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成都生源毕业生落户成都流程

四川省人事厅外资企业中方雇员事务所(简称“中雇所”)

毕业生户口档案办理条件及程序

入户条件:

一、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人事档案关系在我所;(到我所就业,与我所签订就业协议的同学,毕业后学校直接将其档案发往我处)

三、工作单位在成都。

办理流程:

一、签订《就业协议》

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先由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用人单位”栏签字盖章,再由我所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栏签字盖章。将已签署的《就业协议》一份交给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一份交给用人单位,一份本人保管。

二、学生凭盖章后的协议书交回学校,等待学校派遣;

三、毕业后持学校报到材料到我所报到

备注:

办理档案者:直接凭报到证到我处报到并签署个人存档合同。第一年可暂缓缴纳(若未找到工作者档案也可存放于我处,凭失业证明,失业期间可免缴档案管理费。)

联系人:廖一倩、余晓

电话: 028-86725983

办公地址:锦江区走马街68号锦城大厦8楼 (西南书城旁,春熙路南口) 邮编:610016 单位名称:四川省人事厅外资企业中方雇员事务所

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入户须知 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入户须知

办理条件

(一)工作单位

1.工作单位须具有法人资格,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有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编外聘用,需纳入人事代理的);

(2)非国有企业;

(3)个体工商户(限户主)。

2.工作单位注册地在成都市六城区内。

(二)《报到证》报到地址和《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往地址须在成都市范围内。

四、办理流程

(一)材料准备

登陆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点击人事代理页面下载填写《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3份)、《人事代理协议书》(2份),并逐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二)入户申请

提交《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3份)、《人事代理协议书》(2份)至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盖章,并将《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1份)交至学校派遣。

(三)确认到档

待学校派遣转档后,登陆成都人才网查询确认档案到达市人才中心后,前往办理入户。

(四)系统注册

登陆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点击“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录入基本信息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打印《成都市20XX年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

(五)报到接收

持下列材料至市人才中心办理报到接收手续:

1.《报到证》原件、复印件1份(学校发放);

2.《户口迁移证》原件、复印件1份(学校发放);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5.《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1份;

6.《人事代理协议书》2份;

7.《成都市20XX年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1份(网上注册打印);

8.一寸标准证件照1张。

(六)办理入户

持入户相关材料到指定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户口关系托管市人才中心的毕业生,须在办妥入户手续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常住人口登记表》返还至市人才中心统一管理。

五、特别提示

(一)网上注册时,户口迁往地址须详细填写(入户房产或入户市人才中心)。

(二)户口在原籍未迁往学校,需办理入户房产或入户市人才中心的毕业生,上述报到接收所需的第2项材料(户口迁移证)由户口簿代替。(此项仅限应届毕业生办理使用)

(三)档案统一由学校通过机要交通或由学校负责档案转递的专人送至市人才中心,严禁邮寄、快递、个人自带等其他方式转递。

(四)在校期间已婚的毕业生,须由学校及学校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毕业生报到须知

二、办理对象

(一)户籍在成都市外,在成都市六城区内已就业的毕业生。

(二)户籍在成都市内,已就业的毕业生。

三、办理流程

(一)户籍在成都市外,在成都市六城区内已就业的毕业生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 材料准备

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登陆成都人才网下载填写的《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递交用人单位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2.材料审查

提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到市人才中心盖章,并交至学校派遣。

3.确认到档

待学校派遣转档后,登陆成都人才网(查询确认档案到达市人才中心后,前往办理报到。

4.系统注册

登陆成都人才网点击“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录入基本信息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打印《成都市20XX年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

5.办理报到

持下列材料至市人才中心办理报到及档案托管:

(1)《报到证》原件(学校发放);

(2)《成都市20XX年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1份(网上注册打印);

(3)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在成都市内,已就业的毕业生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系统注册

登陆成都人才网点击“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录入基本信息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打印《成都市20XX年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

2.办理报到

根据系统指派,持以下材料到指定人才中心办理报到手续:

(1)《报到证》原件(学校发放);

(2)《成都市20XX年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1份(网上注册打印);

(3)有效身份证原件。

四、特别提示

(一)档案统一由学校通过机要交通或由学校负责档案转递的专人送至市人才中心,严禁邮寄、快递、个人自带等其他方式转递。

(二)在校期间已婚的毕业生,须由学校及学校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落户

所需材料

(一)《关于申请办理应届毕业生就业接收手续并委托办理人事代理的报告》和《在蓉企事业、非国有单位接收2010年高校毕业生入户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在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领取或在四川省人才网www.scrc168.com下载)

(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由学校发放)

办理对象

(一)申请落户成都的毕业生持已经由单位签章的上述所有材料到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审核盖章

(二)毕业生持报到证(原件)、户口迁移证(原件)、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集体户、档案挂靠等人事代理程序

(三)投亲(指父母户口在成都或者本人在成都购有住房)入户的毕业生持报到证(原件)、户口迁移证(原件)、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在省人才交流中心办完全程人事代理手续后,到省人才中心领取入户的有关手续。 办理流程

