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学》作业评讲(2)
一、判断
二、选择
三、名词解释:
1.离婚:是夫妻双方依照法律的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
2.包办婚姻:包办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包办强迫他人的婚姻。
3. 非婚生子女的认领:非婚生子女的认领是指非婚生子女不能准正时,即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因有配偶不能结婚或双方能结婚而不愿结婚时,确认子女生父或生父认领子女的一种法律制度。
4.禁婚亲:禁婚亲是指禁止结婚的亲属。从广义上说,不仅包括一定范围的血亲,有些国家还包括法律规定的姻亲。
四、简答题
1.什么是亲等?罗马法是如何计算亲等的?
1.亲等,即亲属的等级,是计算亲属关系亲疏远近的单位。
2.依照罗马法的亲等计算法,直系血亲从己身分别向上或向下数,以一世为一亲等。旁系血亲首先从己身向上数至双方共同的直系长辈血亲,然后再从共同的直系长辈血亲向下数至与己身计算亲等的对方,世代相加之数即为亲等数。因此,旁系血亲无一亲等,只能从二亲等起算。
2.家庭概念的含义。
1.关于家庭的表述有一般概念和法律概概念。一般概念是指以婚姻、血缘和共同经济为纽带而组成的亲属团体和生活单位。法律概念是指家庭是共同生活的、其成员间互享法定权利、互负法定义务的亲属团体。二者并无实质区别,只是法律概念中更强调权利、义务关系。
2.其含义有二:(1)家庭是一个生活单位。(2)家庭是由一定范围的亲属所构成的生活单位。
五、论述题
1.试论制裁违反婚姻法行为的必要性和方法。
我国《婚姻法》第49条规定:其他法律对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依据该条的规定,如果其他法律对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另有规定的,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1、行政处分。对某些虽属违反婚姻法,但毋需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行为,可依行政程序予以适当处理。例如,从事包办、买卖婚姻或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尚未使用暴力的;借婚姻索取财物,需作一定处理的;办理婚姻登记时有欺骗或隐瞒行为的;除对违法者给予批评教育外,其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可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必要时,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也可建议有关单位或部门对违法者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2;民事制裁,对违反婚姻法,需要追究民事责任的行为,可给予相应的民事制裁。例如,对从事买卖婚姻和借婚姻索取财物的等等均应责令违法者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在处理违反婚姻法的行为时,我国民法通则所列举的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种方式,如停止侵害、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都是可以运用的。此外,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家庭案件,还可以对违法者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以及依法处以罚款、拘留。
3、刑事制裁。在制裁违反婚姻法行为的各种法律手段中,刑事制裁是最为严厉的。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有配偶而重婚的,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拐骗不满14岁的男女,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均应按照有关条款定罪量刑。对于犯妨害婚姻家庭罪的外国人,还可以适用驱逐出境的规定。
以上各种制裁方法,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起来假途灭虢和,它们并不是互相排斥的。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多层次的法律手段,才能有效地同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做斗争。
六、案例分析题(题目略)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本案中,孩子已满15岁,所以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而请求增加抚育费的,应予支持。
3.《婚姻法》第21条和司法解释第20条的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这里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婚姻家庭法学》作业评讲(2)
一、判断
二、选择
三、名词解释:
1.离婚:是夫妻双方依照法律的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
2.包办婚姻:包办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包办强迫他人的婚姻。
3. 非婚生子女的认领:非婚生子女的认领是指非婚生子女不能准正时,即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因有配偶不能结婚或双方能结婚而不愿结婚时,确认子女生父或生父认领子女的一种法律制度。
4.禁婚亲:禁婚亲是指禁止结婚的亲属。从广义上说,不仅包括一定范围的血亲,有些国家还包括法律规定的姻亲。
四、简答题
1.什么是亲等?罗马法是如何计算亲等的?
1.亲等,即亲属的等级,是计算亲属关系亲疏远近的单位。
2.依照罗马法的亲等计算法,直系血亲从己身分别向上或向下数,以一世为一亲等。旁系血亲首先从己身向上数至双方共同的直系长辈血亲,然后再从共同的直系长辈血亲向下数至与己身计算亲等的对方,世代相加之数即为亲等数。因此,旁系血亲无一亲等,只能从二亲等起算。
2.家庭概念的含义。
1.关于家庭的表述有一般概念和法律概概念。一般概念是指以婚姻、血缘和共同经济为纽带而组成的亲属团体和生活单位。法律概念是指家庭是共同生活的、其成员间互享法定权利、互负法定义务的亲属团体。二者并无实质区别,只是法律概念中更强调权利、义务关系。
2.其含义有二:(1)家庭是一个生活单位。(2)家庭是由一定范围的亲属所构成的生活单位。
五、论述题
1.试论制裁违反婚姻法行为的必要性和方法。
我国《婚姻法》第49条规定:其他法律对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依据该条的规定,如果其他法律对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另有规定的,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1、行政处分。对某些虽属违反婚姻法,但毋需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行为,可依行政程序予以适当处理。例如,从事包办、买卖婚姻或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尚未使用暴力的;借婚姻索取财物,需作一定处理的;办理婚姻登记时有欺骗或隐瞒行为的;除对违法者给予批评教育外,其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可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必要时,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也可建议有关单位或部门对违法者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2;民事制裁,对违反婚姻法,需要追究民事责任的行为,可给予相应的民事制裁。例如,对从事买卖婚姻和借婚姻索取财物的等等均应责令违法者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在处理违反婚姻法的行为时,我国民法通则所列举的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种方式,如停止侵害、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都是可以运用的。此外,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家庭案件,还可以对违法者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以及依法处以罚款、拘留。
3、刑事制裁。在制裁违反婚姻法行为的各种法律手段中,刑事制裁是最为严厉的。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有配偶而重婚的,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拐骗不满14岁的男女,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均应按照有关条款定罪量刑。对于犯妨害婚姻家庭罪的外国人,还可以适用驱逐出境的规定。
以上各种制裁方法,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起来假途灭虢和,它们并不是互相排斥的。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多层次的法律手段,才能有效地同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做斗争。
六、案例分析题(题目略)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本案中,孩子已满15岁,所以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而请求增加抚育费的,应予支持。
3.《婚姻法》第21条和司法解释第20条的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这里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