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招标条件
招标人自行招标条件备案
行政管理事项名称: 招标人自行招标条件备案
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及收费依据:本行政管理事项不收费
办理部门:市或区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办理指南:办理地址及电话
受理方式:书面受理
办理程序:
(一)受理
提交材料:
1、投资项目管理部门核准招标方案时,申办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招标人自行招标条件备案表》(表1-1)(一式两份);
(2)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关于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及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即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关于项目立项(代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资金申请报告批复文件、或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文件,及其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2、投资项目管理部门不再核准招标方案时,申办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招标人自行招标条件备案表》(表1-1)(一式两份);
(2)自行招标情况说明;
(3)自行招标条件证明材料,包括: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法人资格)证明材料、从事同类项目招标经验证明材料、3名以上本单位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熟悉和掌握招投标有关法规的工程技术经济人员名单(至少包括1名在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及其资格证明材料(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符合标准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转审查人员。 不符合标准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向申请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时限:即时
(二)审查
标准:1、具有专门的招标组织机构或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
2、专业人员应是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并具有同类工程招标经验、熟悉有关工程招标法律法规的工程技术、概预算及工程管理专业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查标准对受理人员移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
不符合标准的,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
时限:1个工作日
(三)决定
标准:同审查标准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申请事项作出决定。
同意审查意见的,签署意见,转告知人员。
不同意审查意见的,书面提出意见及理由,转告知人员。
时限:1个工作日
(四)告知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准予备案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有关文件,并送达申请人。 对不予备案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办理结果通知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时限:1个工作日(不包括送达期限)
1、建设单位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2、规划、立项复印件
3、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4、建设单位章程复印件(邀请招标中出资人要求一直追加到自然人)
5、自行招标登记表(已下载)
6、招标方式登记表(已下载)
7、邀请招标
a 邀请招标登记单
b 、 投标邀请函
c 、 资格预审结果登记表
e 、 投标单位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IC 卡号、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建造师原件及复印件、安全员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必须具备安全员B 本)、监理工程师复印件
f 非北京市注册企业需提供进京管理手册复印件
注:各单位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邀请招标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流程
一、预审登记(取得单体回执单)
1、建设单位工程用地许可证(原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原件)
3、施工图审图报告(原件)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5、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招标大厅办理流程
1、施工许可申请表、法人委托书、单体回执单
2、自行招标:提供满足自行招标的资料
3、招标方式:(1)《招标人自行招标条件备案表》(表1-1)(一式两份);
(2)自行招标情况说明;
(3)自行招标条件证明材料,包括: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法人资格)证明材料、从事同类项目招标经验证明材料、3名以上本单位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熟悉和掌握招投标有关法规的工程技术经济人员名单(至少包括1名在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及其资格证明材料(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招标方式登记表(一份)
4、投标资审结果
5、招标:a 、招标文件;
b 、携带法人委托书、身份证、标底、已送达的投标文件开标;
c 、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d 、招标人提供招标情况书面报告
e 、签订合同:提供全部合同正副本、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人共同参加合同备案。
三、质量、安监等备案收费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原件)
3、城市基础建设费缴费凭证复印件
4、单体回执单
5、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施工图审图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7、图纸设计说明原件
8、总监证书复印件
9、项目负责人建筑师证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北京市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
11、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
12、安全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3、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
四、施工许可初审、复审
1、填写盖章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复印无
效
2、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使用权证明材料原件
及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原件)及复印件
4、施工图审图报告原件
5、项目建筑资金落实证明原件(银行存款证明、施工企业到款证
明、支付保函)
6、施工合同备案表
7、监理合同备案表
8、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人防工程备案通知书原件
10、新型墙材基金缴费凭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缴费凭证、城市
基础设施建设缴费凭证
11、单体回执单
五、委托招标需增加的条件:
1、委托代理合同原件
2、代理公司法人委托书
3、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
5、代理费用:12万元(含工程量清单)、6万元(不含工程量清
单)注:只咨询一家。
6、 陪标单位由投标单位负责。