四川省人事厅外资企业中方雇员事务所(简称“中雇所”)

毕业生户口档案办理条件及程序

入户条件:

一、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人事档案关系在我所;(到我所就业,与我所签订就业协议的同学,毕业后学校直接将其档案发往我处)

三、工作单位在成都。

办理流程:

一、签订《就业协议》

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先由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用人单位”栏签字盖章,再由我所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栏签字盖章。将已签署的《就业协议》一份交给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一份交给用人单位,一份本人保管。

二、学生凭盖章后的协议书交回学校,等待学校派遣;

三、毕业后持学校报到材料到我所报到

备注:

办理档案者:直接凭报到证到我处报到并签署个人存档合同。第一年可暂缓缴纳(若未找到工作者档案也可存放于我处,凭失业证明,失业期间可免缴档案管理费。)

联系人:廖一倩、余晓

电话: 028-86725983

办公地址:锦江区走马街68号锦城大厦8楼 (西南书城旁,春熙路南口) 邮编:610016 单位名称:四川省人事厅外资企业中方雇员事务所

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入户须知 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入户须知

办理条件

(一)工作单位

1.工作单位须具有法人资格,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有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编外聘用,需纳入人事代理的);

(2)非国有企业;

(3)个体工商户(限户主)。

2.工作单位注册地在成都市六城区内。

(二)《报到证》报到地址和《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往地址须在成都市范围内。

四、办理流程

(一)材料准备

登陆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点击人事代理页面下载填写《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3份)、《人事代理协议书》(2份),并逐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二)入户申请

提交《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3份)、《人事代理协议书》(2份)至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盖章,并将《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1份)交至学校派遣。

(三)确认到档

待学校派遣转档后,登陆成都人才网查询确认档案到达市人才中心后,前往办理入户。

(四)系统注册

登陆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点击“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录入基本信息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打印《成都市20XX年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

(五)报到接收

持下列材料至市人才中心办理报到接收手续:

1.《报到证》原件、复印件1份(学校发放);

2.《户口迁移证》原件、复印件1份(学校发放);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5.《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1份;

6.《人事代理协议书》2份;

7.《成都市20XX年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1份(网上注册打印);

8.一寸标准证件照1张。

(六)办理入户

持入户相关材料到指定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户口关系托管市人才中心的毕业生,须在办妥入户手续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常住人口登记表》返还至市人才中心统一管理。

五、特别提示

(一)网上注册时,户口迁往地址须详细填写(入户房产或入户市人才中心)。

(二)户口在原籍未迁往学校,需办理入户房产或入户市人才中心的毕业生,上述报到接收所需的第2项材料(户口迁移证)由户口簿代替。(此项仅限应届毕业生办理使用)

(三)档案统一由学校通过机要交通或由学校负责档案转递的专人送至市人才中心,严禁邮寄、快递、个人自带等其他方式转递。

(四)在校期间已婚的毕业生,须由学校及学校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毕业生报到须知

二、办理对象

(一)户籍在成都市外,在成都市六城区内已就业的毕业生。

(二)户籍在成都市内,已就业的毕业生。

三、办理流程

(一)户籍在成都市外,在成都市六城区内已就业的毕业生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 材料准备

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登陆成都人才网下载填写的《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递交用人单位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2.材料审查

提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到市人才中心盖章,并交至学校派遣。

3.确认到档

待学校派遣转档后,登陆成都人才网(查询确认档案到达市人才中心后,前往办理报到。

4.系统注册

登陆成都人才网点击“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录入基本信息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打印《成都市20XX年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

5.办理报到

持下列材料至市人才中心办理报到及档案托管:

(1)《报到证》原件(学校发放);

(2)《成都市20XX年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1份(网上注册打印);

(3)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在成都市内,已就业的毕业生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系统注册

登陆成都人才网点击“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录入基本信息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打印《成都市20XX年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

2.办理报到

根据系统指派,持以下材料到指定人才中心办理报到手续:

(1)《报到证》原件(学校发放);

(2)《成都市20XX年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1份(网上注册打印);

(3)有效身份证原件。

四、特别提示

(一)档案统一由学校通过机要交通或由学校负责档案转递的专人送至市人才中心,严禁邮寄、快递、个人自带等其他方式转递。

(二)在校期间已婚的毕业生,须由学校及学校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落户

所需材料

(一)《关于申请办理应届毕业生就业接收手续并委托办理人事代理的报告》和《在蓉企事业、非国有单位接收2010年高校毕业生入户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在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领取或在四川省人才网www.scrc168.com下载)

(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由学校发放)

办理对象

(一)申请落户成都的毕业生持已经由单位签章的上述所有材料到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审核盖章

(二)毕业生持报到证(原件)、户口迁移证(原件)、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集体户、档案挂靠等人事代理程序

(三)投亲(指父母户口在成都或者本人在成都购有住房)入户的毕业生持报到证(原件)、户口迁移证(原件)、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在省人才交流中心办完全程人事代理手续后,到省人才中心领取入户的有关手续。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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