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第一书记和下乡挂职干部的管理,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和我台党委关于扶贫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省、市、县各有关方面对我台扶贫工作的期望和我台包乡、包村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工作职责
1、 驻村扶贫队长
A、组织驻村帮扶队员、包村第一书记、下乡挂职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扶贫政策,参加台党委扶贫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台党委扶贫工作的指示精神,协调包村领导到村指导扶贫工作。
B、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和台党委的要求,协调全台包村领导、驻村帮扶队员、结对帮扶干部、包村第一书记、下乡挂职干部的工作,组织他们按省、市、县、乡有关扶贫工作的要求开展帮扶工作。
C、树立“一盘棋”思想,在充分调研和论证基础上,组织全体帮扶队伍,协调帮扶乡镇和包扶村的领导,制定帮扶规划和脱贫计划。发挥行业优势,统筹系统资源,争取各界支持,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帮扶任务。
D、按照台党委的要求,做好全台包村领导和结对帮扶干部的协调,做好与省市县相关扶贫管理机构的协调,做好全台驻村帮扶队员、第一书记、下乡挂职干部的日常管理。
2、 驻村扶贫队员
A、在乡党委的领导下,与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包村挂职干部一起,制定帮扶村的发展规划和脱贫计划,与县相关部门衔接,为贫困村争取资金、项目和政策支持。
B、根据县有关部门的要求,积极组织协调我台各频道频率栏目,尽力满足县乡各部门的宣传需要。
C、发挥自身优势,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努力完成台领导为我们确定的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或15万元物资的帮扶任务。
D、与台内各部门紧密联系,为包扶村组织各种能凝聚人心、起到帮扶作用的各种活动,组织协调结对领导和干部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E、为包扶乡和包扶村招商引资,为有志于在乡村发展相关产业的企业家,为希望帮助贫困老人、贫困残疾儿童的爱心人士牵线搭桥。
3、 第一书记
A、组织全村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推动包扶村党组织建设,落实“一课三会”制度,严肃组织生活,培养村后备干部,指导村党支部抓好农民教育工作。
B、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扶贫政策,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建好管好用好村级活动场所,发挥服务功能和宣教功能,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C、协调帮扶工作队和村“两委”的关系,配合帮扶工作队制定帮扶村的发展规划和脱贫计划,理清发展思路,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D、开展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按照“因户施策”原则,协助村“两委”制定和实施脱贫计划。协调帮扶工作队搞好台领导和干部的结对帮扶工作。
E、协助帮扶工作队做好活动、项目、宣传、入户、招商引资对接,引导社会爱心人士做好关心关爱贫困户、五保户、残疾人、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工作。
4、 下乡挂职干部
A、在乡党委的领导下,完成自己分管的工作和乡党委安排的包村职责。
B、协助做好所包村第一书记和乡党委的沟通协调工作,做好扶贫工作队与乡党委的沟通协调工作。
C、在扶贫队长的领导下,配合做好台领导和干部的帮扶结对工作,配合做好帮扶工作队在包扶村开展的各项活动。
二、考勤考绩
1、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下乡挂职干部实行派出单位和地方党委双考核双管理。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在村工作时间不少于全年工作日总数的2/3,下乡挂职干部与乡镇正式干部用同一考核办法考核。
2、驻村工作队员和第一书记考勤由各村和包村干部具体负责。各村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签到表,并于每周日下午汇总上报乡党委,乡党委汇总后的每月考勤表要上报乡党委书记和扶贫队长。
3、驻村工作队员和第一书记请假需事前填写请假审批表,经批准并将工作安排好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因事发突然未履行请假审批手续的,返回工作岗位后要及时补填请假审批表。
4、连续请假5天以内的由乡党委书记批准,6-10天的由县委组织部批准,10天以上的由派出部门向县委组织部请假。请假期满返回工作岗位要及时销假,所有请销假都须报告扶贫队长。
5、经壶关县有关部门协调,扶贫队员带领我台记者在壶关县境内采访;经长治市扶贫办协调,扶贫队员带领我台记者在长治市境内采访;经省扶贫办要求,扶贫队员带领我台记者在太原城区以外采访,视同驻村。具体考勤由扶贫队长与乡党委书记协调。
6、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者,以旷工计算。逾期者,事后须尽快向相关单位领导陈述理由,取得同意后,及时补填请假审批表,否则以旷工计算。旷工超过30天、扶贫队长将上报台党委建议召回并重新选派。
7、驻村工作队人员和第一书记病假 、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假日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文件相关规定执行。驻村扶贫队员、第一书记、下乡挂职干部的双休日和国家法定长假根据乡镇工作的实际情况轮休。
三、待遇补助
1、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省财政厅有关文件,驻村扶贫队员、第一书记、挂职干部下乡扶贫期间只转党组织关系,行政工资关系不转,原工作单位职务不免,各项待遇不变,在原单位的正常提拔使用不受影响。
2、省文件规定,现有车辆要优先保障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驻村帮扶工作队员补助标准按照农村第一书记补助标准执行。现本台四名第一书记,台里不负责车辆,每月包干补助3600元,建议扶贫队员也按此标准执行。
3、挂职干部挂职期间享受所在地基层岗位津贴,省直选派挂职干部每年可在派出部门(单位)报销不超过12次回家往返的城市间交通费,费用标准参照《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所在乡镇要为挂职干部提供食宿条件,指导开展工作。
山西广播电视台
2017年11月
