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编写凡例与格式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摘自〝沭阳乐安孙氏通谱〞 点击数:1779 更新时间:2010-9-5
谱名前缀和家谱中都可记有堂号,或以宗支发祥地、宗支始祖派系、主要繁 衍地、现今居住地等为谱名符号。 凡例即对编撰本族谱定出一些须遵守的规则,各谱自有详略,然内容所差不 多。我们在翻阅了许多孙氏宗谱的基础上,作以下综述: 首先目的在于尊祖敬宗,敦伦睦族,当然也为提高本族声望,凡表彰前人祖 宗的功名佳绩、嘉言懿行,载之不厌其详。所以谱前都详载有关的恩荣之录:制 诰、功名、仕宦、封荫、旌节、恩例、冠带、文学、寿星等等。收有名望族人的 传记、事迹,若其人编谱时尚在,则概不立传,此为一般通例。讲究忠孝节义, 凡有关事迹亦尽记载褒扬。 定有严格的族法宗规, 要求通族悉心遵奉, 以期不出败类而坠坏家族名声。 先人诗文,不一定尽录,而有关训诲,一遵原稿编入,以垂不朽。所以谱中有关 家法族规尤为详尽。对行凶犯罪、乱伦伤化、左道惑众、盗坟劫窃,凡一切重大 狱案犯,俱要求革家族出祠,并在族谱中削去名讳,子孙也永不得载。如《仙源 岘阳孙氏族谱》凡例中甚至规定:“娶非其族者,削;犯七出者,削。夫死改适, 义与庙绝,卖祖宗坟地与异姓,及鬻宗谱与非族,并削去名。”如对罪行不重, 情节可原尚能悔改前非者,则须由宗族公议,或可在谱中姑存其名,但要削去行 字,以示惩戒。 貌岸然严格讲究辈份与谱名,1993年春,孙越崎老人见到了一位绍兴同康 村来的老乡,是位40多岁的乡镇企业家,他带来了本村孙家祠堂的照片,并对其 族的族谱很熟,背得出孙家的辈份名谱:“魁、怀、增、祥、瑞、永、大、安、 康、宁、德、延、世、祉、诗、礼、振、家、声。”共计20代。孙老初名“世芬”, 而那位企业家的名字中有个“祉”字,虽然比孙老小了50岁,但按谱名的辈份, 他只比孙老低了一辈。按当时族谱的规定,不照谱中规定的辈份取名,就不能上 家谱,也不能入宗祠。 《云阳孙氏宗谱》规定:本族子孙有犯祖宗之名讳者,急 宜改正,如再因循者,以不孝论。 一般规定,女子以嫁为归,不得列于行第,但书某某生几女(也可书其 名讳) ,长适某姓,即可。而妇人重嫁,不书后夫,以惩失节。 收别家或外姓为子者,书继子某,并明其族别宗派。 《余姚孙境宗谱》甚 至同意“族内有贫不能娶,租典他姓妇生子者,通权达变,圣人不废,经公祠议 决,准作嫡嗣,以延先绪,但于本人名下写明循俗从某氏生几子字样识别之。” 不过有相当多的家族不许收外姓为嗣子
,如《云阳幸家巷孙氏宗谱》明确规定: “异姓不得入谱,是乱我宗族也,如无子者,由亲房人继;亲房不能,由远房立 继;再立不下者,同谱侄辈,年龄相当可也。”出继外姓者,便不书其后人。安 徽黟县古筑孙氏家谱规定:“凡义子、赘婿为子者,凡娶再醮妇因抚其前妻之子 者,凡出继他姓者,凡为僧道及卖为下贱者,并不书。至妇人亡夫改嫁者,亦不 书。”余姚孙境宗谱这样规定:“有赘居外姓,或随母出为他姓养子者,除作仆 奴及倡优隶卒,永禁入谱外,其愿归宗者,细查源委,许其入谱。” 迁居要书始迁某处,后又迁某处,以明本族之分支。宗谱一般20年或30
年一小修,50年或60年一大修。有靠富家所捐田亩作为修谱义田,也有向富户族 众募捐,或按族人计丁摊派款项,而将所得有关产业、款项,派人经营生息以建 祠、修谱。所修谱分有数十份,各家族领有一谱,填注编号,敬慎收藏,遇每年 祭祖之日,将谱送祠逐号查验,以举行隆重的祠堂读谱仪式。不得托故推诿,不 如期送祠,违例则有罚;如有盗卖,查出合将领谱者议逐出族;如有遗失,要向 族长说明原由,然后销除谱号。
