规范实在,操作性强,努力使自己成为带头认真学习的模范、教书育人的模范、爱岗敬业的模范、师德修养的模范、遵章守纪的模范,树立党员形象,展示党员风采,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院党委24个支部及每位教职工党员都开展了承诺活动。在党员承诺过程中,有的支部还把承诺书张贴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综上所述,相比公办高校,民办高校的党建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相信经过各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民办高校的党建工作一定会迎来崭新的一面。
参考文献:
[1]杨玉海.加强独立学院党建工作的几点思考[J].河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
[2]顾佳滨.基于能力本位的高职院校思政课教学改革探索[J]职业教育研究,2012(10).
作者简介:包江胜(1983—),男,浙江东阳人,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