为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第一书记和下乡挂职干部的管理,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和我台党委关于扶贫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省、市、县各有关方面对我台扶贫工作的期望和我台包乡、包村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工作职责
1、 驻村扶贫队长
A、组织驻村帮扶队员、包村第一书记、下乡挂职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扶贫政策,参加台党委扶贫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台党委扶贫工作的指示精神,协调包村领导到村指导扶贫工作。
B、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和台党委的要求,协调全台包村领导、驻村帮扶队员、结对帮扶干部、包村第一书记、下乡挂职干部的工作,组织他们按省、市、县、乡有关扶贫工作的要求开展帮扶工作。
C、树立“一盘棋”思想,在充分调研和论证基础上,组织全体帮扶队伍,协调帮扶乡镇和包扶村的领导,制定帮扶规划和脱贫计划。发挥行业优势,统筹系统资源,争取各界支持,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帮扶任务。
D、按照台党委的要求,做好全台包村领导和结对帮扶干部的协调,做好与省市县相关扶贫管理机构的协调,做好全台驻村帮扶队员、第一书记、下乡挂职干部的日常管理。
2、 驻村扶贫队员
A、在乡党委的领导下,与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包村挂职干部一起,制定帮扶村的发展规划和脱贫计划,与县相关部门衔接,为贫困村争取资金、项目和政策支持。
B、根据县有关部门的要求,积极组织协调我台各频道频率栏目,尽力满足县乡各部门的宣传需要。
C、发挥自身优势,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努力完成台领导为我们确定的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或15万元物资的帮扶任务。
D、与台内各部门紧密联系,为包扶村组织各种能凝聚人心、起到帮扶作用的各种活动,组织协调结对领导和干部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E、为包扶乡和包扶村招商引资,为有志于在乡村发展相关产业的企业家,为希望帮助贫困老人、贫困残疾儿童的爱心人士牵线搭桥。
3、 第一书记
A、组织全村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推动包扶村党组织建设,落实“一课三会”制度,严肃组织生活,培养村后备干部,指导村党支部抓好农民教育工作。
B、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扶贫政策,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建好管好用好村级活动场所,发挥服务功能和宣教功能,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C、协调帮扶工作队和村“两委”的关系,配合帮扶工作队制定帮扶村的发展规划和脱贫计划,理清发展思路,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D、开展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按照“因户施策”原则,协助村“两委”制定和实施脱贫计划。协调帮扶工作队搞好台领导和干部的结对帮扶工作。
E、协助帮扶工作队做好活动、项目、宣传、入户、招商引资对接,引导社会爱心人士做好关心关爱贫困户、五保户、残疾人、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工作。
4、 下乡挂职干部
A、在乡党委的领导下,完成自己分管的工作和乡党委安排的包村职责。
B、协助做好所包村第一书记和乡党委的沟通协调工作,做好扶贫工作队与乡党委的沟通协调工作。
C、在扶贫队长的领导下,配合做好台领导和干部的帮扶结对工作,配合做好帮扶工作队在包扶村开展的各项活动。
二、考勤考绩
1、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下乡挂职干部实行派出单位和地方党委双考核双管理。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在村工作时间不少于全年工作日总数的2/3,下乡挂职干部与乡镇正式干部用同一考核办法考核。
2、驻村工作队员和第一书记考勤由各村和包村干部具体负责。各村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签到表,并于每周日下午汇总上报乡党委,乡党委汇总后的每月考勤表要上报乡党委书记和扶贫队长。
3、驻村工作队员和第一书记请假需事前填写请假审批表,经批准并将工作安排好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因事发突然未履行请假审批手续的,返回工作岗位后要及时补填请假审批表。
4、连续请假5天以内的由乡党委书记批准,6-10天的由县委组织部批准,10天以上的由派出部门向县委组织部请假。请假期满返回工作岗位要及时销假,所有请销假都须报告扶贫队长。
5、经壶关县有关部门协调,扶贫队员带领我台记者在壶关县境内采访;经长治市扶贫办协调,扶贫队员带领我台记者在长治市境内采访;经省扶贫办要求,扶贫队员带领我台记者在太原城区以外采访,视同驻村。具体考勤由扶贫队长与乡党委书记协调。
6、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者,以旷工计算。逾期者,事后须尽快向相关单位领导陈述理由,取得同意后,及时补填请假审批表,否则以旷工计算。旷工超过30天、扶贫队长将上报台党委建议召回并重新选派。
7、驻村工作队人员和第一书记病假 、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假日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文件相关规定执行。驻村扶贫队员、第一书记、下乡挂职干部的双休日和国家法定长假根据乡镇工作的实际情况轮休。
三、待遇补助
1、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省财政厅有关文件,驻村扶贫队员、第一书记、挂职干部下乡扶贫期间只转党组织关系,行政工资关系不转,原工作单位职务不免,各项待遇不变,在原单位的正常提拔使用不受影响。
2、省文件规定,现有车辆要优先保障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驻村帮扶工作队员补助标准按照农村第一书记补助标准执行。现本台四名第一书记,台里不负责车辆,每月包干补助3600元,建议扶贫队员也按此标准执行。
3、挂职干部挂职期间享受所在地基层岗位津贴,省直选派挂职干部每年可在派出部门(单位)报销不超过12次回家往返的城市间交通费,费用标准参照《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所在乡镇要为挂职干部提供食宿条件,指导开展工作。
山西广播电视台
201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