自行招标条件
招标人自行招标条件备案
行政管理事项名称: 招标人自行招标条件备案
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及收费依据:本行政管理事项不收费
办理部门:市或区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办理指南:办理地址及电话
受理方式:书面受理
办理程序:
(一)受理
提交材料:
1、投资项目管理部门核准招标方案时,申办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招标人自行招标条件备案表》(表1-1)(一式两份);
(2)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关于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及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即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关于项目立项(代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资金申请报告批复文件、或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文件,及其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2、投资项目管理部门不再核准招标方案时,申办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招标人自行招标条件备案表》(表1-1)(一式两份);
(2)自行招标情况说明;
(3)自行招标条件证明材料,包括: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法人资格)证明材料、从事同类项目招标经验证明材料、3名以上本单位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熟悉和掌握招投标有关法规的工程技术经济人员名单(至少包括1名在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及其资格证明材料(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符合标准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转审查人员。 不符合标准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向申请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时限:即时
(二)审查
标准:1、具有专门的招标组织机构或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
2、专业人员应是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并具有同类工程招标经验、熟悉有关工程招标法律法规的工程技术、概预算及工程管理专业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查标准对受理人员移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
不符合标准的,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
时限:1个工作日
(三)决定
标准:同审查标准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申请事项作出决定。
同意审查意见的,签署意见,转告知人员。
不同意审查意见的,书面提出意见及理由,转告知人员。
时限:1个工作日
(四)告知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准予备案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有关文件,并送达申请人。 对不予备案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办理结果通知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时限:1个工作日(不包括送达期限)
1、建设单位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2、规划、立项复印件
3、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4、建设单位章程复印件(邀请招标中出资人要求一直追加到自然人)
5、自行招标登记表(已下载)
6、招标方式登记表(已下载)
7、邀请招标
a 邀请招标登记单
b 、 投标邀请函
c 、 资格预审结果登记表
e 、 投标单位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IC 卡号、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建造师原件及复印件、安全员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必须具备安全员B 本)、监理工程师复印件
f 非北京市注册企业需提供进京管理手册复印件
注:各单位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邀请招标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流程
一、预审登记(取得单体回执单)
1、建设单位工程用地许可证(原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原件)
3、施工图审图报告(原件)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5、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招标大厅办理流程
1、施工许可申请表、法人委托书、单体回执单
2、自行招标:提供满足自行招标的资料
3、招标方式:(1)《招标人自行招标条件备案表》(表1-1)(一式两份);
(2)自行招标情况说明;
(3)自行招标条件证明材料,包括: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法人资格)证明材料、从事同类项目招标经验证明材料、3名以上本单位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熟悉和掌握招投标有关法规的工程技术经济人员名单(至少包括1名在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及其资格证明材料(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招标方式登记表(一份)
4、投标资审结果
5、招标:a 、招标文件;
b 、携带法人委托书、身份证、标底、已送达的投标文件开标;
c 、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d 、招标人提供招标情况书面报告
e 、签订合同:提供全部合同正副本、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人共同参加合同备案。
三、质量、安监等备案收费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原件)
3、城市基础建设费缴费凭证复印件
4、单体回执单
5、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施工图审图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7、图纸设计说明原件
8、总监证书复印件
9、项目负责人建筑师证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北京市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
11、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
12、安全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3、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
四、施工许可初审、复审
1、填写盖章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复印无
效
2、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使用权证明材料原件
及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原件)及复印件
4、施工图审图报告原件
5、项目建筑资金落实证明原件(银行存款证明、施工企业到款证
明、支付保函)
6、施工合同备案表
7、监理合同备案表
8、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人防工程备案通知书原件
10、新型墙材基金缴费凭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缴费凭证、城市
基础设施建设缴费凭证
11、单体回执单
五、委托招标需增加的条件:
1、委托代理合同原件
2、代理公司法人委托书
3、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
5、代理费用:12万元(含工程量清单)、6万元(不含工程量清
单)注:只咨询一家。
6、 陪标单位由投标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