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真实、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 新密市溱水路周楼街西路北小游园西住宅楼四楼东户的房产及其土地使用权(建筑
面积135平方米及附属设施,以下简称“该房屋”)以人民币叁拾壹万元整的价款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已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壹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乙方一次性将房款支付给甲方。
四、本合同签定时,甲方不具备过户条件。该房屋系甲方从 手中购得,甲方提供购买本房屋的相
关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前手身份证件等) ,作为交易依据。乙方如果交易该房屋,若有需要,甲方无条件配合。政策允许、具备过户条件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界时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甲方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陈述、保证并承诺,乙方享有同甲方转让给乙方之前相同而充分的处分权,甲方不得就该房屋再与他人订立协议、合同或其它任何方式的处分。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乙方付清房款同时交付乙方该房屋。甲方未按时交付房屋,应支付按日计算的房价千分之
一的违约金给乙方。逾期超过两个月,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需将已收的房款即时全额退还,并支付叁万元违约金作为乙方损失赔偿。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
金给甲方。逾期超过两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将已收房款即时全额退还乙方,扣除两万元作为甲方损失赔偿。
3、甲方保证本房屋无查封、交易、抵押、通知拆除等现象、保证无隐瞒房屋历史或其它非善意行为。若
有所列情形之一,影响到乙方权利的行使,甲方则放弃先诉抗辩权,并按所收款项双倍返还给乙方,以
为违约处罚,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赔偿。
4、本合同签订、房款付清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提出变更或解除方需按本房屋届
时市场评估价的双倍支付给对方。若有其它重大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导致需解除本合同的,双方协商解决。
5、如因政府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拆除或使用功能变更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本房
屋的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即时全额支付给乙方。否则应支付按日计算的补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给乙方,直至全额支付给乙方日止。
七、甲方应及时将可能影响本合同或该房屋价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人、通讯方式发生改变,
该房屋的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它争议事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的过错造成房屋价值减少的,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赔偿乙方损失。
八、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乙方是实际产权人和实际所有人,而非合法产权
人,故本房屋不灭失,该合同永久有效。
九、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联系地址及方式 联系地址及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真实、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 新密市溱水路周楼街西路北小游园西住宅楼四楼东户的房产及其土地使用权(建筑
面积135平方米及附属设施,以下简称“该房屋”)以人民币叁拾壹万元整的价款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已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壹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乙方一次性将房款支付给甲方。
四、本合同签定时,甲方不具备过户条件。该房屋系甲方从 手中购得,甲方提供购买本房屋的相
关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前手身份证件等) ,作为交易依据。乙方如果交易该房屋,若有需要,甲方无条件配合。政策允许、具备过户条件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界时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甲方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陈述、保证并承诺,乙方享有同甲方转让给乙方之前相同而充分的处分权,甲方不得就该房屋再与他人订立协议、合同或其它任何方式的处分。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乙方付清房款同时交付乙方该房屋。甲方未按时交付房屋,应支付按日计算的房价千分之
一的违约金给乙方。逾期超过两个月,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需将已收的房款即时全额退还,并支付叁万元违约金作为乙方损失赔偿。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
金给甲方。逾期超过两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将已收房款即时全额退还乙方,扣除两万元作为甲方损失赔偿。
3、甲方保证本房屋无查封、交易、抵押、通知拆除等现象、保证无隐瞒房屋历史或其它非善意行为。若
有所列情形之一,影响到乙方权利的行使,甲方则放弃先诉抗辩权,并按所收款项双倍返还给乙方,以
为违约处罚,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赔偿。
4、本合同签订、房款付清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提出变更或解除方需按本房屋届
时市场评估价的双倍支付给对方。若有其它重大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导致需解除本合同的,双方协商解决。
5、如因政府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拆除或使用功能变更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本房
屋的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即时全额支付给乙方。否则应支付按日计算的补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给乙方,直至全额支付给乙方日止。
七、甲方应及时将可能影响本合同或该房屋价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人、通讯方式发生改变,
该房屋的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它争议事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的过错造成房屋价值减少的,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赔偿乙方损失。
八、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乙方是实际产权人和实际所有人,而非合法产权
人,故本房屋不灭失,该合同永久有效。
九、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联系地址及方式 联系地址及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