家谱编写凡例与格式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摘自〝沭阳乐安孙氏通谱〞 点击数:1779 更新时间:2010-9-5
谱名前缀和家谱中都可记有堂号,或以宗支发祥地、宗支始祖派系、主要繁 衍地、现今居住地等为谱名符号。 凡例即对编撰本族谱定出一些须遵守的规则,各谱自有详略,然内容所差不 多。我们在翻阅了许多孙氏宗谱的基础上,作以下综述: 首先目的在于尊祖敬宗,敦伦睦族,当然也为提高本族声望,凡表彰前人祖 宗的功名佳绩、嘉言懿行,载之不厌其详。所以谱前都详载有关的恩荣之录:制 诰、功名、仕宦、封荫、旌节、恩例、冠带、文学、寿星等等。收有名望族人的 传记、事迹,若其人编谱时尚在,则概不立传,此为一般通例。讲究忠孝节义, 凡有关事迹亦尽记载褒扬。 定有严格的族法宗规, 要求通族悉心遵奉, 以期不出败类而坠坏家族名声。 先人诗文,不一定尽录,而有关训诲,一遵原稿编入,以垂不朽。所以谱中有关 家法族规尤为详尽。对行凶犯罪、乱伦伤化、左道惑众、盗坟劫窃,凡一切重大 狱案犯,俱要求革家族出祠,并在族谱中削去名讳,子孙也永不得载。如《仙源 岘阳孙氏族谱》凡例中甚至规定:“娶非其族者,削;犯七出者,削。夫死改适, 义与庙绝,卖祖宗坟地与异姓,及鬻宗谱与非族,并削去名。”如对罪行不重, 情节可原尚能悔改前非者,则须由宗族公议,或可在谱中姑存其名,但要削去行 字,以示惩戒。 貌岸然严格讲究辈份与谱名,1993年春,孙越崎老人见到了一位绍兴同康 村来的老乡,是位40多岁的乡镇企业家,他带来了本村孙家祠堂的照片,并对其 族的族谱很熟,背得出孙家的辈份名谱:“魁、怀、增、祥、瑞、永、大、安、 康、宁、德、延、世、祉、诗、礼、振、家、声。”共计20代。孙老初名“世芬”, 而那位企业家的名字中有个“祉”字,虽然比孙老小了50岁,但按谱名的辈份, 他只比孙老低了一辈。按当时族谱的规定,不照谱中规定的辈份取名,就不能上 家谱,也不能入宗祠。 《云阳孙氏宗谱》规定:本族子孙有犯祖宗之名讳者,急 宜改正,如再因循者,以不孝论。 一般规定,女子以嫁为归,不得列于行第,但书某某生几女(也可书其 名讳) ,长适某姓,即可。而妇人重嫁,不书后夫,以惩失节。 收别家或外姓为子者,书继子某,并明其族别宗派。 《余姚孙境宗谱》甚 至同意“族内有贫不能娶,租典他姓妇生子者,通权达变,圣人不废,经公祠议 决,准作嫡嗣,以延先绪,但于本人名下写明循俗从某氏生几子字样识别之。” 不过有相当多的家族不许收外姓为嗣子
,如《云阳幸家巷孙氏宗谱》明确规定: “异姓不得入谱,是乱我宗族也,如无子者,由亲房人继;亲房不能,由远房立 继;再立不下者,同谱侄辈,年龄相当可也。”出继外姓者,便不书其后人。安 徽黟县古筑孙氏家谱规定:“凡义子、赘婿为子者,凡娶再醮妇因抚其前妻之子 者,凡出继他姓者,凡为僧道及卖为下贱者,并不书。至妇人亡夫改嫁者,亦不 书。”余姚孙境宗谱这样规定:“有赘居外姓,或随母出为他姓养子者,除作仆 奴及倡优隶卒,永禁入谱外,其愿归宗者,细查源委,许其入谱。” 迁居要书始迁某处,后又迁某处,以明本族之分支。宗谱一般20年或30
年一小修,50年或60年一大修。有靠富家所捐田亩作为修谱义田,也有向富户族 众募捐,或按族人计丁摊派款项,而将所得有关产业、款项,派人经营生息以建 祠、修谱。所修谱分有数十份,各家族领有一谱,填注编号,敬慎收藏,遇每年 祭祖之日,将谱送祠逐号查验,以举行隆重的祠堂读谱仪式。不得托故推诿,不 如期送祠,违例则有罚;如有盗卖,查出合将领谱者议逐出族;如有遗失,要向 族长说明原由,然后销除谱号。